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和处理社会经济中的资本主义因素,曾经是、现在仍然是中国共产党人所面对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在抗日战争时期,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七大)的前后,我们党曾明确地提出了要“广大的”、“广泛地”发展资本主义的思想。这一思想被写进了七大政治报告和有关文件中,成为当时党在一个方面的指导思想和政策依据。众所周知,抗日战争时期是我们党及其指导思想——毛泽东思想走向成熟的时期,七大是这种成熟的一个标志。因此,考察党在这一时期对于发展资本主义的看法和认识,不仅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国革命的一些基本问题,而且也将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一些基本问题。 一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以及后来党的七大的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等重要文献中,就已经原则性地提出了未来的新中国是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其社会经济形态是新民主主义的社会。 这个新民主主义社会既不是欧美式的资本主义社会,也不是苏联那样的社会主义社会,而是介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过渡性的社会形态。与此相适应,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既不是资本主义的,也不是社会主义的,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过渡性质的经济,即既有社会主义的经济(这主要是民主共和国的国营经济和劳动人民的合作社经济),也有资本主义的经济(如各种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在这样一个新民主主义社会里,资本主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是怎样的呢? 在1939年12月发表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毛泽东指出:“在革命胜利之后,因为肃清了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上的障碍物,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社会中会有一个相当程度的发展,是可以想象得到的,也是不足为怪的。资本主义会有一个相当程度的发展,这是经济落后的中国在民主革命胜利之后不可避免的结果。”不久,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又系统阐述了未来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纲领。在经济纲领中对于资本主义经济是这样规定的:“这个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这是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缘故。”在这里,毛泽东当时更为侧重强调和说明的是,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一定要走“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路,决不能是“少数人所得而私”,决不能让私有资本制度和少数资本家、少数地主“操纵国民之生计”。 1942年1月,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指出:“承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中国现时比较进步的生产方式”,“富农的生产方式是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故党的政策,不是削弱资本主义与资产阶级,不是削弱富农阶级与富农生产,而是在适当的改善工人生活条件之下,同时奖励资本主义生产与联合资产阶级,奖励富农生产与联合富农”。(《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版,第13册,282页,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公开承认资本主义生产的合理性,并给予鼓励。 1944年7月,毛泽东会见英国记者斯坦因, 在回答斯坦因“中国共产党在战后对中国工商资本采取何种态度”的提问时表示:我们坚信,不管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私人资本,在战后的中国都应给予充分的发展机会,因为中国需要发展工业。 在这次谈话中,毛泽东还谈到了土地革命和发展资本主义的关系。他认为,解决土地问题,使具有某种进步性的资本主义能在中国得到发展,并通过引进现代生产方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目前中国革命的任务之一,在这一任务完成之前谈论实现社会主义,只能是空谈。因为未来的新民主主义的社会不可能建立在封建土地所有制下的分散的个体的小农经济基础上,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必须是近现代的工业经济。但为了发展工业,必须首先解决土地问题,没有一场反对封建土地制度的革命,就不可能发展资本主义。通过土地革命扫除封建障碍,就会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道路。 1944年8月,毛泽东在同美军观察团成员、 美国驻华使馆官员谢伟思谈话时,也谈到了战后的中国需要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问题。他指出:中国必须工业化,在中国,工业化只能通过自由企业和外国资本帮助才能做到。1945年3月, 毛泽东再一次同谢伟思谈到这一问题时说:在战后,从总体上看,农民和全中国人民都不准备实现社会主义,在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也不准备实现社会主义,因为中国还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民主管理的私人企业的阶段。谈论立即实现社会主义就是“反对革命”,因为这是不切实际的,试图付之实行,就会自取灭亡。以上两次谈话表明,毛泽东在向西方世界暗示,中国共产党对发展资本主义是持肯定态度的。 1945年4~5月召开的党的七大期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和其他一些讲话和文献中,比较集中地、反复多次地论述了我们党对资本主义发展问题的基本思想,其根本点就是认为在未来的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需要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肯定要广泛地发展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在新民主主义政权下是无害有益的”。同时,毛泽东也指出:我们是在这样的条件下肯定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的,这就是,发展那些不是“操纵国民生计”而是有益于国民生计的私人资本主义,对一切具有独占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的企业,必须由国家经营管理,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同时,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必须是由国家经营、私人经营和合作社经营三者组成,三者都获得发展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