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是现代文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围绕促进和实现教育公平,各国各地区出台过很多举措,关于公平理论也在不断探讨。高等教育公平是一个跨学科的概念,是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公共政策等学科交叉关注的议题。学界主要基于权利的分配正义或机会均等理论,从资源配给端、微观个体层面研究高等教育公平。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是立足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的重大战略布局与理论创新。本研究旨在分析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战略背景下,高等教育公平在理念、目标与路径上应有的深刻转变,重点探讨高等教育如何在支撑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中重塑公平体系,从而既有效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也凸显和保障高等教育公益性,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作出贡献。 一、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对高等教育公平的新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②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提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具有内在一致性和相互支撑性,要把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一体统筹推进”,并强调“从教育大国到教育强国是一个系统性跃升和质变,必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要把促进教育公平融入到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各方面各环节”③。这一系列论述为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与促进教育公平提供了根本遵循。高等教育是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的集中交汇点、重要连接点与最佳结合点,其公平议题已经超越民生福祉的范畴,逐步上升成为国家战略发展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必须深刻把握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赋予高等教育公平的新内涵、新定位与新要求。 (一)要求立足新发展形势明确高等教育公平的时代定位 我国即将迈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发展条件和增长模式正发生深刻变化,实现高质量发展亟须加快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对教育事业部署和人才培养提出更高要求,亟待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这要求高等教育公平发展从“福利分配型”转向“创新基石型”,要求高等教育系统通过建立有效而公平的体制机制,充分挖掘全社会的人才潜能,全面释放人才红利,源源不断地提供高素质人才和创新支撑要素。 从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看,由于在普及化阶段发生职能目标的变化,因而要求公平观从关注供给属性向生产属性延伸。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规模最大且有质量的高等教育体系,毛入学率达到60.8%④。在精英化和大众化时期,高等教育主要扮演向劳动力市场输送学历持有者的角色,公平主要体现为入学机会的分配均等化。而在当今普及化深入的背景下,伴随着教育内外部发展条件变化,高等教育逐步成为知识创新、技术研发和新质生产力生成的重要源头⑤,生产属性日益凸显。新形势下的高等教育公平不能仅停留在教育资源配给、入学机会、学历获取等层面,必须在“供给侧”向“生产侧”延伸过程中重塑公平观,确保不同群体不仅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更有机会融入到国家战略发展的实践中,在创新发展大局与社会经济发展新阶段找到自我合适的位置,学有所用,人尽其才,实现个人价值实现与社会生产力提升的同频共振。 从社会需求看,教育供需关系面临深层调整,要求实现社会个体的教育期望与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的整合。随着“有学上”问题的基本解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转向对“上好学”的期盼,高等教育逐步从少数人的“奢侈品”,转变为关乎多数人生存与发展的“必需品”。能否将个体对高质量教育的迫切需求同国家创新发展的战略需求有效整合,既关乎教育、科技、人才之间的循环畅通,也是在新形势下重塑高等教育公平目标的关键。这要求建立基于“人尽其才”的发展目标:高等教育公平不仅要回应社会普遍期望,保障公益性与可及性;更要通过多元化的分类培养、培养模式创新与培养机制改革,让每位受教育者的潜能都能匹配到国家创新体系当中的适合位置。以此,将社会上广泛的求学需求转化为国家急需的人才优势,推动既回应民生关切又支撑现代化建设的实质公平。 (二)要求超越分配正义与机会均等的传统公平理论范式 传统的高等教育公平理论多基于权利视角,聚焦于配给端的资源分配。最具代表性的如罗尔斯(John Rawls)在《正义论》中提出分配正义原则,强调通过“差别原则”来补偿弱势群体,实现基本公益品的公平分配。⑥科尔曼(James Coleman)提出“教育机会均等”理论,系统梳理从“入校机会”到“相同教育结果”的演变逻辑,奠定机会均等研究的基石。⑦经济学家罗默(John Roemer)进一步细化机会平等的内涵,严格区分出“努力”与“环境”因素,主张政策应致力于消除由家庭等环境因素导致的不公。⑧后续研究多承继上述经典。特里文蒂(Moris Triventi)基于社会分层视角与大规模跨国数据,印证家庭背景对入学机会的决定作用。⑨博利弗(Vikki Boliver)等呼吁采取“情境化录取”修正唯才原则,从而更准确地剥离环境因素对个人成就的干扰。⑩有学者重申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探讨高等教育作为公共品在资源分配中面临的伦理困境。(11)部分研究综述教育资助政策,但核心关切仍围绕“谁获得受教育权”与“资源如何公平分配”等展开。(12)近年来,尽管相关研究延伸至数字化(13)、全球化(14)等新场域,但仍主要关注机会与分配的公平。 上述经典理论范式能为理解高等教育公平提供规范性基础,但少有触及价值创造逻辑。而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将高等教育作为统筹推进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的关键一环来审视,要求突破传统公平范式。因此,高等教育的新公平范式须超越分配正义转而向“生产正义”延伸与跃迁,在实现生产正义与总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基础之上,实现个体分配正义,达成生产正义与分配公平的统一。具体而言,这种超越体现在三个层面。其一,从静态的教育权利向动态的人才能力转变。一体发展关注个体在培养过程中能力形成的差异,因为这决定能否全面释放人才红利,及最终能否服务和支撑科技发展。其二,从消费端向生产端延伸。一体发展强调教育的生产功能,关注不同群体在服务国家需求、融入创新体系方面的公平性。其三,从存量分配到增量共创共享的范式升级。传统范式主要关注资源分配,一体发展则同步关注价值创造与总量扩大,主张在激发全体学生与人才的创新活力、提升高等教育整体贡献的过程中“做大总量”,进而为可持续、更充裕的“分好小量”奠定基础。这实质上是将高等教育公平嵌入国家与社会发展大进程,在发展中优化分配,导向既注重合理分享,更鼓励共同创造的发展型公平;主张在教育链、人才链与科技链的衔接中审视公平,旨在树立不仅关注入学权利,更关注创新贡献与价值实现的新公平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