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入世就是与人打交道,出世就是与自然打交道。出世思想严重的人,不喜欢人类社会,从而遁迹山林,以麋鹿为友,从自然中寻找乐趣。齐代陶弘景在回答齐高帝问山中何所有时说:“此中何所有,岭上多白云。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其实,白云即便可以持赠,而齐高帝也未必喜欢。因为入世思想强的人,尤其是汲汲于功名的人对无功利价值的自然物是不感兴趣的。杜甫的入世思想极强,人称他一饭不忘君,他昼之所思夜之所梦无非是朝廷安危,民生疾苦,当然还有个人功名。尽管他也多次说过:“白鸥没浩荡,万里谁能驯。”(注:《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73页。)“未试囊中餐玉法,明朝且入蓝田山”(注:《去矣行》,《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245页。)之类表示归隐的话,然而,这或者是他不得意时发的牢骚,或者是作为一种求人引荐的手段,从来没有当过真的。他念念不忘的是“致君尧舜上”。(注:《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73页。)到老了,知道自己无希望了,又把这个重任交给年轻人,所谓“致君尧舜付公等”。(注:《暮秋枉裴道州手札遣兴呈苏涣侍御》,《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2016页。)所以,他真正感兴趣还是社会事务、个人功名而不是自然。但是否就可以说杜甫对身边花草虫鱼的存在视而不见,毫无感知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一个人逃避社会是容易的,而逃避自然则是根本不可能的。尤其是入蜀以后,由于功名的无望,生活的孤寂无聊,杜甫写下了许多以自然物为表现对象的诗,为我们展示了他广泛的自然视野。 一、从自然界中寻找同路人或同病相怜者 古人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们总是喜欢那些能体现自己理想的事物。也正因为这样,才有了“仁者乐山”、“智者乐水”的古训。在众多的自然物中,杜甫最喜欢的还是鹰和马。终杜甫一生都是如此。他喜爱鹰、马是因为鹰、马最能体现他的理想,在人生道路上是他的同路人。在他的诗中,他多次以鹰、马自比,有时我们很难分辨出他是写鹰、马还是写自己。 世界上有两种马,一种是“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不要人类的“义台、路寝”(注:《庄子·马蹄》。)的野马,这是不入世的马。另一种则是喜爱人类“义台、路寝”,希望人类养育,乐为人类所用的马,也就是入世的马,为人类建功名的马。杜甫喜爱的马当然不是前一种。 马自从被人类驯化以来就进入了人类社会,成为人类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马性不断减少,人性不断增多。战国时期,策士们就以求马喻求人才,以相马喻慧眼识英才。到了封建社会,马的处境与知识分子处境达到了惊人的相似。对于一个参预社会的马来说,自己是不可能单独立功的,即使是一匹骏马。但假如是一匹骏马的话,它可以给健儿提供一个立功的机会,然后自己也得到好的饲养,起码已无饥饿之虞。知识分子也不外如此。封建时代的知识分子夸说自己有才能往往自称能平治天下,使寰宇大定,海县清一。但天下却是帝王的私有财产。要想使自己的潜在的能力变成现实的生产力就必须和这个私有财产相结合,把自己的才能出卖给统治者,所谓的“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如同骏马出卖力量给健儿一样。知识分子与马命运的相似促使他们爱马、怜马,与马惺惺相惜。杜甫以前有不少咏马的乐府诗表达这个意思。杜甫以后的韩愈在《马说》中谈人才的发现,李贺的22首咏马诗表现自己的不遇,全都是这个传统的表现。 鹰的情况与马相似。