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是中国现代文学中屈指可数的大家之一,然而像许多知名的现代作家那样,在被社会接受甚至被赞美的过程中,也没有逃脱被误读误解的命运。比如把老舍当作一个“政治型”的作家或者把他表现“政治斗争”的内容作为一种政治立场来对待,无论是批评还是回避,都是出于一种误解。而为了矫正这一点,现在,有识的学人正以新的研究,力图为老舍作出更切合实际的定位,为老舍研究指示出一个准确的视角来,那就是文化启蒙主义。然而,仅此一个泛化的指定,是否就能说得清老舍呢?事实上怕是亦未必尽然。 有一个显见的事实是必须解释的,那就是同样坚持文化启蒙主义立场的鲁迅,却未能像对待其他文化启蒙主义作家那样,给老舍的文化启蒙更多的认同和接受。据老舍的好友罗常培回忆,《老张的哲学》脱稿后,罗常培把它转呈给鲁迅看,“鲁迅先生的批评是地方色彩颇浓厚,但技巧尚有可以商量的地方”〔1〕。批评一位新人初作的技巧, 这是很正常的事,但值得注意的是,鲁迅所给予肯定的只是“地方色彩”,而不是“文化批评”。而到1934年,此时老舍的创作已进入成熟期,可是鲁迅在给台静农的一封信里,反而对其创作倾向有了不以为然的看法,担心林语堂的创作“如此下去,恐将与老舍半农,归于一丘”〔2 〕。当然,鲁迅自有鲁迅的道理,和来自其他方面或他人的批评不能作等量齐观。1944年为老舍搞纪念活动期间,罗常培说过:“老舍这22年的创作生活,文坛上对他毁誉参半,毁之者大多是文人相轻,誉之者也间或阿其所好。假如,让我这三十多年的老友说几句话,那么,老舍自有他‘不废江河万古流’的地方,既不是靠着卖乡土神话成名的作家所能打倒,也不是反对他到昆明讲演的学者所能诋琪。”〔3〕看来, 在那时,老舍的创作不能为一部分作家所接受,而且也不能为一部分学者或者说由他们所代表的那种“学院精英文化”所接受。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大家关注的都是文化,为什么还会出现上述的现象?对此,用“文人相轻”一语概之,不可能触及问题的症结所在。真正的原因,还得到老舍与众不同的文化立场、态度和独特的对象选择中去寻找。而这,恰恰是我们今天解读老舍,所应该着力思考的问题。 我以为,只要我们真正做到把老舍作为一定历史语境中的“个性”来研究,就不难发现他在“文化启蒙”和“文化关注”方面,确实明显地存在着与鲁迅、与其他乡土作家或别的什么作家、与某些学者文化的区别,而且这些差异是相当深刻的。可以试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加以辨识:第一,文化价值立场和视角的不同。本世纪以来,特别是“新文化运动”和“文学革命”时期,文化启蒙主义的价值立场实际上表现为一种西方文化中心主义,基本的价值坐标是向西方倾斜的。虽然他们有着强烈而深在的历史焦虑,并表现为异乎寻常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历史使命感;但出于他们对历史文化积弊的痛切感受和非彻底摧毁不足以改变历史的认识,因此在中西文化比较中别无选择地认同了西方文化的价值立场。也许是因为出身经历方面的原因,比如与主潮性启蒙行为的隔膜,又如由亲仇而必然更为痛切感受到的西方列强的欺弱本性,再如在英国期间更是感同身受的民族歧视,老舍从一开始创作就没有把文化价值认定的立足点置放在西方。当然,也没有放在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守成性认同上,老舍毕竟是在“新文化运动”和“新文学运动”的感召和导引下走上文学创作的,从《老张的哲学》开始,就已明确地确立了对传统性腐朽文化的批判立场。后来老舍曾经回顾说:“反封建使我体会到人的尊严。人不该作礼教的奴隶;反帝国主义使我感到作中国人的尊严,中国人不该再作洋奴。这两种认识就是我后来写作的基本思想与情感。”〔4〕在“新文化运动”和“新文学运动”初期, 把这两方面在同一认识层面上有机结合起来是有一定难度的,在理智与情感的撕裂和对“先生”与“敌人”共时性确认的矛盾中,只好以先自觉(以西方文化为师)再自强的逻辑组合方式平衡心态。而在中西文化比较中,则不能不采取了倾斜的立场。到了20年代中期,即老舍开始创作之时,历史的选择有了新的内涵,文化启蒙主义者也由困惑而致分流发展,因此他把两者置于同一层面上作文化思考已成为可能。老舍的独特性在于,他已不再像前此的文化冲突中双方对立场的非此即彼的选择那样,也没有服膺现实中一些人对原有立场的坚持,而是超越对中西文化进行比较的既定价值模式,既不皆以彼为是,也不皆以此为非,站在一种并不为两者中哪一方面已单独实现了的价值确认的立场上,又以“人”和“民族”或者说“国家”的关系为特殊视角,进行综合性的批判考察。