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我国古代文论(或古代美学)研究中,如何对传统文论资料进行科学的现代诠释以及如何自觉重视微观考辨在现代诠释中的作用,是两个关系颇为密切和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如果说,现代诠释真的意味着“走出古典”,按指立足于当今时代的要求,作出符合现代人“理解”的科学评价(包括西方学人所谓“本体诠释”、“意义诠释”或“创造性诠释”中值得我们重视的精华部分或“合理内核”),那么,这种诠释,是否应当更重视历史的真实性,重视历史规律,重视学科的史料学依据,重视微观考辨?还是可以仅凭读者的主观条件(包括“前结构”)或“此在”形成的“理解”,以及所设定的“问题”或“问题逻辑”,对传统资料(“文本”)的“原义”,作出种种引申乃至更带主观随意性的“诠释”或新的“视域融合”呢?这一问题,实际上已经超出古文论,它广泛涉及当今人们对重大历史事件性质的阐释及当今对哲学及各门社会科学的研究乃至文艺创作。比如,当今文艺创作包括影视创作如何处理历史题材?要不要尊重历史真实?如何进一步处理好细节真实与本质真实的关系等问题,便似有认真研究的必要。笔者限于学养,无法综论。只能就平日稍有涉猎之古文论或古代美学的研究资料,提出若干浅见,以就正于读者、方家,不当之处,谨请批评。 一、关于现代诠释 “现代诠释”这一词语,作为一个重要的西方新学中的学术理论命题,是改革开放以来才进一步引起我国文艺理论界及美学界的重视的。它原本来自对西方二十世纪文论与美学产生过重大影响的欧美现代诠释学派的理论(西方“诠释学”又被今人译为“阐释学”、“解释学”,故“诠释”、“阐释”、“解释”在当前出版的著作中用于学科称谓时意义相通)。“诠释学”西文为Hermeneutics,美籍学者成中英在讨论中西哲学精神的一本书中认为:“‘诠释学’是较‘解释学’更能表达`Hermeneutics'的意义。`Hermeneutics'要求理解后语言表达之全,故指诠释而非解释”(注:〔美〕成中英:《论中西哲学精神》,东方出版中心1991年版,第62页。)。他在《从本体诠释学看中西文化异同》一文中还有下列说法:“诠释这个词……和解释有所不同。解释是用某一法则来说明原因,诠释是对原因已经是已知了,而加以意义的发挥和理解的掌握。解释让你得到知识,诠释让你达到理解。”“把资料组织成概念系统,那叫知识。知识之上是意义。……而意义的发挥,也就是诠释。”“一切理论都需要诠释这个阶段。教科书不断要重写,不仅是因为有新的知识增加,更因为不断有新的意义要加以发挥。因为本体在不断发展,人是本体的一部分,也参与这种发展,诠释的发展也是必然的。”(注:《中外文化比较研究》,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155页。)成氏对现代诠释即他所提倡的“本体诠释”的解释是:“我的诠释在意义之后有本体,整个本体是意义的一个基础。诠释是本体的一种理性的知觉,诠释就是一个本体的发动,进而成为理性知觉的一个过程。”(注:《中外文化比较研究》,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155页。)据说与诠释学西文有关的词语Hermes原指希腊神话中为神传递信息的信使,西方诠释学因而又曾被秋为“赫尔墨斯之学”。应当指出的是:当西方诠释学由中世纪后期产生的经学释义学(解经学)经十八至十九世纪一般方法论意义上的诠释学(以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及后来的狄尔泰为代表,有人把他们的诠释学理论仍归为客观诠释学范围,但已新见迭出了)进入二十世纪以后,由于海德格尔、加达默尔、利科、赫什等欧美现代哲学家、美学家对这门学科的相继推动与发展,使西方传统诠释学理论经历了西方现代生命哲学、现象学及存在主义哲学的洗礼,逐步完成了由一般方法论向哲学本体论诠释学的转型,已经发展成为西方二十世纪学术思潮中一种影响巨大的新型理论形态了。 现代西方的文学(或艺术)诠释学理论(如海德格尔、加达默尔的有关理论),是西方哲学诠释学的一个分支。他们的“前结构”、“诠释循环”、“理解”、“视域融合”等一系列范畴或命题,具有浓重的哲学思想含量。因而被视为二十世纪西方文学艺术由作者中心、文本中心向读者中心过渡的重要中介理论与桥梁,是西方二十世纪新学由现象学美学向接受美学和读者反应理论发展的重要理论形态,对姚斯接受美学理论、德里达的解构主义理论及后现代主义理论中片面的历史阐释思想乃至反解释思想均有重要影响。现代西方诠释学把“诠释”(或“解释”、“阐释”)这一原本属于技术性或一般方法论意义上的范畴上升到历史哲学、人类生命存在方式及哲学本体论的地位,建立了颇为系统的意义诠释特别是本体诠释理论,提出了现代诠释学的循环图式、本体诠释的一系列中介机制及读者实现本体诠释的心理反应过程等成套主张,自成体系,见解卓特,因而不仅对西方美学界,而且对东方不少国家的学者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现代诠释学与传统诠释学的根本不同之点,是大大加强了诠释者这一主体在诠释中的决定性意义,突出诠释者的创造性,当然,有的诠释学派的理论则已有明显地无视创作主体存在及文本确定意义存在的主观唯心主义倾向,有的主张诠释者与传统文本之间的偶然碰撞与拼贴即为创造,即为真理,即为艺术,无限夸大“文本间性”的意义)。中国本世纪一批人文社会科学的著名学人,包括人们常说的现代新儒家学派的不少著名学者及当今颇有影响的一些港台学者、海外华裔学者,都曾程度不同地受到过西方现代诠释学学术思潮中本体诠释与创造性诠释思想的影响。有的学者还不止在运用西方现代论诠释学的观点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哲学、文学、艺术及进行中西哲学与文化思想的比较研究上,取得了不同于传统思想家的相应的新成就,而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建立他们在融通中西学理的基础上提出的“本体诠释学”、“创造性诠释学”的主张。比如:海外华裔学者成中英,就不止一次提出过应当明确建立他所认定的“本体诠释学”的主张。在前引《从本体诠释学看中西文化异同》一文中,他认为,他的“本体诠释学”有如下意义:“首先,它希望主、客体能够相互解释结合。既能相互解释,又能重物重人。第二点是要求部分与整体的结合”。“部分和全体相互决定”、“理论和经验”及“知识和价值”之间“相互检验”,“互为体用”(注:《中外文化比较研究》,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154页。)。* 《论中西哲学精神》一书中甚至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