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各方面的成就举世瞩目,但国有企业、产业结构、政府机构这三个“老大难”问题尚未根本突破,某些方面甚至有所恶化。究其原因,乃是这些深层次改革都遇到原有政治体制的障碍。只有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才能打好这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攻坚战,开创国民经济市场化的新局面。 一、先规范公司,再发展公司 从1986年到1996年,我国股份制试点迅速发展。十年中建立股份制工业企业7760个,数量虽只占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1.5%, 但资产总值却占6.1%,利润总额占13%。这表明, 股份制工业企业的规模和效益都远远超过一般工业企业,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可以采用的一种有效的资本组织形式。 但是,在这些股份制试点企业中,究竟有多少完全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呢?据我们了解,从公司的设立、机构、财务、会计,到股票的发行、转让、上市,都经历了“跑指标,凑资产,造业绩”三部曲。不少国有企业经过“包装”,只是换了个牌子,党委书记变董事长,厂长变总经理。虽然明文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我们仍然可以在公司负责人名单中看到许多政府官员。本来,企业集团是在股份制的基础上,以相互参股为特征的,实际上,现有的绝大部分企业集团并没有以资本为纽带,只是现有企业的捏合,甚至出现一些主管局、企业集团、总公司“三位一体”的怪物。这样,就徒有现代企业制度之名,做不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也不可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于是,没有销路的产品依然积压,效益不高的企业依然亏损,就连上市公司的亏损面也高达两位数。要看到,股份制试点企业的效益之所以好于其他企业,与这些试点企业本来基础较好、挑肥嫁接有关,如果我们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办公司,一定能够更好地显示公司制的优越性。 十五大以来,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制改革从试点阶段进入发展阶段,正在掀起新一轮的“股份热”。有些部门和地方已经下令:年底以前股份化达到75%以上。由于层层加码,到市县一级就变成100%了。值得注意的是,主管部门的“股份热”远高于企业,并纷纷向中央直接领导的100个试点单位“取经”。那么, 这些中央试点单位的规范程度又如何呢?据不完全统计:80%都是国有独资公司,投资主体仍然单一;80%都是原有的领导班子,董事长多半兼总经理,甚至董事会、监事会、党委会三会重合;80%都是由上级组织部门直接任命总经理,或者首先由上级组织部门提名,然后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这三个80%充分表明,这些试点单位企业制度的实质基本未变。我们十分担心,如果全国一哄而起,只是按照某些试点单位那样“走过场”,“包装”所属国有大中型企业,本世纪末能否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如果国有大中型企业都换上公司的牌子,运行机制依然故我,经营状况并无明显改善,下个世纪将何去何从? 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搞好国有经济是战略性问题,公司制改革是策略性问题,策略必须服务和服从战略,决不能舍本逐末,为公司制而公司制。事实表明,业主制、合伙制、承包制、租赁制、代理制、公司制,都是现代企业制度,既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高级形式,但不是唯一形式,即使在市场经济发达的日本和德国,非公司制企业的生产总值也占一半以上。事实还表明,世界上最大的500家企业大多是公司制,但也有破产的, 不见得一“股”就灵。所以,要求真务实,以搞好整个国有经济为目标,因企制宜,采用包括公司制在内的一切反映社会主义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反对任何形式主义。 为此,我们建议,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革,要先规范,再发展: 第一步,用《公司法》对现有的股份制试点企业及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者限期改正,否则予以清算,注销公司营业执照。 第二步,抓紧对1000个国有骨干企业的“三改一加强”,严格按照《公司法》建成规范的公司制,不合格者决不验收。 第三步,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对其他国有大中型企业逐步分批实行公司制改革,不搞“限期达标”。 第四步,对不适于改为公司的其他国有企业,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破产、出售、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制等各种形式,放开搞活。 国有企业的改革是一项艰巨工程,不可能、也不必限期完成。1984年十二届四中全会曾经提出,用三五年时间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时至今日仍未能取得根本突破。如果我们能够再用十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搞好国有经济解决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如何结合的问题,将是一个伟大的创举。有了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微观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会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二、先规范结构,再追求速度 1993年加强宏观调控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率从1992年的14.2%逐步回落,1997年降到8.8%。于是,有人惊呼“经济滑坡”, 主张中央再一次放松银根,期待着新一轮的“经济飞跃”。因此,如何正确评估当前国民经济发展的态势,成为宏观经济决策的前提。 首先,1993年开始的三年宏观调控与1989年开始的三年治理整顿,虽然都导致经济增长率大幅度下降,但这次是从过高的14.2%逐步回落到适度的8.8%,从过热逐步走向正常。而1989年则是从11.3 %一下子滑到4%左右,这才叫“经济滑坡”。实际上,8.8%不仅接近改革开放19年来的平均增长速度,也是当今世界各国最高的增长速度之一。据我们测算,从我国实现三步战略目标的要求来看,保持7%以上的增长速度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