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冷战”的背景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美国政府就顽固奉行敌视中国的政策。朝鲜战争的爆发,更使得中美两国在战场兵戎相见。那么,这两个“不共戴天”的宿敌又是怎样开始其最初的接触的呢?本文将就此作一历史的探索。 一、日内瓦会议中美官员的首次接触 1954年春,关于朝鲜问题和印度支那问题的日内瓦国际会议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派代表参加了这一重要国际会议,表明其国际地位的提高。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长率领的中国代表团在会上展开了卓有成效的外交活动。中国代表团就许多重大问题阐述和宣传了中国的原则立场,同时又就一些国际问题的解决,提出了积极的建议,为日内瓦会议的成功作出了贡献。 就中美关系而言,日内瓦会议还为中美直接和间接的接触,提供了一个场所和时机。美国先是对中国的参加横加干涉和阻挠,而后又无理提出:中国虽参加会议,但不能享有同英、法、美、苏等大国的平等权利。最后,美国看到无法阻止中国参加会议时,又无可奈何地单方面宣布:虽然美国参加了有“共产党中国”出席的会议,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对新中国的外交承认。(注:蒋相泽、吴机鹏:《简明中美关系史》,中山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81页。) 日内瓦会议期间,美国代表团团长杜勒斯曾下令不准美国代表团成员同中国代表团人员握手。杜勒斯一周后回国,美国代表团团长一职由副团长史密斯代理。周恩来从莫洛托夫的交谈中了解到,史密斯曾向其表露过对美现行对华政策的不满情绪,史密斯认为美对中国的敌视态度是“不现实”的。史密斯在一次会议休会时,曾与当时担任周恩来翻译的浦寿昌攀谈,称赞其英语程度,并流露出对中国文化的友好感觉。王炳南注意到了这一情况,并向周恩来作了汇报。周恩来对此两条信息非常重视。因为他一向认为,“我们不应该拒绝同美国接触”,而且,杜勒斯的代表团也不是“铁板一块”。周恩来决定主动做工作,同史密斯接触。在会议休息大厅,周恩来主动走向史密斯。当周恩来伸出右手时,史密斯正值右手托杯,就尴尬地用左手握住周恩来的右胳臂表示致意,对此周恩来没有介意,豁达大方地与史密斯友好寒暄一阵。(注:浦寿昌:“崭新的声音——中国代表团首次出席日内瓦会议”,载符浩、李同成主编:《开启国门:外交官的风采》,中国华侨出版社,1995年,第44-45页。) 在日内瓦会议期间,英国代表团向中国方面表示:美国希望通过“第三国”出面同中国办理有关扣压在中国的美国战俘和被拘禁的美国侨民。周恩来连夜召开代表团会议研究,决定请英国代办转告美方:有关中美双方的问题,可以由两个代表团直接进行接触,没有必要通过英国或第三者。(注:王炳南:《中美会谈九年回顾》,世界知识出版社,1985年,第23-24页。张容:《周恩来的“耳朵和嘴巴”——王炳南》,载符浩、李同成主编:《开启国门:外交官的风采》,第130-131页。)之后,英国代表团成员杜威廉向中国代表团成员宦乡口头表示了美国愿意就此直接同中国方面进行接触。周恩来抓住时机,即派宦乡答复杜威廉:如果美国政府有意,中国政府从不拒绝商谈。后经杜威廉斡旋与安排,中国代表王炳南和美国代表约翰逊进行了初步接触。 从6月5日到7月21日日内瓦会议闭幕,中美代表共进行6次接触。王炳南和约翰逊进行了4次接触, 中国代表团成员浦山和美国国务院中国处官员艾尔弗雷德、詹金斯进行了两次接触。美方交给中方一份有83名在华美国人的名单。中方介绍了新中国对待外国侨民的政策。指出,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已经有1485名美国侨民离华,中国政府从来不为难任何人。对于触犯中国刑法而受拘禁的人,其家属仍可通过红十字会转递信件和包裹。中方同时向美方提出:中国当时在美国有5000余名留学生。由于美国政府1950年6月颁布的外侨管制法,其中有120人愿意回国却被阻止离美。而美国政府坚持中国单方面释放“被扣压在中国的美国人员”。中国方面建议双方发表联合公报,宣布双方均尊重对方守法侨民返回本国的意愿,但遭美方拒绝。中国方面后又建议两国政府委托同两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照顾本国在对方的侨民和留学生。美方仍不同意,但留下一个缺口,答应建议政府“依法”对中国留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查。会谈没有结果。(注:王炳南:《中美会谈九年回顾》,第28-29页。裴坚章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1949-1956》, 第341-343页。) 7月21日最后一次会议上,中方通知美方,中国政府又批准6名美国人的离华申请。而美国则宣布,美国已经审议完毕15名受阻离美的中国留学生的情况。日内瓦会议行将结束,为保持接触渠道,双方商定在会议结束后,中美之间仍保留了一个联络的途径,这就是自9月2日起,双方在日内瓦进行领事级会谈。这种领事级的联系一直延续到1955年7 月15日。虽然,中美在日内瓦只是进行了初步的和有限的接触,但会谈的内容及模式却为以后的接触提供议题和开创了先例。 二、周恩来在万隆会议的声明 50年代初,亚非的民族解放运动蓬勃发展,愈来愈多的亚非国家已经获得了独立,或正在努力摆脱殖民主义的控制和新殖民主义的干涉。1954年中国和印度、缅甸等国通过平等协商,确认了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首先得到众多的亚非国家的接受。亚非国家由于有着相似的历史经历,相近的经济基础和共同的政治利益,开始在国际关系中凝聚成一支独立的力量。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印尼、缅甸、锡兰、印度和巴基斯坦五国总理在印尼的茂物举行会晤,决定发起召开一次亚非会议。随后,包括中国在内的25国收到了邀请。(注:包括:阿富汗、柬埔寨、中非联邦(后因故未到)、中国、埃及、埃塞俄比亚、黄金海岸(现名加纳)、伊朗、伊拉克、日本、约旦、老挝、黎巴嫩、利比里亚、利比亚、尼泊尔、菲律宾、沙特阿拉伯、苏丹、叙利亚、泰国、土耳其、越南民主共和国、南越和也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