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资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事关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与国家发展和安全,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紧迫的实践问题。①现阶段,我国存在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民营资本、外国资本和混合资本等多种资本形态。其中,国有资本作为公有制经济的核心载体,在“两个毫不动摇”②方针的指引下,其规范发展与理论探讨尤为重要。国有资本是国家所有的权益,③它始终处于持续的生产与增值循环运动之中。当前,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是深化改革的重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提出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④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则进一步对“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⑤作出部署,国资国企应当始终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⑥由此可见,国有资本等公有制经济实现形式在新时期所发挥的作用,已超越传统公有制经济的既有范畴,正成为深化市场化改革、优化新型举国体制,进而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撑,成为新时代完善产权制度与竞争政策的核心载体。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以来,国有资产监管就从过去的“管企业”逐渐向“管资本”转变,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⑦成为牵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核心抓手。⑧与聚焦具体经营实体的“管企业”模式不同,“管资本”着眼于以产权为纽带,依托市场化的资本运作与流通机制,全面提升国有经济的活力与竞争力,并引导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与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战略集中。这一转变不仅顺应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本研究聚焦国有资本的属性与使命,准确切入“管资本”模式转变的改革核心,从资本属性、运动规律与战略使命的维度,构建一个既能贯通宏观战略意图又能解释微观市场行为的整合性分析框架,为理解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如何深度结合提供了既符合改革实践又具有理论张力的关键视角。 随着当前国资国企改革走向深水区,尽管国有资本的战略重要性已得到制度层面的明确确认,但改革实践仍面临诸多现实梗阻。其一,尚未构建起融合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现实逻辑的系统性分析框架,既无法充分阐释“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必然性,也未能揭示其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支撑机理。其二,国有资本与其他公有制经济形态(如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国有经济)的概念界定仍存在模糊性。尽管政策文件和相关研究将国有资本定义为“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这种工具性定义虽具操作层面的实用价值,却不能揭示资本形态背后的制度本质,导致国有资本的属性和内涵等基本理论问题至今缺乏共识。其三,国有资本的使命定位不清晰,直接造成“管资本”的理论内涵与实践指向在认知层面存在错位,导致各级政府和国资监管机构的授放权尺度、监管模式差异显著,不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管资本”范式。其四,对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关系、功能属性差异,以及二者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诉求差异,仍存在认知偏差和定位错位,这直接导致许多混合所有制改革停留在“股权混合”的表层阶段,未能构建起不同资本之间优势互补的机制协同,普遍面临“为混而混、混而改未”的实践困境。 实践层面关于国有资本的认知分歧,折射出基础理论建构的相对滞后。要破解这一困局,关键在于构建完整的理论分析框架。本文旨在从国有资本的属性和使命双重视角搭建国有资本基础理论的分析框架。该框架对国有资本的一般属性与特殊属性进行深入分析,并对其肩负的使命进行探讨。具体而言,从资本的一般属性和基本内涵出发,探讨国有资本如何兼具增值与生产的一般属性;进而深入分析国有资本的特殊属性,即其增值从属并服务于生产;最后,结合理论、历史和现实三重逻辑的分析,提出新时期中国国有资本将服务国家战略利益作为使命。图1展示了本文所搭建的国有资本基础理论框架。

图1 国有资本基础理论框架 深入理解并明确国有资本的属性——包括其与公有制经济其他形态的区别与联系,以及与其他所有制资本的区别与联系——至关重要,这是界定公有制经济不同形态功能作用、协同各类资本互动、妥善处理政府与资本关系的理论基石。国有资本的使命,从根本上锚定了其存续的核心价值与长期宏观导向。这不仅决定了其需以弥补市场失灵、供给公共服务为常规路径,更意味着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进程中,国有资本将依托制度优势的转化与战略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不可替代的关键推动作用。属性与使命的关系在于,属性揭示了国有资本的根本特征,这些特征在不同时期和制度背景下具有相对稳定性;而使命作为国有资本存在和运行的价值导向,体现了一国利用国有资本的深层逻辑及其预期实现的目标。因此,在不同时期和制度背景下,国有资本的使命呈现出时代性。需要强调的是,使命始终以属性为根基:国有资本的价值追求与功能发挥,均建立在其与其他资本及其他公有制形态所不同的根本特征之上。 此外,“服务全体人民利益”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资本存在的终极目标和理论原点——这是相关研究的共识基石。本文的边际贡献并非重复此共识,而是试图提出,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这一根本宗旨被系统性地具象化为“服务国家战略利益”这一核心使命。国家战略利益(如经济利益、政治稳定、社会发展、国家安全等)并非独立于人民利益之外的目标,相反,它是在特定历史方位与发展阶段,人民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最集中、最紧迫的体现。将国有资本的使命界定于此,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资本范畴内的具体制度性表达。本文的核心理论构建在于,尝试提出一个“特殊属性战略使命”的整合性分析框架。我们论证,国有资本“增值从属并服务于生产”的特殊属性,并非一个静态特征,而恰恰是其能够有效履行上述多元化、系统性国家战略使命的内在逻辑依据与驱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