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代中期陈子展针对胡适新诗,最早提出“胡适之体”概念,但真能成“体”者,并非“提倡有心创造无力”的《尝试集》,而是胡适的论说文,尤其是文化时评与政论。“孤岛”时期阿英、王任叔等人争论的“鲁迅风”,涵义甚广,涉及整个鲁迅传统,也专指最能体现鲁迅个性的杂文及杂文的语言。可惜这两次建设性的讨论都未能深入下去,现在当我们重提“胡适之体”与“鲁迅风”时,所有的印象还是那么模糊不定。 讲20世纪中国文学的语言,一般都要追溯鲁迅、胡适的有关理论主张,却未曾深察他们的文体差异。建立现代“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鲁迅、胡适确实起过并还在起着不可替代的典范作用,对他们的文体特质及影响倘不细加分疏,便很难触到20世纪汉语言文学与汉文学语言的根本问题。 胡、鲁文体最触目的差别在于一为传统型通儒语言,一为现代型专家语言。通儒语言可以熔议论、沉思、刻画、虚拟、感觉、想象、激情、梦幻于一炉,文史哲自然无所不包,广出犄角,连类旁通,适应性强,不以论题影响其个性。鲁迅无论谈什么,其语言总是本身有所诉说的存在,而非单纯诉说外物的工具。鲁迅的文字始终围绕语言的核心,不只在这个那个论题之间来回奔忙,故纯然湛然,极少杂质,像一种圆舞,既四面扩张,又不断作向心运动。 专家语言也有一贯色彩,但易受客观牵制,常随治学领域与议论对象而变化。胡适写政论就明显异于做小说考证及哲学史方面的“述学之文”。杂文因为是“不管文体”(1),所以能够兼容众体。 鲁迅的初期小说就已经显露出杂文的语言基质。《而已集·读书杂谈》以“文章”泛指小说、诗歌、戏剧,值得注意。作为汉文学渊薮的“文章”,始终是鲁迅小说不容漠视的文化背景,他的语言比胡适具有更多的凝聚性。 读胡适,可以了解他对问题的细致剖析,语言清白爽利,但终嫌单调、唠叨甚至刻薄油滑。此点经梁漱溟指出, 胡氏本人也供认不讳(2)。胡文好读,然而铺陈太过,像听报告,总在某个面上滑行,一平如砥,久则容易生厌。有时抓住作为某种逻辑预设的“立论”就够了,实在不必卒读。《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和《名教》是胡适少见的两篇带有杂文笔法的思想宣言,所论问题重要,影响也极深远,但如果和《热风》讲类似问题的两篇“随感录”《“来了”》与《“圣武”》略一比较,便可发现,四篇胜处都在举重若轻,深入浅出,把深奥的道理讲得明明白白,然而胡文更多为浅人说法,和盘托出,读者没有进一步思考的余地,激发不了独立追求的兴致,痛快淋漓,又觉得不过如此,惰性遂油然而生。1918年6月, 胡适长篇论文《易卜生主义》于《新青年》四卷六号上发表,介绍易卜生反抗社会压制的个人主义思想,在读书界引起强烈震动,但事隔16年,鲁迅对这篇名文的批评是:“的确容易懂,但我们不觉得它却又粗浅,笼统吗?(3 )”鲁迅不一味替浅人说法,不把一切全部摊开,他既有入木三分的点破,又有相当含蓄的掩盖,不是将人送到彼岸就完事大吉,还要你和他一起思想,有所悟又有所不悟,豁然开朗却仍须主动探索,否则便很可能在若明若暗之间徘徊无地。鲁迅的文章“比较的难懂,不像茶淘饭似的可以一口吞下去是真的,但补这缺点的是精密。”(4)所谓“精密”, 并不限于严整的逻辑,更指语言的高度“及物性”,即语言和语言所要表达的意识中的真理的密切关联。真理于胡适文中如美人裸程殊少韵致,在鲁迅笔下,则似款款而来的穿衣的马哈,既公开着又遮蔽着。“胡适之体”往往只能照顾到真理的光亮的一面,“鲁迅风”却更能够表达真理本身的复杂性。鲁迅的杂文确能给人多方面的启发。他的语言方向层次更多,内在成分更复杂,有直说,有曲笔,有明喻,有暗示,有平坡,有沟壑,有扩张,有收敛,有言语道断,又有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也许并不好读,但对懂得的人,收放迭宕之间,始终有内在的紧张,含了不尽的刺激与意外的启迪,别具一种酣畅淋漓,可以药倦,可以针劳,经得起一读再读。