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 《尘埃落定》的主人公是一名傻子,所谓“傻”,按字典解释,就是不明事理,头脑糊涂。若要从“不明事理”来深究,我们还真不能对傻子太轻视了。何谓事理,那当然是被社会公众所接受所认可的事情的道理,可为什么这个事情就一定是这个道理,就一定不能按另外的道理去理解呢?幸亏日常生活中人们不会都去提出这样的疑问,否则我们的生活就会被搅得糊里糊涂。在大多数人的眼里,事理就是如此明明白白,不需要也不应该表示怀疑。但还有少数人,对如此清晰的事理却不明白,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傻子了。事实上,傻子并非没有头脑,只不过他们的头脑运行起来跟大多数人的运行不合拍不谐调;他们不是没有事理的推断力,只是他们的推断跟大多数人的推断不在一个方向上。《尘埃落定》中的这个傻子就是一个很有头脑的傻子,他有时办的事情比他的那个聪明的哥哥还要漂亮得多。看起来,作者选择这个傻子作为主人公,显然是看上了他的“不明事理”的头脑。 这是不是一个普遍的事实:当一个人太沉浸在文学之中时,他就可能会对傻子充满好感?我对阿来虽然不熟,但从《尘埃落定》中似乎就可以判定他对文学相当痴迷,也许正是这种对文学的痴迷,才会使他把自己的钟爱献给一位傻子。还有一个最现成的例子,便是曹雪芹和他披阅十载的不朽之作《红楼梦》。曹公虽然在作品中描写了上百个人物,但他最钟爱的一个人物贾宝玉,也同样是一个傻子。作者说他笔下的这个人是“痴顽”。 聪明和傻子,似乎是鲜明的两极,其实在生活中,人们经常被这两极搅得头脑糊涂。也许从根本上说,人们更多的是把聪明误当作傻子之举,把明显的傻子行为奉为聪明。在《尘埃落定》里,那位倒霉的喇嘛翁波意西算是透彻地觉悟到聪明和傻之间神秘莫测的关系了。他曾长叹了一口气对那位傻子少爷说:“都说少爷是个傻子,可我要说你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 傻子的父亲麦其土司虽然不能像翁波意西那样思想深邃,但他同样也被这聪明与傻的不可捉摸所烦恼,因为这聪明与傻子的问题对于他来说更为现实,这个抽象的问题具体化为他的两个儿子的问题。使他不可理解的是:“聪明的儿子喜欢战争,喜欢女人,有对权力的强烈兴趣,但在重大的事情上没有足够的判断力。而有时他那酒后造成的傻瓜儿子,却又显得比任何人都要聪明。” 这个抽象而又具体的问题往往在社会历史最为动荡不安、孕育着重大变革的时期就格外凸现出来。悟到这一点的作家在表现动荡不安的历史时期时就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以一个傻子的头脑去看待这个世界,因为这样反而会廓清遮蔽世事的雾障。阿来要写的是西藏土司告别历史舞台的最后时期,从历史学的角度说,这是新旧两种社会体制进行更迭换代的革命时期,是历史大转折时期,社会外部的动荡不安以及人的内心的动荡不安都是相当剧烈的。我想,这种动荡不安的时代背景与《红楼梦》有相近之处,也与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有相近之处。 这种傻子一般都应出在旧营垒里,也就是说,这应该是行将灭亡的某个阶级或某个制度造就的天才般的傻子。这种傻子往往被看成是“孽种”,批评家们则深刻地指出,他们是旧时代的叛逆者。比方说,《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就被认定为具有初步民主思想和平等观念的封建正统思想的叛逆者。但我想,对于文学作品中的傻子恐怕很难从思想和理论上辨析得如此清晰,这多少有一点误读了作品,至少我们会为了这种清晰而丢失更多的文学性的东西。像《尘埃落定》中的傻子,固然因为他的言行不像一名土司的儿子而被视为傻子,但他也决不是平民或奴隶们的代言人。虽然他身边的那些贱民对他非常好感,他的女仆卓玛也好,他的两个小厮索朗泽朗和尔依也好,甚至那位老管家,没有不把这位可爱的小主人当作傻子看待的。事实上,傻子之傻,是几乎不会被任何人所理解的,大概只有那位可怜的喇嘛翁波意西除外。傻子之傻实际上又很耐人寻味。有一次,哥哥抽了傻子一个耳光,把傻子打得向后倒在了地上。傻子觉得一点也不痛,于是他就要到处找人来打他,“要证实一下,人家怀着仇恨就打不痛我。”这一段情节很有意思,把傻子之傻写到了极致。行刑人的儿子尔依已经举起了鞭子,最终惨叫的不是傻子而是尔依本人,因为老行刑人冲上来先对 悟 在我的印象深处,这鞭子似乎同西藏联在一起。五六十年代,我正处在懵懵懂懂地知晓国家大事的年纪,那时经常听到关于解放西藏农奴的宣传。令人最难忘的恐怕就是那些挖眼珠、剥人皮之类的可怖照片,还有那一根根的皮鞭。我这里若要引用某一种批评理论为依据,阐释这皮鞭在作品之中深刻的象征意义,想必不会被认为太牵强。但我想最好还是老老实实地不要去假装很学术、很理论。这是因为我读这部作品时始终感到作者并不是在非常理性地建构自己的作品,这部作品虽然涉及到一个民族的方方面面,历史的,哲学的,宗教的,还有大量民俗的和民间的内容,但作者并没有在这里向你宣布他的某种思考成果,向你阐释某种观点。我以为,作者创作这部作品是采用的悟性的思维。就像这根皮鞭,它不是作者刻意安排的一件道具,作者也无心在它身上加入很多象征的内容。但你又不能不承认,这决不是随随便便的一根鞭子。这就是悟性的结果,作者的顿悟,便有可能使自己的思想穿透理智的层面,直接进入到事物的本质层。古人有“妙悟”一说。我想,当作者悟到妙处,就会对笔下的这根皮鞭有了一种特殊的感觉,他就写道:“飞舞的鞭梢把好多苹果花都碰掉了。在薄薄的月光下,淡淡的花香里,我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