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心理分析型的历史小说 心理分析型的历史小说是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的影响下在中国产生的一种完全新型的历史小说。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在“五四”以前就传入了中国。1907年王国维翻译的《心理学概论》就提到无意识和梦;1914年5月,钱智修在《东方杂志》10卷11号上发表《梦之研究》一文,首次对弗洛伊德的梦的理论作了介绍。“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发生了更广泛的影响,他的作品也陆续翻译到中国。中国最早运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写成的历史小说是鲁迅的《补天》。鲁迅说他的《补天》是“取了弗洛特说,来解释创造——人和文学的——的缘起”(注:《故事新编·序言》。)的。但鲁迅的历史小说重在中国文化的解剖与表现,不在精神分析学说的运用和试验。鲁迅的《肥皂》、《高老夫子》和《弟兄》也曾运用精神分析学说的原理揭示人物的心理隐秘,但它们又是现实题材的小说。所以,真正的心理分析型的历史小说到了第二个十年才正式出现,而它的开创者是施蛰存。 施蛰存在创作历史小说前,就已开始运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创作现实题材的小说。严格说来,施蛰存的心理分析历史小说,并非为了表现“历史”,只不过是从古代历史人物中寻找题材,来写心理分析小说。所以,它们自身的“历史”的意义是极小的。但是,它们又确实为历史小说的创作开辟了一个崭新的途径。叔明在评论施蛰存的历史小说时就说过这样的话: 在国内,从来以古事为题材的作品(无论是戏曲或小说),差不多全是取了“借古人的嘴来说现代人的话”那一种方法,至于纯粹的古事小说,却似乎还很少看见过,有之,则当以《将军底头》为记录的开始。《将军底头》之所以能成为纯粹的古事小说,完全是在不把它的人物来现在化:他们意识没有只有现代人所有的思想,他们嘴里没有现代人所有的言语,纵然作者自己的观察和手法却都是现代的。古人的心理和苦痛,他们自己不能写,甚至不能懂,而作者却巧妙地运用现代艺术的工具写出来,使它们成为大家都能懂——只就这一点而论,《将军底头》就已经多么值得我们的注意。(注:叔明:《评〈将军底头〉》。《现代》第1卷第5期(1932年9月号)。) 叔明的话说得虽有些夸张,但也不能说不含有一点本质上的真实性。鲁迅的文化解剖型心理小说原不以现代的某种思想学说和标准而衡量人的存在价值,他是以人为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所表现出来的生命活力或曰创造力量为标准看待古人和现代人的,因而在他那里没有一个将古人现代化或将现代人古代化的问题,但到了个人道德表现型历史小说中,就出现了古代人如何意识自己和自己周围世界的问题了。郭沫若力图表现孔子的“领袖欲望”,孟子的“圣人欲望”,秦始皇的自我忏悔,老子的虚伪自私,这些在本质上是不真实的,因为这些困扰着现代人的观念并不一定是困扰着那些古代人的观念。在农民起义题材的历史小说和爱国主义题材的历史小说里,不写起义者的权力欲望而只写他们的反抗行动,不写古代爱国者的忠君意识而只写他们的爱国行动,本质上是不符合历史人物的真实精神面貌的。在政治斗争题材的历史小说里,把所有的专制帝王都写成道德上畸形发展的人物,看不到他们的专制暴虐行为在他们的立场上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更深刻地表现专制政治体制赖以存在并持续几千年长盛不衰的社会原因。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向文学作家提供了客观地揭示人的内在精神结构的方式,它把人放在自然本能和由当时社会占统治地位的伦理道德观念的矛盾中看待他的内在精神活动,凡是在当时的社会上构不成束缚力量的现代人的道德观念和思想观念,就进入不到古代人的精神结构之中去,因而也不是他们的语言构成形式。它只能是作者的意识和作者的语言,是构成作者把握或感受人物和事件的思想意识的或语言的框架。历史小说的现代性主要是由作者的叙述语言决定的,而不是由历史人物的心理活动和思想行为决定的。因此,叔明说施蛰存的心理分析历史小说是“纯粹的古事小说”,不是没有一定道理的。 施蛰存的第一篇历史小说《鸠摩罗什》发表于1929年9月《新文艺》的创刊号上,1930年创作了《将军底头》,发表于《小说时报》第21卷第10号,1931年又发表了《阿褴公主》和《石秀》。以上四篇都是运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方式创作的历史小说,1932年1月,合为一集,总名为《将军底头》,由上海新中国书局出版。它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完整的心理分析型的历史小说集。叔明概括了这四篇的主题: 《鸠摩罗什》 宗教和色欲的冲突 《将军底头》 信义和色欲的冲突 《石秀》 友谊和色欲的冲突 《阿褴公主》 种族和色欲的冲突(注:叔明:《评〈将军底头〉》。《现代》第1卷第5期(1932年9月号)。) 从这个归纳我们可以意识到,把人的性本能的潜在作用普遍地纳入到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理解和表现中来,是心理分析型历史小说对历史表现的一大贡献。乍一看来,这似乎是一种非常荒诞的做法,但如果我们切实地对人类历史、特别是中华民族的历史进行思考,便可看到,心理分析型历史小说所自然地表现出来的历史的观念,至少应该是值得格外重视的。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以血缘亲情关系为主联系在一起的,血缘亲情关系的基础就是特定的、固定化了的性关系,就是婚姻关系;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中心内容就是宗族制度和在宗族制度基础上建立起的礼教制度,说到底,它只是规范婚姻关系、规范性关系的。在这里,人的动的、盲目的、不能自我节制的性本能,在特定性关系基础上形成的社会组织形式,在这种社会组织形式的基础上建立起的伦理道德观念,三者之间的经常的激烈的冲撞,不能不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社会冲撞的一个重要的原因,这只要读一读《红楼梦》和《水浒传》的描写就能够充分地意识得到,林冲、宋江、武松走上社会反抗的道路都与社会性关系的性质有直接关系,而其余的起义者大多是游离于社会性关系、婚姻关系之外的流浪汉。我们至少可以说,不注意描述中国古代的性观念,不注意在这种性观念基础上建立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伦理道德观念,就无法更清醒地认识中国的历史人物和中国历史发展演变的特点。但是,施蛰存并没有因此而走向历史的思考,而更多满足于直接运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来做小说。实际上,任何一种理论学说,与文学艺术创作的关系都是若即若离的。理论学说的作用是在整个社会文化背景上把特定关系显示出来的方式,而不是显示整体的方式。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是让人在纷纭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看到阶级和阶级斗争的作用,不是告诉人们社会上只有阶级和阶级斗争;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是让人在人的复杂的精神现象中看到性本能所起到的作用,而不是告诉人们只有性本能,不是说人的一切活动都是由性本能决定的,更不是说在任何的条件下性本能都是不可战胜的。文艺是以整体表现为目的的,直接运用一种理论学说往往会使文艺家忽略其它的联系,把描写的对象人为地单纯化。实际上,在人的存在中,性本能是重要的,生本能也是重要的。性本能导向人的情感性和非理性,而生本能则导向人的实利性和理性。施蛰存所描写的宗教(作为一种社会信仰)、信义(作为一种人与人关系的处理原则)、友谊(作为同性间相互帮助的关系)、种族(作为人的群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