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侠世界的诗性空间 从二十世纪的终端回顾百年来的汉语小说创作,“金庸”这个名字日益引人瞩目。但迄今来看,评论家们大多偏重于从社会人生和历史文化两个维度作出审视,而对金庸小说的艺术价值的分析相对显得份量不足。 究竟该如何看待金庸所创造的这个世界?对此金庸自己曾如是说过:“我只是一个‘讲故事人’,我只求把故事讲得生动热闹。我自幼便爱读武侠小说,写这种小说,自己当作是一种娱乐,自娱之余,复以娱人”。(见《诸子百家看金庸》)这段话里有两个关键词:“热闹”和“娱乐”。当然,一般说来,作者的自白是当不得真的。金庸先生的这段话之所以应引起我们的重视,是因为它同我们实际的阅读体验相吻合。走进金庸世界,雅俗共赏的“热闹”无疑是其最为显著的特色,而这份热闹又显然得益于小说所倚仗的武侠天地,离不开各种快意恩仇的比武场面和笑傲江湖的传奇故事。这意味着要真正深入金庸小说的艺术奥秘之“门道”,不能遗忘了这些作品的“武侠小说”的身份。一般来讲,这也恰是准确评价金庸小说的一个难点所在。因为武侠小说不仅仅是一种体裁形式,它还是一种程式化的文体。用一位美国学者的话说:“在程式化的故事中,侦探总能侦破案情,英雄总能实现正义,间谍总能完成自己的使命或至少能使自己免遭敌人的无所不在的威胁”。(注:见《当代西方艺术文化学》第43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事实上,这也是这些文体的作品通常总能以大众文化产品的角色获得世俗社会的成功、而很难在推崇人类创造性* 作为一个门类的武侠小说无疑也属于这种程式化文体,在某种意义上它可以被认作为中国式的“西部小说”,所不同的是:西部小说是围绕法制与秩序建设展开的善与恶的较量,武侠小说是围绕着社会道义而进行的复仇与反复仇。如同“西部作品”里的故事可被视为向往法制的居民、反对法制的恶棍和确立维护法制的英雄三方之间的游戏,武侠小说的人物在总体上也可被归为三类,即:好人、坏人、亦好亦坏或时好时坏的怪人。作为小说的结构动机的“元故事”也就是“国仇”、“家仇”和“帮仇”(同门师徒与结义兄弟之间)三种。凡此种种模式化的套路演绎和程式性的叙事框架,无疑有利于使那些怀着相应的期待的读者,沿着驾轻就熟的路途获得一种消遣性的满足;而不宜于象所谓“纯文学”作品那样以一种清醒的姿态面对世界,创造出一个既来自于现实又高于历史的艺术风景。显然,正是看到武侠小说的这种文体特点,著名新派武侠小说家梁羽生先生曾表示:“看看武侠小说作为消遣,应该无可厚非。若有艺术性较高的武侠小说出现,更值得欢迎。但由于武侠小说受到它本身形式的束缚,我对它的艺术性不抱过高期望”。(注:见佟硕之:《金庸梁羽生合论》,伟青书店1980年版。)而追究起来,这也乃是眼下许多从文化评论的立场对 诚然,这种对武侠小说“另眼相看”的做法,对于许多武侠作品是相适合的。问题在于武侠小说究竟能否堂堂正正地以“小说”的身份,而非中国文化的普及读本的角色,在艺术家族中踞一席之地?武侠小说的成功之路是否必然“文化”化,舍此就再无别的方法?应该看到,追求武侠小说的艺术地位,这至少是许多优秀武侠小说家的奋斗目标。古龙在他最负盛名的《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序言里曾写道:“武侠小说既然也有自己悠久的传统和独特的趣味,若能再尽量吸收其他文学作品的精华,岂非也同样能创造出一种新的风格,独立的风格,让武侠小说也能在文学的领域中占一席之地,让别人不能否认它的价值,让不看武侠小说的人也来看武侠小说”。这种追求在曾花十年时间与其说是修改不如讲是重写自己的全部作品的金庸身上,表现得最为突出。他在新版《笑傲江湖》的后记里表示:“我写武侠小说是想写人性,就像大多数小说一样”。清楚地表明了他想以一名“小说家”存在的艺术抱负。以此来看,那种认为金庸小说的成就主要在于生动地弘扬中国文化的说法,虽然是想对金庸小说的成功表示一种认同,但同作者本人的意愿相去甚远。 有必要予以认真对待的,一是武侠小说艺术品位有无可能首先从理论上予以确立,再是金庸小说实践是否将这种可能予以兑现。从理论上讲,武侠小说获得其艺术自尊的机会无疑是存在的,这个机会存在于构成武侠小说文本主体的传奇中。当然,一般来看,作为一种民间文化形态,传奇同现代成熟的小说文本有着十分显著的区别:现代意义上的小说主要关注于一个为我们所熟知的日常世界,追求一种多少具有某些客观性色彩的真实生活的展现。而传奇则始终坚守着其民间文化之根,热衷于披露隐藏于喧嚣世界背后的种种梦幻,关心主体愿望的满足。因此,当小说常常由于其某种纪实性成份而受到政治与经济文化乃至科学的认真对待,成为惩罚或褒奖的对象和经商治家的必修课本时,传奇则总是由于它所要求我们的有一个象孩子在听故事时全力投入的接受心态,和它给予我们的愉悦中有某种“孩子般”的东西,而被拦阻于严肃文化的殿堂之外,成为各种程式化文本的媒体,同民间故事和“儿童文学”一起,在艺术大家族中占据一个边缘而偏僻的角落。 武侠小说同传奇故事的结盟是必然的,因为它演义的是身怀绝技的武林超人之间,漂泊江湖快意恩仇的事迹。这样的绝技自然非常人所能,为显示“杀人不回头,轻生如暂别”的侠客本色而必不可少的血溅四方的场景,不仅在法制已具的现代社会不可能,在纲常初设的古代社会同样也非常态。所以,离开了传奇时空也就无武侠小说的生存之地。但传奇在为武侠小说提供这种方便之际,也使之付出了许多代价。因为同实际生命活动丰富多彩和千变万化相比,主观世界的情结性愿望不仅是相对稳定的,而且许多也显得单调和虚幻。在许多武侠小说中比比皆是的郎才女貌情节、有情人或皆成眷属或因情生孽的结局,以及普遍存在的逃避人生实况营造太虚幻境的软弱心态等,在一定意义上便是传奇故事的这种形而上缺陷所致。武侠小说的程式化结构原则,也是传奇故事所依赖的主观心理原型制约下的产物。当这些不适宜在别的社会文化形态中得以显出露水的心理原型,终于在武侠小说这种文体中得以尽兴展示时,它一方面帮助这种文化产品赢得了广泛的消费市场,另一方面似乎也使它们难登大雅之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