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勰《文心雕龙·序志》中说,《原道》、《征圣》、《宗经》、《正纬》和《辨骚》等五篇是“文之枢纽”。关于《原道》篇的宗旨,笔者曾撰专文《〈文心雕龙·原道〉与〈易传〉之关系》(注:《漳州师范学报》1995年第3期。)进行了探讨,认为刘勰之道实源于《易传》,其基本内涵有两方面:一指文质相契互存原则,有其质则必有其文;二指文随质变的运动发展规律,强调创作主体或批评主体应善于观察对象之变,体知其内理,然后形诸文辞。因此,刘勰既强调文质相契原则的普遍恒常性,又讲求文随质变的随机变通性。这种从《易传》而来的道观,不仅是刘勰文论思想的核心内容,而且也是他构设文论体系和进行具体评论的方法论工具。这在“文之枢纽”《征圣》、《宗经》、《正纬》及《辨骚》诸篇中就有充分的体现。本文拟对这一问题加以探究。 纵观《文心雕龙》“文之枢纽”部分,可以看出:刘勰正是秉持这种来自《易传》的道观方法去构设自己的理论体系。纪昀评《征圣》篇“抑引随时,变通适会”二语时认为:“八字精微,所谓文无定格,要归于是。”当道作为创作者共同遵循的普遍恒常之原则时,相当于后人的定格之说,即无论如何变异更新,都应持守“文”与事物之“质”相契合的规律;但道又以强调运动变化为另一重要内含,因此随事摛文、应物生变也就与后世的无定格之论相通。刘勰认为,圣人就是完整、周密地体悟、把握这种道的代表者。《原道》之后接以《征圣》亦是逻辑之必然。 《征圣》篇除“抑引随时”二句体现了刘勰道观思想外,还有另外两处可资佐证。其一是称引《易传·系辞下》中的“辨物正言,断辞则备”。就其原意说,这两句是讲一个卦名欲求圆满周备须由三部分组成,即辨别物类,言中其理,进而断定卦爻辞的吉凶。(注:参见《易学哲学史》上册第69页。)“辨物”是“正言”的前提,恰如“妙极几神”是“思合符契”的条件一样。“断辞”则是前二者结合所具有的功能。刘勰沿用这两句话的目的,在于说明圣人虽然处处贵文,但总是以切中具体事物之理为要务。所以,虽然“颜阖以为仲尼饰羽而画,徒事华辞”,刘勰却认为“虽欲訾圣,弗可得已”。其二是称引《尚书·(伪)毕命》中“政贵有恒,辞尚体要,不惟好异”的后两句。孔颖达《尚书正义》卷十九疏:“言辞尚其体实要约”,又《尚书集说》引宋代夏氏撰云:“体则具于理而无不足,要则简而不至于馀,谓辞理足而简约也。”刘勰引用此语也是为了强调文辞应当适于事理。 就《征圣》篇论证过程看,从“夫作者曰圣”到“秉文之金科矣”一段,主要是以圣人经文之言为贵文理论提供证据,并且认为“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辞巧”乃“秉文之金科”。所谓“秉文之金科”实际上就是指具有普遍恒常性的为文之道,其内含有二:一是“抑引随时,变通适会”原则,强调的是制文须随对象之变而变;二是指“正言所以立辨,体要所以成辞”的要求,强调言理、体辞之契合,相当于道观中文质相符原则。《风骨》篇曰:“《周书》云:辞尚体要,弗惟好异。盖防文滥也。”所谓“文滥”就是指言胜理、辞胜体。因此,《征圣》篇提出,“抑引随时”,“辞尚体要”也就与宋齐以来崇尚藻饰之风有关。《宗经》篇亦本此而发。 罗根泽先生说,“圣人往矣,其人不可征,惟有征沿圣以垂之文,所以又作《宗经篇》”。(注: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新1版,第一册第215页。)恰如《征圣》主旨在于弘扬圣人所秉持的为文之法则一样,《宗经》也是着重从经文中所蕴含的创作规律的角度发其精义。文中说:“三极彝训,其书言经。经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易传·系辞上》即认为:“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冯春田《文心雕龙释义》将“三极彝训”释为“有关‘三极’、即‘三材’运动变化规律的训教”,并且认为此处之“经”等于《原道》篇所说的圣人所垂之“文”,是。又《易·恒卦·彖辞》:“‘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刘勰“恒久之至道”一说当本此,(注:在注释“经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三句时,大多忽略了“恒久之至道”的来源及真实内含。范文澜《文心雕龙注》只对“经也者”出注;杨明照《文心雕龙校注拾遗》亦同;《文心雕龙注释》亦未及“恒久之至道”的出处。)指的就是《易传》中事物变化生成的最高法则。《论说》篇的“圣哲彝训曰经”和《总术》篇的“常道曰经”,在取义上亦与此有关。 将《宗经》篇的“彝训、恒道”理解为以文质相符为内核的运动变化之道,还可以从两个方面得到印证。 其一,《宗经》篇曰:“故象天地,效鬼神,参物序,制人纪,洞性灵之奥区,极文章之骨髓者也。”在此,刘勰将经典中包含的“至道”视成圣人藉以“象、效、参、制”诸种事物之理的依据和原则,并认为是圣人用以洞达性灵之精奥和曲尽文章之义理的最重要方法。“至道”普遍地适用于人类的各种活动,正表明了道的恒常通久之特点;但各项活动又必须根据具体对象采取相应的形式,则又从广义上体现了道观中文质相契的原则精神。 其二,《宗经》篇又言:“励德树声,莫不师圣;而建言修辞,鲜克宗经。”刘勰把经典中的具体伦理教义与为文原则分而论之。他指出,人们在修身立德方面都知道应向圣人学习,但在为文建言方面则不懂得去效法经书中蕴含的原理。这种原理即“至道”,也就是刘勰通过评论五经后总结出来的“圣人之殊致,表里之异体”。“殊致”与“异体”正是“抑引随时,变通适会”原则的具体表现,也就是经典中所包含的道。提倡宗经,目的即在于标举这样一种依不同对象而敷辞制文的创作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