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早期领袖之一,陈独秀的政治主张对中共的路线、方针及中国革命局势的变化,曾产生过重要影响,以往人们对他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这个方面,而对他在30年代以后的抗日主张,研究尚不充分。而这项研究,对于评价陈独秀晚年政治思想以至于他的一生又非常重要。本文试图在这个问题上略陈管见,就教于史学界同仁。 一 陈独秀早年就有抗日反侵略思想。九一八事变后,他积极主张抗日,以托派中央名义先后两次起草发表了《为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满洲告民众书》,在托派刊物《火花》、《校内生活》上发表一系列文章,宣传抗日。为了扩大影响,他于1931年12月5日又创办了自任主编的《热潮》周刊,作为宣传抗日的阵地。陈独秀公开声讨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罪行,揭露英美等国操纵国联袒护日本、欺压中国的阴谋,谴责国民党政府的不抵抗政策。他主张武装抗日,抵制日货,对日绝交;抨击蒋介石对日妥协,出卖民族利益比袁世凯更甚(注:陈独秀:《为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满洲告民众书》,王光远:《陈独秀年谱》,重庆出版社1987年版,第319页。),号召抗日反蒋。一二八事变后,陈独秀同情、支持学生运动,写文章抨击国民党迫害学生的行为。在抗日反蒋问题上,他主张“与自由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的联合行动”,并因此遭到托派分子的攻击。但陈独秀仍然坚持自己的立场,而且斥责托派宣扬所谓“工人无祖国”、“不爱资产阶级豪绅地主的国家”是反动的。(注:陈独秀:《论对日宣战与排货》,任建树编:《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38页。)此外,一二八事变后陈独秀和罗汉还曾向中共中央提出过合作反蒋抗日的建议,并专门写信托人送交中共中央,提议“马上召开一个联席会议,以决定在群众行动中一致步骤问题”(注:王光远:《陈独秀年谱》,第353页。),但当时在王明路线统治下的中共中央却认为与陈独秀的合作是“非常滑稽而有趣的事”而不予答复。 由于陈独秀宣传抗日反蒋,1932年10月被国民党以“危害民国”罪逮捕入狱。在法庭上,他申述反对国民党的三个理由:(一)人民不自由,(二)贪官污吏横行,(三)政府不能彻底抗日;对当局予他的“罪名”进行抗辩。他还自撰数千言的《辩诉状》,猛烈抨击国民党对“日本侵占国土,始终节节退让”,而对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杀之囚之”、“威迫利诱”的罪行,并公开宣称自己是信仰共产主义的,中国革命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注:陈独秀:《自撰辩诉状》,王树棣等编:《陈独秀被捕资料汇编》,河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17页。)该《辩诉状》在天津《益世报》上发表,后与章士钊为陈独秀写的《辩护词》一起被选为上海沪江大学和苏州东吴大学法律系的教材,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影响。 在九一八事变后至全面抗战爆发之前,陈独秀的抗日政治主张包括:对日绝交、武装全国民众抗战;推翻国民党政府,建立民众的革命政权,以国民会议代替国民党政府领导全国抗日;在抗日反蒋中与中国共产党、小资产阶级以及左翼自由资产阶级“共同行动”等等。这些主张表明,他在九一八事变后国内阶级关系发生新的变化、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的形势下,对自己以前的观点作出重大修改,与托洛斯基主义的一些原则已相去甚远。正是因此,他在1935年2月被托派“开除出党”。 二 1937年7月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在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释放全部政治犯”的要求下,陈独秀被释放出狱。当时正是国共第二次合作实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时,各阶级、各阶层、各党派都纷纷提出各自抗日救国的主张。这种局势对一向关心抗战的陈独秀产生了深刻影响,何去何从,他面临着新的抉择。 陈独秀出狱后,各种政治势力都想拉拢他,胡适要他去美国写自传,后又拉他进“国防参议会”,都被拒绝。他说:“蒋介石杀了我许多同志,还杀了我两个儿子,我和他不共戴天。现在大敌当前,国共合作,既然国家需要他合作抗日,我不反对他就是了。”(注:包惠僧:《我所知道的陈独秀》,转引自张永通、刘传学:《后期的陈独秀及其文章选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页。)这是陈独秀出狱后明确表示赞成国共合作。后来蒋介石又派亲信朱家骅以10万元经费、国民参政会5个名额为诱饵,要陈独秀“组织一个新共党”(注:唐宝林、林茂生:《陈独秀年谱》,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81页。),陈不为所动,表示坚决不干。在武汉时张国焘曾找到陈独秀,要陈和他一起另外组织共产党,陈回答说没这个能耐。(注:唐宝林、林茂生:《陈独秀年谱》,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501页。) 陈独秀拒绝这一切拉拢利诱,却在1937年8月两次主动约见中共驻南京八路军办事处的叶剑英、博古,表示他赞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说明他已脱离托派组织,愿“回到党的领导下工作”。(注:叶剑英、董必武、博古致《新华日报》的信,《新华日报》1938年3月20日,张永通、刘传学:《后期的陈独秀及其文章选编》,第235-236页。)后来,陈独秀的好朋友罗汉又与叶剑英、李克农会谈,提出与中共联合抗日的要求,并以个人名义给中共中央写了一封信。叶剑英等人认为与陈独秀合作事关重大,给罗汉开了介绍信并给了路费,让他去西安进一步接洽。罗汉到西安后,与林伯渠进行了会谈,经联系中共中央同意罗汉去延安,但因交通问题没去成。中央根据陈独秀、罗汉提出的要求,以毛泽东、张闻天的名义给西安复电,提出合作抗日的三个条件:1.公开放弃并坚决反对托派的全部理论和行动,并公开声明自己过去加入托派之错误;2.公开表示拥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3.在实际行动中表示这种拥护的诚意。(注:见叶剑英等前揭文,前揭书,第235-2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