一、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和压力型体制的领导方法 党的十三大曾把改变权力过分集中于党委的领导体制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点。但此后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又得到了恢复,在县乡两级表现得尤为明显。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成为领导核心和权力中心。县六大班子(县委、县政府、县纪检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武装部)在县委书记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各自的工作。县级决策体制基本上仍是“党委决定,各方去办”。县委党委会包括常委扩大会乃是就全县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的基本形式,县委书记通过此类会议贯彻自己的意图。在权力配置上仍是党委大权独揽,小权分散的格局。在这种领导体制下,只有上级党委才能对县级两级党委进行有效的监督,但往往表现为事后监督,因而监督的效力大打折扣。权力过分集中于县委书记手中。同时缺少相应的责任制约束,易于产生家长制、一言堂、腐败现象等问题。 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时期具体表现为以县委书记为中心的分工负责制,即各职能部门的党组和各乡镇党委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确定经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以这些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县委考核干部政绩、决定干部升降去留的依据。这种领导方法当地干部群众形象地称之为压力型体制或热锅理论,它的精髓就是“一手高指标,一手乌纱帽”,完不成高指标就要搞掉乌纱帽,政绩突出则可获得官职提升或物质奖励。时至今日这种办法的弊端越来越突出。其一是各乡镇都把经济工作重点放在铺摊子上项目引资金上,忽视了对现有企业的扶持与改造,忽视了庭院经济的发展和提供相应的支持,经济增长方式仍停留在粗放型经营水平上。其二是县各职能部门把兴办经济实体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这既妨碍了它们集中精力搞好本职工作,同时又容易导致这些部门利用自身权力谋取垄断经营权获取超额利润。其三是导致“三乱”现象日益猖獗。县级政权在实践过程中还把“一手高指标,一手乌纱帽的”作法推广到计划生育、城市建设、乡镇街市建设、路桥建设、集资办学、财政创收等工作中去,只管下达任务指标和考察指标完成情况并进行奖惩,并不关心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用什么手段完成任务指标。这种作法助长了各级干部作为完成任务而不择手段。可以说压力型体制是导致“三乱”现象滋生的一个重要根源。其四是导致政企不分,权钱交换。由于各乡镇党政一把手直接抓企业,各职能部门大办经济实体,政企不分现象在县乡一级尤为严重。乡镇企业和各职能部门的经济实体事实上已成为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各单位的“小金库”,它很容易变为乡镇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首长可以任意支配的私有财产。同时,在压力型体制下,乡镇企业和县营企业的厂长、经理只要经营有方效益不错或关系多门路广,就会被调到政府部门去做官。企业家和政府官员身份重迭或可以随时互换。这也是导致政企难以分开的一个重要原因。“富了和尚穷了庙”现象也因之而屡见不鲜,因为企业厂长经理对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的制度并未真正建立起来。 二、各级领导干部事实上的任命制和各部门进入领导说了算的作法。 在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下,县委主要领导及组织部门掌握着各乡镇党政领导和县各职能部门首长的任免权。各级人大的选举或任命只是从程度上认可县委的人事安排意图,因而往往多流于形式。“看政绩用干部”主要是由县委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门来“看”来衡量,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发言权很小。“人民选票千万张,不如领导嘴一张”,就是对这种体制的真实写照。在这种自上而下的任命制下,各级领导干部自然眼睛向上、唯上是从,至于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他们并不在乎。当一些县市的党委主要领导及组织人事部门干部把干部任用权当作致富手段时,官职买卖之风必然会随之兴盛起来,掌握着中层干部任免权的各乡镇党委和县各职能部门首长也上行下效。靠花钱买来官职的人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很成问题的。 在县各职能部门进入问题上,一般缺乏严格的考试录用制度。只要县主要领导写条批示,有关职能部门首长同意,人事部门定向分配即可。能够进县各职能部门工作的人不外乎两类:一类是各级领导干部或其亲友的子女;另一类是厂长、经理、私营企业家、个体老板的子女亲属。前者有着过硬的关系,后者是花了大价钱的。从1990年以来党政机关、实权部门人员猛增,超编现象严重。某市法院1989年时只有100多人,1996年达到210人,编制只有110人。市检察院1989年时仅有60多人,1996年达276人。市工商局共有编制129人(其中行政编制仅26人),实有人员高达420人。技术监督局1989年仅有21人,到1996年则增至217人,而正式编制仅97人。1994年才成立的环保局现在人员高达230人之多。市财政只负责行政编制人员(正副职领导及中层干部)开支,副业编制人员自收自支,超编人员工资福利更是由各单位自行解决。这样就迫使各单位靠收费罚款维持运转,以收费罚款为主要任务的各部门的执法机构人员最多或增加最快。例如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就高达152人(全局干部职工为217人),城建局监察中队原来只有7-8个人,现在增至28人。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各职能部门人员超编,加大收费罚款力度,更多的人进入各职能部门工作,进一步加大收费罚款力度,“三乱”之风由此愈演愈烈。 三、财政体制与管理权能相脱节。 现行的财政体制与各乡镇、县各职能部门承担的管理权能严重脱节。其典型表现是乡镇政权“事权大财权小”,各职能部门有权无钱逼上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