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9年10月到1956年,是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转变的重要时期,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决策和实施是这个时期中重大的历史事件。它对中国跨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进程和状态产生了重大影响。深入认识中国社会主义的这个源头,努力挖掘这个时期的理论和实践中对今天仍有指导意义的方面,对于更深刻地理解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更自觉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无疑是必要和有益的。 一、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一个重要的决策,它部分改变了原来确定的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战略 1952年,党中央按照毛泽东的建议,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就是“一化三改”、“一体两翼”的总路线。 提出这条总路线,是部分改变原有的向社会主义转变战略的重要决策。 一方面,这个决策使战略发生了变化。建国前后最初的构想是,先建设新民主主义,实现由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变,再采取社会主义步骤,完成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可以说是一种“先后战略”。而总路线提出的是,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进行,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可以说是一种“并举战略”。两个战略比较,一是改变了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认识,由认为它是一个需要发展的相对独立的阶段,改为强调新民主主义时期就是过渡时期;二是改变了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时间起点和实施步骤,将原来构想十几、二十年后,采取社会主义政策向资本主义全线进攻,改为从现在起采取逐渐推进的社会主义改造步骤,一步一步地向前过渡,使社会主义因素一年一年地增加,争取用10-15年或更多一点时间完成这一过渡。也就是说,由将来突变改为从现在起渐变;三是由前面两点带来的对非社会主义所有制经济的态度和政策的转变。 另一方面,这个决策并不改变战略的方向。中国革命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前者是后者的必要准备,后者是前者的必然趋势。新民主主义社会作为两个革命阶段的中介,解决的就是实现革命转变的具体途径问题。“先后战略”和“并举战略”都是向着一个目标前进的。这个目标就是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调整步骤并不改变方向。 历史证明这个决策产生的作用和影响是巨大的。今天看,这一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步骤的调整,实际是改变了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进程和状态。历史虽已是不可更改的事实,但对于今天和未来仍然是获取智慧的源泉。恰当评价历史功过,正确总结历史经验,关键在于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二、这个决策符合当时的客观实际,实践证明是正确的 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出发点和根本点。提出“并举战略”有一个基点,那就是从中国的国情、当时的实际出发,决定工作的路线和方针。 七届二中全会将我国现代工业在国民经济中仅占10%,个体、分散、落后的农业和手工业占90%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经济形态,作为“中国革命的时期内及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一切问题的基本出发点。”并强调“从这一点出发,产生了我党一系列的战略上、策略上和政策上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进一步明确的认识和解决,是我党当前的重要任务。” 在国民经济恢复阶段将要结束时,基本国情虽无根本变化,但国家的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情况、新的问题。 新的形势是:抗美援朝战局早已稳定,和谈在主要问题上已经达成协议,新中国被迫进行的这场战争不久可望结束;民主革命遗留下来的任务,主要是大规模土地改革的任务,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恢复国民经济的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原来设想的“三年五年恢复”,现在三年就实现并超过了预计的目标。这一切说明,我们已经获得有计划进行经济建设的条件。党及时决定从1953年开始实行发展国民经济计划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计划的主体是国家的工业化。这是中国人民近百年来梦寐以求的目标,是改变中国落后状态而臻于富强的关键所在。 新的情况是: ——国民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工业(包括手工业)总产值在全国工农业生产总产值中的比重从1949年的30%上升为41.5%,其中现代工业产值由17%上升为26.6%。在工业产值中,重工业的比重由26.4%上升为35.5%(注:胡绳主编:《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295页。)。但整体水平还很低,离开当时认为的国家工业化的标准(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70%)还有相当距离,农村还未摆脱封闭的自然经济的状态。 ——社会主义、半社会主义经济成分迅速增长,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增大,国营工业产值在全国现代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增加到56%,国家资本主义工业产值已达26.9%,其中公私合营的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工业产值占5%;国营批发商业的营业额已占全国批发商业营业总额的60.5%,国营工商业已取得主导地位。(注:《当代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28页。)农村中,通过各种生产互助合作形式组织起来的农户达到4542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0%,其中有5.7万户加入在3600余个初级农业合作社中。手工业的合作化也开始起步,3.1%的手工业者组织起来,创造了占3.5%的手工业生产总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