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引起全球关注。为应对温室气体排放导致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各国纷纷制定并实施碳减排政策,其中,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碳减排政策措施。欧盟于2005年建立了全球范围内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该市场体系覆盖欧盟28个成员国。我国深刻认识到减少碳排放和推动可持续发展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性,于2011年10月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并开始相关的交易准备工作。自2013年起,深圳、北京、上海、广东、天津、湖北、重庆、福建八个试点省市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陆续上线交易。除了上述八个地区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外,2021年7月,在总结试点地区碳交易市场经验的基础上,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市,针对全国发电行业实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162家发电行业碳排放重点企业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系统①。试点企业持有的碳配额代表其被允许的最大碳排放量,企业可根据自己的碳排放需求,在碳市场上买卖碳配额,或是购买其他实施了“碳抵消”项目的企业提供的核证量(CCER)来满足其额外的碳排放需求。 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种基于市场激励的环境规制机制,其核心在于政府依据特定标准,向相关企业分配有限的碳排放配额,相关企业依据自身的碳排放配额与实际排放需求,通过在碳市场上进行碳排放权交易来实现碳排放权与碳排放需求的匹配[1]。即如果企业的碳排放量高于配额,则需要在碳市场上购入配额,以达到企业碳排放标准;如果企业的碳排放量低于配额,则可以在市场上卖出配额,从而获得额外的经济收益[2]。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旨在通过市场调节机制鼓励低碳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减少碳排放量,进而实现环境保护的战略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三大关键战役之一,彰显了我国对环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关键环节。在2020年联合国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宣布中国将努力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并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即中国将在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的峰值,并在之后逐步减少排放量,最终实现净零排放。这一庄严承诺不仅为我国经济社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提供了动力,而且对全球碳减排目标的实现与气候变化的应对必将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国内外学者关注的重要问题。在微观层面上,这一关系主要表现为环境保护与企业价值创造之间的关系,目前学界对此仍存在激烈争论,尚未形成共识。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环境保护会给企业造成额外的环保负担,增加合规成本,挤占创新资源,降低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从而对企业价值造成损害[3]。例如,何凌云等提出环境规制强度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作用呈“倒U”型关系,过度规制会损伤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4]。盛丹等证明了命令型环境规制会降低全要素生产率[5]。第二种观点认为环境保护有助于企业创新,改善企业资源配置效率,有助于企业价值的提升[6,7]。Porter等认为,合理而严格的环境保护会鼓励企业创新,形成先动优势和创新补偿,改善资源配置从而提高企业效率,即所谓的“波特假说”[8]。曹越等发现重污染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源于“环保费改税”的资源配置作用,支持了波特假说[9]。赵明亮等以资源型城市为样本,发现环境规制对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10]。第三种观点则认为“成本效应”和“创新补偿效应”之间的相对大小决定环境规制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11]。例如,汤学良等发现环境规制政策强度与制造业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之间存在“N”形关系,适当的环境规制强度下,创新补偿效应大于成本增加效应;当节能减排到达一定程度后,环境规制会抑制企业全要素生产率[12]。可见现有文献远没有得到一致的结论。 环境规制的“双赢效应”是指环境规制在实现环境保护的同时促进经济增长或企业价值创造。“双赢效应”在宏观上体现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同步提升,在微观上则体现为环境保护与企业价值创造的同步提升。本文把环境规制“双赢效应”的微观体现称为“微观双赢效应”。王林辉等在宏观层面发现了环境规制的“双赢效应”,即环境规制可以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相容,且政策组合效果更好[13]。祁毓等以空气质量“限期达标”制度为准自然实验,发现环境规制在短期内不利于经济增长,但从长期来看环境规制消除了经济增长中的不利因素,最终实现了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的“双赢”[14]。涂正革等以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机制为场景研究了环境规制能否实现波特效应,结果表明中国低效运转的市场不足以支撑排污权交易机制的完美运行,并没有取得“双赢”效果[15]。然而,环境规制对微观企业是否具有“微观双赢效应”,目前尚没有证据。现有文献虽然已经关注到环境规制对企业价值创造的影响,但很少从环境保护与价值创造的双重效果上进行综合考察,更没有对环境规制产生“微观双赢效应”的可能路径与机制进行系统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