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1927年陈钟凡出版其《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起点,那么现代意义上的古代文论研究已有差不多70年的历史。然而,令人惊异,或者说令人遗憾的是,尽管有这样一个不算短的历史,但我们对古代文论研究的学科性质仍不甚了然,在诸如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价值,以及与相邻学科的关系等一系列基本问题上,仍存在不少的困惑,甚至误解,就连学科的准确名称,到目前仍未得到统一。我们对批评史的研究硕果累累,但对学科史的自省却极为贫弱:陆海明在其《古代文论的现代思考》(北岳文艺出版社,1988年)中有一个统计,《古代文论研究丛刊》第一辑至第十辑共刊论文约200篇,其中最多的是对历代文论家及著作的研究,占二分之一强,而关于学科建设的论文一篇没有。这是1985年以前的情况,进入80年代后期,局势虽有所扭转,但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显然,这与具有70年历史的古代文论研究是很不相称的,也是作为一门成熟的学科所不该有的。 本文拟在总结70年古代文论研究的基础上,就古代文论研究的学科性质、特点及相关问题略陈管见,希望能有助于对该问题的认识。 学科定位 古代文论研究作为一门学科,其科学的名称究竟应该为何,这直接关系到我们对该学科性质的认识。 按照有关机构的认定,古代文论研究作为一门学科的正式名称为中国文学批评史,但在时下的教学与研究中,用来指称本学科的,除中国文学批评史外,还有中国文学理论史、中国文学思想史、中国文艺美学史、中国诗学等名目,而所有这些,都可以笼而统之地称为古代文论研究。究竟哪一个名称更切合实际呢?似乎很少有人深究,反正大家彼此心照不宣,只要明白是在古代文论研究这个领域之内就成。这倒很符合中国古人的传统态度,在一个约定俗成的名目下不断地赋予新的含义,以至术语、范畴的内涵往往过于宽泛,难以准确界定。然而,古代文论研究在20年代之所以能成为一门现代意义上的学科,前提即是以科学的态度来考察分析、整理归纳,没有这样一种科学的态度或者说近代意识,则五四以后的古代文论研究与先前古人所为实无根本的区别。这种大而化之的态度,与建立学科所需的科学精神是背道而驰的,也是无益于科学的发展的。事实上,研究者自己也很清楚,一般说的文学批评史,与文学理论史、文学思想史、文艺美学史是有差异的,其外延并不完全吻合。例如蔡钟翔在《中国文学理论史·绪言》中阐述该书的命名时即引陈钟凡、罗根泽等人的看法,认为西方所谓“文学批评”一词实与中国传统诗文论不尽相同,故以批评史名之,并不符实。鉴于该书的主要内容着重于评述古代的文学理论,所以叫做《中国文学理论史》。罗宗强在其《隋唐五代文学思想史·前言》中则提出,文学思想史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学科,它与文学批评史、文学理论史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文学思想史的研究对象较后两者更为广泛,除了研究理论与批评之外,还必须将创作也纳入研究视野。将文学思想史理解为一个独立的学科是否适宜姑且不论,这些意见至少表明,“中国文学批评史”并不是一个理想的学科名称,它不能正确反映该学科实际的研究内涵。 还有来自纯粹理论研究方面的问题。尽管研究的对象是史,但未必就是史的研究,因为研究者的意图并不在梳理史的脉络,勾勒的轮廓,而在对理论术语、范畴、命题的内涵及意义作现代阐释。换句话说,不是史的还原,而是理论的重建。再如关于古代文论体系、特色的研究,关于研究方法的讨论等,目的都不在史。这类研究严格说来并不属于理论史或思想史的范畴,当然也不属于批评史的范畴,然而它仍是古代文论研究。一般说来,所谓史的研究,主要是纵向的研究,是对问题的发生发展、源流演变的考察与描述,在这个意义上说,如果我们仍沿用“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学科名称,那么古代文论的横向研究便很难纳入其中。 那么,为什么这样一个并不十分确切的名称会被采纳,乃至一直沿用下来呢?这恐怕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历史的原因。我们知道,中国古人并不热衷于对体系的建构和对抽象问题的思辨,因此,历史上大量存在的不是以纯粹理论形态出现的论著,而是感性经验的零散篇章,这些零散篇章主要讨论的,是诸如创作、技巧、鉴赏等具体的文学理论问题,以及大量的关于具体作家作品的评论。就中国古人的文学研究观念而言,代替文学理论这一类别的,是典籍分类中的诗文评部分。正是有见于此,早期的古代文论研究者即便承认中国古代有自己的诗学理论,也不能不将研究的重心放在批评理论及实践上。所以,早期的批评史编撰者大多也没有意识到文学批评史一词含义过窄的问题。罗宗强在为张毅《宋代文学思想史》所作的序中曾谈到这一点,他说:“中国文学批评史学科创立之初,研究对象似未曾有过明确之界定。它既包括文学批评史,也包括文学理论史。就中国文学批评与文学理论之历史状况而言,这样的研究对象的认定未曾不可。因为在中国古代,纯粹的文学理论著作是少数,多数的文学理论著作,都包括着文学批评,即使体大思精,有完整理论体系如《文心雕龙》,也不例外地包含着大量的文学批评内容,更确切地说,它是在对于文的历史(作品与作者)作评论的基础上,建立它的理论体系的。……因此,从中国文学批评与理论之此种历史状况而言,文学批评史的对象并文学批评与文学理论而言之,当然是顺理成章的事。”后来,随着理论意识的逐渐增强,研究的日趋细密,文学批评史作为学科名称才成为问题。 再是文学批评作为术语本身内涵的宽泛。根据韦勒克、沃伦《文学原理》一书的划分,文学研究包括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和文学史三部分。不过这种划分并不是绝对的。正如该书所说:“文学理论不包括文学批评或文学史,文学批评中没有文学理论和文学史,或者文学史里欠缺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这些都是难以想象的。”而我们实际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也不能仅仅归属于其中的某一部分,它既可以置于文学批评,也可以放到文学理论,甚至可以分属于文学史。美籍华裔学者刘若愚则认为,上述三分法中的文学批评实际上指的是批评实践,而一般说的文学批评往往包括了理论探讨和实际批评二者,因此他赞成二分法,即将文学研究分为文学史和文学批评两大块。在此基础上,刘若愚对文学批评又作了进一步的划分,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