鸳鸯蝴蝶派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个源远流长、纷繁复杂的文学流派。长期以来,它一直作为新文学的对立面出现在文学史中。近年来,大批研究者在对史实进行清理爬梳的基础上,试图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对鸳蝴派作出科学的历史的评价,写出了较有份量的论文和专著。 一、对鸳鸯蝴蝶派历史定论的剖析与反思 鸳鸯蝴蝶派在新文学史上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流派,对这个流派我们早有一些现成的结论,以此进行概括和批判。近年来有些研究者对此提出了质疑和反思,新时期的鸳蝴派研究在此基础上起步并走向深入。这些研究文章中,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是范伯群的《对鸳鸯蝴蝶〈礼拜六〉派评价之反思》。 在这篇文章中,范伯群指出长期以来形成的定论主要有三点:“一、认为在思想倾向上,它代表了封建阶级(或曰垂死的地主阶级)和买办势力在文学上的要求,是遗老遗少的文坛流派——一股逆流;二、认定这是十里洋场的产儿,是殖民地租界的畸形胎儿;三、这一流派属帮闲、消遣文学,是游戏的消遣的金钱主义的文学观念的派生物。”范文对上述观点逐一进行了剖析。首先,文章认为“从这个派别的代表作家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明显的封建意识,但是所谓‘买办思想’是绝对不存在的。相反,反帝爱国思想是他们在‘五四’前后就一贯具备的主要品质之一。”接着,文章从翻译外国文学、倡导白话、开通民智等几个方面加以考察,认为鸳蝴派作者“包天笑和周瘦鹃等人,与新文学的倡导者相比较,是有较多的相似之处的。”对这个问题,文章总结为:“这一流派是一群在文学创作中贯彻‘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集合体。”“他们与新文学阵营并非毫无相类之处,但是在反封建反旧道德的岔路口分道扬镳了。这是双方争论的焦点,也是形成对峙的重要原因之一。……鸳鸯蝴蝶—《礼拜六》派是受过西洋文学洗礼而仍然虔诚地膜拜传统道德规范的最后一群。” 针对第二点定论,文章认为“所谓鸳鸯蝴蝶—《礼拜六》派是十里洋场和殖民地租界的产儿的结论是似是而非的。”“说它是中国传统风格的都市通俗小说流派是符合它的创作概貌的。”作者在参照了世界上其它国家通俗文学的发展史实,考察鸳鸯蝴蝶派的具体情况后认为,谈论中国在二十世纪初叶的通俗文学热,必须研究上海的工业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否则很容易得出一些偏颇的结论。在此基础上文章认为鸳蝴派作者“以儒家道德观为基准的改良礼教进行劝善惩恶,也竭力满足人们的娱乐、消遣的需求。他们反映的是大都市的生活万花筒,可是不能说他们是殖民地租界的畸形胎儿。我们不能靠划简单的等号,形成失实的结论”。 关于第三点定论,文章认为“‘五四’时期批评鸳鸯蝴蝶—《礼拜六》派的游戏消遣的金钱主义的文学观念是极为中肯的”。“是时代的必然和历史的必然,”然而,文章又认为,“在七十年后的今天,我们也应该作必要的反思”。“文学在本质上毕竟不是政治机器上的螺丝钉——通俗文学和传统文学也应该有他们一定的位置。”“鸳鸯蝴蝶—《礼拜六》派是应该作为一个正宗的、有特色文学流派去进行认真研究。” 这是一篇以拨乱反正为初衷的文章,目的在于松开在鸳蝴派研究上长期禁锢我们思想的几大束缚,以分析研究替代简单的批判。文章把鸳蝴派看作中国现代通俗小说来加以实事求是的研究,以此出发,涉及了鸳蝴派的发生发展、价值取向、创作观点以及通俗文学特质等一些关乎流派研究的根本性全面性论题。这些论题在以后的几年中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袁进在1994年出版了他的专著《鸳鸯蝴蝶派》。在书中,他对历史的定论作了全面的剖析,在纠正偏颇的定论的同时,提出自己的见解,并举出了许多史料的佐证,如:1、从当时上海的社会文化环境来看,并不能把鸳鸯蝴蝶派简单地概括为“十里洋场的畸形产物”,不能把它的成因完全归结为“租界”的存在。上海既产生了晚清小说,也是新文学诞生的基地,上海出版印刷业远较其它城市发达,市民知识化程度较高;上海有一个相对开放的道德、文化、市场环境;类似的作品在西方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也曾出现过,属于世界共同的文化现象。因此,鸳蝴派小说是迎合上海市民生活及心理需要的通俗小说,而非“租界”的独特产品。 2、鸳蝴派小说在20世纪文学史上有独特的贡献,不能简单地视为新文学的逆流。首先,在梁启超标举“小说界革命”的大旗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鸳蝴派曾经反对过这场“革命”,并且鸳蝴派却以游戏消闲的目标打通了小说潜移默化的道路,使小说真正进入到市民阶层。其次,五四文学革命以后,鸳蝴派小说由正统文学转入通俗文学领域,并没有对五四文学革命构成危害;同时它的大众化文学追求的实绩却是新文学作品难以企及的。另外,鸳蝴派早期的文学刊物,曾是新文学作家的创作园地;当时的鸳蝴派大将,都很重视外国小说的翻译,不仅在题材上敢于突破,而且吸收了西方小说技巧;同时,他们也抨击文言,提倡白话。所有这些对新文学都起到了催生的作用。 3、鸳蝴派小说不等同于色情小说。大部分属于一般的言情小说,描写较为节制和干净,并非淫秽荒诞的作品。 二、鸳鸯蝴蝶派的发生发展及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