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自由主义者 综观海内外数十年胡适研究的主要成果,把胡适视为中国现代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一个代表人物,已得到公认。我以为,无论从整体研究胡适生平思想的需要出发还是从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角度而言,对胡适的自由主义文学观念及胡适与中国自由主义文学的关系,都有进一步探究的必要。 形成胡适自由主义品格的最主要的三大来源是美国民主政治模式、世界主义思潮和杜威哲学。《胡适传》作者易竹贤指出:“在美国生活和政治的熏陶下,胡适开阔了眼界,振奋了精神,深刻地接受了西方的民主、自由和法治的思想。这对他一生的政治思想和生活道路,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注:易竹贤:《胡适传》,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胡适当年参与了世界主义者组织的大量活动,他肯定“人是目的,不是手段”的现代观念,在诗中高扬“国家之上是人类”的全球意识(注:参见周明之著、雷颐译《胡适与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选择》,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在我看来,世界主义即全球范围内的自由主义。杜威学说对胡适的影响不是唯一的但确是至关重要的。实证的态度,科学的方法,胡适都直言师法于杜威。值得强调的是,杜威哲学体现了地道的美国精神,我们不能只见其实用主义方法而忽略其自由主义精核。其实,该流派的早期代表人物、牛津大学席勒教授一开始就反对以“实用主义”命名而力倡用“人本主义”指称。这一派对自由有深入研究,杜威概括为:“自由主义意味着,把科学的思想习惯运用到社会事务之中。”(注:转引自[美]格里德:《胡适与中国的文艺复兴》,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可见,这是一种以实用主义为方法论的独具特色的自由观,我们不可“顾名思义”地只见方法不见内质。而这,正是胡适终生奉用的思想和方法。 以上三方面,是胡适打下了的自由主义“洋底子”,他回国后“暴得大名”,靠的正是这底子。作为“20世纪初期不断增长的徒劳尽力使自己相信文化和精神改革是比政治改革更为根本的知识分子之一”(注:参见周明之著、雷颐译《胡适与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选择》,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他“打定二十年不谈政治的决心”,“要想在思想文艺上替中国政治建筑一个革新的基础”(“非政治的基础”)(注:胡适:《我的岐路》,《胡适文存》第2集第3卷。)。这是他一生的基本信条和基本策略。尽管从20年代到40年代他有好几次“不谈”到“不得不谈”政治的反复,但综其一生,文化活动占据他的主要空间,皆因他心目中有一个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蓝图。他始终未曾忘记这张蓝图,但他深知没有照样复制的可能,因而着力于更基本的文化环境的治理。所以,他不是一个直接投身于社会改造政体变革的政治自由主义者或自由主义政治活动家,而是一个自由主义的文化活动家,或曰文化自由主义者。 作为自由主义者,他理所当然地信奉世界主义,这使他能超越同时代的民族主义者。在个人—民族—人类的三维关系中,他既注重国民素质的改造,也珍视个人的自由权利,还常常从人类整体价值观出发思考现实问题。借用19世纪著名的自由主义思想家托克维尔的提法,他是一个“反思的爱国主义者”,而不是“本能的爱国主义者”(民族主义者)(注:参见《殷海光林毓生书信录》,上海远东出版社1994年版,第19页。)。其“反思”的理论源泉就是他赞扬过的“国家之上是人类”的世界主义观点。 如果说西方民主政治是他思想的主干,世界主义形成他的宽广视野,那么杜威学说则为他提供了具体的行动指南。作为“再造文明”的自由主义文化先驱,他是从思想文艺入手的。鼓吹一点一滴的改革,他是渐进的、根本的、曲线救国式的。他改良文学、提倡白话、整理国故、重视教育、主张健全的个人主义、张扬思想言论自由、强调法治、倡明科学方法,都不过是杜威式的总框架下的不同方面罢了。 这就是“把科学的思想习惯运用到社会事务之中”,因而胡适几乎完全是实用的科学主义的而非审美的浪漫主义的对待文艺领域,他习惯于把思想文艺并列而不注重彼此的差异,在他看来文艺是改造社会意识形态、进行文化启蒙、建立政治基础的中介物,他从来没有鼓吹过纯粹唯美的文学。 (二)泛功利的文学价值观 用文化自由主义这张网几乎可以把“五四”时期胡适关于文学的所有言行网在一起。而理解胡适自由主义文学观的关键,是他泛功利的文学价值观。人们通常把特别强调审美效应的文学观称为超功利的,而把特别强调教育作用、战斗作用的文学观称之为重功利或急功近利的。相比较而言,胡适的文学观基本上是泛功利的。 1915年夏,胡适写过一篇题为《论“文学”》的文章,较为简明地阐发了他的文学观,可视为他青年时期已形成且终生未有大变的基本观念。他反对“抹倒一切无所讽谕之诗”的偏颇,反对以社会功用作为衡量文学高低的唯一标准。他诘问道:“然文学之优劣,果在其能‘济用’与否乎?”并用文学史实作了否定回答。接着他概括了两种文学:“是故,文学大别有二:1.有所为而为之者;2.无所为而为之者。”他又进一步说明:“则无所为而为之之文学,非真无所为了。其所为,文也,美感也。其有所为而为之者,美感之外,兼及济用。”他的结论是:“作诗文者,能兼两美,上也。”(注:《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324页。)可见, 他充分注意到了“美感”与“济用”的统一。但是,在以后的岁月中,他对后者似更重视。1916年,他更清楚地说道:“吾又以为文学当与人事毫无关系。凡世界有永久价值之文学,皆尝有大影响于世道人心者也。”胡适生怕被误解,特地注明:“此说宜从极广义之言之,如水浒、如儒林外史,如李白杜甫白居易,如今之易卜生、萧伯纳、梅脱林,皆吾所谓‘有功世道之心’之文学也。若从其狭义言之,则语必称孔孟、人必学忠臣孝子,此乃高头讲章之流,文学云乎哉?”(注:胡适:《觐庄对余新文学主张之非难》,载《胡适学术文集·新文学运动》。)他的这一看法,被梅光迪称为功利主义,然而他并不在乎。他坚持文艺影响世道人心的作用,又不把它视为直接服务于政治的工具。在文学革命时期,则具体化为提倡白话工具的“活的文学”、现实主义的“真的文学”和个人本位的“人的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