只是鹰地位又低一些。作为一只入世的鹰,它只能帮人获取猎物,而不可能成就马那样的功名。 既然入世,就有得志与不得志之分。鹰、马也不例外。不然怎么会有“饥鹰”和“日暮不收乌啄疮”(注:《瘦马行》,《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472页。)的瘦马呢?由于杜甫的境遇、自视前后的不同,他笔下的鹰、马也随之而不同。 《房兵曹胡马》和《高都护骢马行》两诗所写的马无疑是杜甫青、壮年时期的榜样。前者表现了横行万里的愿望,后者说不愿老死枥下,愿立功异域。这两首诗虽不能说作者完全写自己,但是,马的愿望也是作者的愿望,作者无疑自认为是一匹骏马。长安十年的朝叩暮逐也就是对自己能力的推销,尽管推销是不成功的。 长安后期所作的《天育骠图歌》对自己的人生目标就有了新的认识:“如今岂无騕褭与骅骝,时无王良伯乐死即休”。杜甫虽仍相信自己的能力,但又发现能力与实现目标之间还有个中介因素。如果无人发现这种能力,能力也无从施展。 然而此后就开始注意到病马与瘦马了。还有那些不幸的生物,那些善良而又没有多少能耐的生物。在秦州时写了《病马》,是一匹自己骑的马。远说不上是什么骅骝,但它很驯良,为自己做了不小贡献。现有老了,病了,真可谓是鞠躬尽瘁了。本来杜甫是很看不起这类马的,他喜欢的是骅骝。在《李鄠县丈人胡马行》中杜甫一听李丈人夸说自己的马的急难才,他就不由自主地恨起自己所乘的马了。(注:原文作“一闻说尽急难才,转益愁向驽骀辈”。)他所恨的那匹马很可能就是现在的这匹病马。而杜甫此时则对它深表同情,甚至还有敬意。这不是一种重要的转变吗? 鹰身上也体现了这种转变。《画鹰》诗曰:“何当击凡鸟,毛血洒平芜”。作者制造了一种血淋淋的场面。其实,什么是凡鸟?不外是那些弱小者,像雁、燕雀、雉之类。在这时的杜甫看来,这些东西只配作猛禽施展英武的对象,作猛禽的牺牲品。后来也写有几首此类诗,更多是奉命之作。《王兵马使二角鹰》借鹰来恭维主人。王兵马使是讨乱来的。杜甫就把乱者比作恶禽,希望王能像角鹰一样击溃他们。恶禽和凡鸟是不同的,凡鸟是一些普通的鸟,而恶禽则是为害的鸟。《姜楚公画角鹰歌》虽仍写出鹰的可怕,但杜甫却说:“梁间燕雀休惊怕,亦未抟飞上九天”。这只鹰的性情比原来的平和多了。 而更为重要的,是他对那些凡鸟的同情。“下悯百鸟在罗网,黄雀最小犹难逃。”(注:《朱凤行》,《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2038页。)这种仁民爱物的思想却是他后期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他壮游时期和困守长安时期所不具备的。他关怀燕子,认识到燕的生生不易和珍贵的品格。要躲避霜雪,要忍受孤独。最可贵的是燕子的知机、识序、不忘旧。(注:《归燕》,《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610页。)作者还感受到了促织的哀音,且颇有亲近之意;(注:《促织》“促织甚微细,哀音何动人。草根吟不稳,床下意相亲”。)还有地位低贱、光亮细微的萤火虫,作者为它漂零无依而悲哀;(注:《萤火》“十月清霜重,飘零何处归”。)还有蒹葭,春天时何其细弱,秋天又伤于夜露;(注:《蒹葭》“体弱春苗早,丛长夜露多”。)以及那丛卑、味苦、体弱的苦竹等。(注:《苦竹》,《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613页。)流寓成都以后,他相当关心杜鹃,这个昔日贵为天子今日成为凡鸟的生灵。还有“孤飞俗眼丑,每夜江边宿衰柳”的病鹘(注:《呀鹘行》,《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1931页。)和“鳞介腥膻素不食,终日忍饥西复东”(注:《白凫行》,《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2037页。)的白凫,以及古柏、病柏、病橘、枯棕等。这些不幸生物的纷纷登场,就构成了杜甫后期自然视野的一片哀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