因为触及了类型的缺陷,讽刺不留情面,这才有了被讽刺者所叫嚷的“刻薄”“油滑”,至于重复唠叨则绝对与他无缘。其精壮省净至今还无人能及。 文体的不同效果渊于语言的深层结构。“胡适之体”是语言绝对归顺于逻辑,“鲁迅风”则是逻辑寓于语言之中,化为语言的肌理。语言既丝丝入扣,逻辑更不可抵挡。胡适文章的逻辑(“理念”或“思想框架”之类)总是“在先”,即先于语言而存在。逻辑宰制着语言,语言隶属于逻辑。鲁迅文章的逻辑并无这种优先性,它直接从语言生长出来,必等语言有了“Fullstop”而后自圆。胡适之文以逻辑的整一性牺牲了语言的丰满,鲁迅之文则呈现出语言逻辑的高度化合。 胡适的语言总是跟着逻辑跑,从逻辑的中心向外扩张,遂成为“外发”的(Exprcssive)。鲁迅则语言之外无逻辑,逻辑即语言,语言即逻辑,属于“内涵”的(Impressive)。傅斯年最早用这对概念阐释品质大不相同的两种文章路数,他说“外发的文章很容易看,很容易忘;内涵的文章不容易看,也不容易忘。中国人做文章,止知道外发,不知道内涵,因为乃祖乃宗做过许多代的八股和策论,后代有遗传性的关系,实在难得领略有内涵滋味的文章。做点浮漂漂油汪汪的文章,大家大叫以为文豪;做点可以留个印象在懂得的人的脑子里的文,就要被骂为‘不通’‘脑昏’‘头脑不清楚’‘可怜’了”(5)。 这至今仍不失为理解胡、鲁文体风格的一个参考。 傅氏说中国古代文章多“外发”少“内涵”,主要针对八股策论之类载道之文而言,并非泛论一般。其实古今中外,作文都很说理,也就难免要载道,“外发”“内涵”云云,并不是一个说理载道一个不说理不载道,而在于道、理或西方的“逻各斯”,是超语言的(时间上先于语言),还是和语言同步;是外在于语言,“理在言外”,还是和语言契合无间,“理和其中”。 逻辑语言的不同倚重,还可以从字句层面来考察。胡先骕在他那篇有名的长文《评〈尝试集〉》中曾经这样论述诗分唐宋的关键:“唐人仅知造句,宋人务求用字。唐人之美在貌,宋人之美在骨。唐人尽有疏处,宋人则每字每句,皆有职责,真能悬之国门,不易一字也”(6)。从这角度论文,则胡适的功夫主要在“造句”, 善用欧西逻辑句法规范汉文。鲁迅作文,结构之繁复,修饰语之迭加,标点符号之活用,以及句子长度方面,比胡适都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此外他还更重视用字。 钱玄同在“五四”时期继续晚清吴稚晖等人在《新世纪》(创办于巴黎)上开始的话题,鼓吹汉字拉丁化,抹煞汉字的修饰藻采对汉语言文学无可替代的贡献,否认作为汉字藻饰的造字法基础——象形——在“六书”中的优先地位,认为汉字发展趋势是象形不断让位于“形声”,未来的拉丁化原系汉字变迁的内在要求(7)。 鲁迅拟作的《中国文字变迁史》惜乎没有完成,但从有关著作看,他和钱玄同是有所不同的。《汉文学史纲要》首篇“自文字至文章”即认为文章(广义的文学)原是“连属文字”,“初始之文,殆本与语言稍异,当有藻饰,以便传诵”,明白揭示了汉文学与汉字的源初关系。他说汉字有“三美”,“意美以感心,一也;音美以感耳,二也;形美以感目,三也”,因此“诵习一字,当识形音意三……三识并用,一字之功乃全”。在他看来,《离骚》异于《诗经》,乃至驾乎其上而“沾溉文林”极其“广远”者,也“特在形式藻采之间耳”(8)。 后来的《门外文谈》孱入不少否定汉字的流行观念,但先前的论断并未全盘抛弃。汉文学成立的直接前提,是汉字,而非宽泛的“汉语言”,汉字特有的形式藻采是汉文学的美感来源,这是鲁迅重视炼字的学理根据。周作人说“超越善恶而又无可排除的传统,却也未必少,如因了汉字而生的种种修辞方法,在我们用了汉字而写东西的时候总摆脱不掉的”(9),大意不外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