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邓小平同志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思想的指导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已经走过了将近20个春秋。它所取得的成绩已为国内外所瞩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入了深层次阶段,也是较之过去更加艰难的阶段。在这种情况下,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从方法论的角度,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认真加以分析思考,总结经验,对于保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继续深入和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推进伟大事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具有重要意义。 (一)把握“扬弃”实质,正确认识改革内涵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无疑是对传统干部人事制度的否定,而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对传统干部人事制度既克服又保留,既变革又继承。往往可以看到两种情况:在改革的起始阶段,很多人对改革不够理解,态度不够积极,顾虑重重,原因之一,就是感到现行制度中还有很多优良传统,还有许多行之有效的办法,在感情上一时难以做出否定的决断;而当改革形成一种“大潮”之后,一些人又否定一切,以“改”为胜,甚至朝令夕改。这两种表现形式有个共同的方法论错误,就是把改革看成一种机械地否定,犯了形而上学的毛病。只有真正懂得了扬弃的道理,才能正确认识改革的性质,把握改革的方向和改革的力度。 在建立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过程中,由于采用形而上学的态度,我们是吃过大亏的。建国后,我们过分强调了干部人事管理的政治性、机密性,追求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的干部人事制度”。我国古代的东西不能借鉴,因为那是封建主义的;西方的人事管理办法不能吸收,因为那是资本主义的。于是先干起来再说,等着某项问题突出了,研究一下,发个“通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所以在我们十几厚本人事文件汇编里,绝难找出几件正儿巴经的法律法规,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出台以前,我国竟没有一部人事管理的总法规。这样,干部人事管理当然也就不可能实现科学化与法制化。 社会主义国家的人事制度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不可能割断历史。我们党和国家在建国后逐步建立这套干部人事制度时,自觉不自觉地运用了已经为我们掌握了的人事管理知识,比如增加干部时需要一定的录用办法,干部需要分类分层管理,提拔干部时要考察,对干部的工作情况要有一定考核办法,年老要退休等等。这些观念都不是我们头脑里固有的,也不是我们亲自从“原始状态”下摸索过来而后获得的,不管你承认不承认,这都是历史给我们的厚赠。不仅这些基本的人事管理知识,不是我们从头摸索得来的,包括一些层次很高的管理思想,我们实际上也是从历史上继承下来的。例如,我们现在仍然遵循的“德才兼备,用人唯贤”的原则,就是古已有之的,并且古人对德与才的关系已有着非常精辟的论述。《资治通鉴》的主编司马光就说:“德者,才之帅也;才者,德之资也。”这说明,“今天”是在“历史”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既然古代的东西都必然要继承,建国以后我们自己建立的制度,需要继承的东西就更多了。 一方面,传统的东西要继承,不继承我们就失去了基础;另一方面传统的东西更需要改革,不改革我们就不能前进。事实上,建国以后的干部人事制度从一开始,即使是对于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而言,也包含着科学与不科学、正确与不正确、与实际相适应与不适应两个方面。不过在当时来说,这一制度在主流上是比较科学的、正确的,与实际是基本适应的。随着情况的变化、时间的推移,干部人事制度中的不科学、不正确、不适应的因素逐渐扩大。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实现了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干部人事制度中的否定因素一下子变得突出起来,原来与计划经济体制基本相适应的传统干部人事制度再也难以为继,于是邓小平同志发出号召:“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能割断历史,说明了人事管理工作的纵向联系;人事管理工作还有横向联系,就是看似千差万别的各国人事管理制度中存在着一定的共性,即反映人事管理内在规律性的东西。这些规律性的东西,包括一定的管理原则和大量的管理办法,是任何社会制度的国家都应当遵循的,是各国之间可以相互借鉴、相互吸收的。当然,各国人事制度之间又存在着特殊性,即个性。由于我国与西方国家的文化传统、政治体制、经济基础不同,因而不可能照搬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例如西方国家的公务员“政治中立”原则对我国就根本不适用。认为各国公务员制度是彼此孤立的,不能沟通的,当然不对;但把各国公务员制度说成是“无差别的”一个东西,也是错误的。 总而言之,我国古代的人事制度里有精华,也有糟粕;建国以后的传统干部人事制度里有优良传统,也有弊病;外国人事制度里有先进的科学的、能为我们所用的管理办法,也有不科学的或不能为我们所用的管理办法。我们建立新型的科学的干部人事制度,就要根据当前的实践要求,继承或吸收古今中外的科学的能反映人事管理规律的管理办法,而革除或抛弃那些不科学的不合时宜的管理办法。需要强调的是,保留继承过去的优良传统,吸收外国人事制度中某些科学的管理办法,并不是机械地继承和吸收,而是要根据我们今天的实际情况加以改造,古代的东西要使之现代化,外国的东西要使之中国化,变成我们完全需要的东西,这实际上是在继承当中又有创造。这种改革办法,就是扬弃的办法。 然而,扬弃的意义并未到此为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过程是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因而“扬弃”应当是动态的扬弃。我们在改革中要随时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扬弃,不断充实丰富我们的改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