因此,在他的作品中,没有哪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文化是理想的,中国的文化固然如前所述,不能不予批判,而西方的文化也决非理想之境,这也是我们不当不予明察的。就看《二马》中的英国人吧,那种对中国人的歧视就在精神上严重伤害着中国人的自尊。伊牧师在中国传过20多年教,对中国无所不知,简直的可以算一本带着腿的“中国百科全书”。“他真爱中国人,半夜睡不着的时候,总是祷告上帝快快地叫中国变成英国的属国;他含着热泪告诉上帝:中国人要不叫英国人管起来,这群黄脸黑头发的东西,怎么也升不了天堂”!所以,老舍不无义愤地说,在《二马》中,“对于英国人,我连半个有人性的也没写出来”〔5〕。 因为老舍选取了这样一个关系视角和文化价值立场,所以在国人的文化觉悟方面,他更为看重的不是冲决一切网罗的“个性”解放,而是由群体的自觉所体现出来的国家观念和自尊自信的民族意识。谈到《二马》,他说:“我不能完全忽略了他们的个性,可是我更注意他们所代表的民族性。”〔6〕他在这里所讲的“个性”, 诚然包括着艺术创造上的“个性”要求,但与“民族性”相对应,当然也就更包容着对人物文化“个性”的指涉。这种对小说人物“符号”化的理解和设置,在艺术的创造上无疑会使小说的艺术性受损,但却以较为直露的形式,使我们更易于了解老舍的文化理解和文化指向。老舍却在谈到《小坡的生日》的创作时,不惮于坦言:“我要写这么一本小说。这不是英雄崇拜,而是民族崇拜。”他接着解释说:“所谓民族崇拜,不是说某某先生会穿西装,讲外国话,和懂得怎样给太太提着小伞。我是要说这几百年来,光脚到南洋的那些真正好汉。没钱,没国家保护,什么也没有。硬去干,而且真干出玩艺来。我要写这些真正的中国人,真有劲的中国人。”〔7〕我以为老舍在这里给我们的深刻启发是, 文化既然是以“一人群单位”为体现的,而且“教育,伦理,宗教,礼仪,与衣食住行,都在其中”,“所蕴至广”,“变化万端”;〔8〕那么, 在广大民众中,就必然深蕴着一种巨大的文化生力。只有它,才是民族自立自强的血脉之根;也只有它,才是中西文化冲突中广纳博取、催促新生的酵母和生力所在。在南洋,他发现了这一点,抗战时期,他又以切身感受深化了这一认识:“谁也得承认以我们的不大识字的军民,敢与敌人的机械化部队硬碰,而且是碰了四年有余,碰得暴敌手足无措——必定是有一种深厚的文化力量使之如此。假如没有这样的文化,便须归之奇迹,而今天的世界上并没有奇迹!”〔9〕因此, 他说了一段极发人深省的话:“一个文化的生存,必赖它有自我的批判,时时矫正自己,充实自己;以老牌自夸自傲,固执地拒绝更进一步,是自取灭亡。在抗战中,我们认识了固有文化的力量,可也看见了我们的缺乏——抗战给文化照了‘爱克斯光’。在生死的关头,我们绝对不能讳病忌医!何去何取,须好自为之!”〔10〕 第二,对批评对象所取的态度不同。毫无疑问,老舍是一个对历史对社会极有责任心的人,但他对责任的理解却有其独特之处。一方面,他对角色定位的理解不是“战士”,而是“平民”。他说自己写《八方风雨》,只是“希望它既能给我自己留下一点生命旅程中的印迹,同时也教别离八载的亲友得到我一些消息”。“此外,别无什么伟大的企图。在抗战前,我是平凡的人,抗战后,仍然是个平凡的人。”所以,这篇作品只是“一个平凡人的平凡生活报告”。〔11〕而且,他还说过自己“生平不善争夺挤抢。不管是名,利,减价的货物,还是车位,船位,还有电影票,我都不会把别人推开而伸出自己的手去”〔12〕。也就是说,他是一个生平不善挤抢的“平凡人”。国难当头时,他可以别妻抛雏奔赴国难,甚至不惜以血来践行国民的职责;但在文化批判的责任担当上,却不会取一往永前、义无反顾的决绝态度,不会制造紧张也不愿进入紧张。另一方面,宗教精神的影响和介入,使他在文化批判的态度上,也必然与文化启蒙主义战士有所不同。谈到自己的责任理解和担当,他在纪念“双十”的一篇文章中说:“我愿将‘双十’解释作两个十字架。为了民主政治,为了国民的共同福利,我们每个人须负起两个十字架——耶稣只负起一个:为破坏、铲除旧的恶习,积弊,与像大烟瘾那样有毒的文化,我们须预备牺牲,负起一架十字架。同时,因为创造新的社会与文化,我们也须准备牺牲,再负起一架十字架。”〔13〕老舍对世俗世界的关注使他不会步入宗教,成为一个宗教家,但却是以为在中国的人世间,只有在宗教精神中才能“得到一些崇高的感觉”。在他看来,“伟大人物中必有一颗伟大的心,必有一个伟大的人格。这伟大的心田与人格来自写家对他的社会的伟大的同情与深刻的了解。除了写家实际的牺牲,他不会懂得什么叫同情;他个人所受的苦难越大,他的同情心也越大。”〔14〕正是基于对世间的感喟和对作家“心”与“人格”的这种来自两方面的认识,他于是便把作家的责任理解为以自苦和自我牺牲的方式,以博大的同情之心,去启迪和激发缺失了灵性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