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时间自古即是哲学的一个基本主题。围绕时间可以有不同的提问方向,比如时间的本质何在?时间究竟是真实存在的,还是仅为一种幻觉?时间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等等。本文尝试从时间与本原的关系入手去理解时间。之所以选此视角是因为:“本原”(origin,Ursprung,arche)问题同样自古即哲学之基本问题。作为西方哲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本原”具有多重含义。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第五卷一开头曾总结过它的六种含义,并从这六种含义中提炼出对本原的定义或本质规定:“这样,所谓‘[本]原’就是事物的所由成,或所从来,或所由以说明的第一点。”(亚里士多德,1959年,第95页)而哲学或更严格地说形而上学所寻求的“本原”并不是一般的本原,而是最终的本原和最高的原因,它被亚里士多德认为是“作为存在的存在”或“实是之所以为实是”(亚里士多德,1959年,第64-65页)。本文所论之本原即亚里士多德乃至后世西方哲学所一直追寻的、作为事物之“所由成,或所从来,或所由以说明的第一点”意义上的最终本原。须指出的是,传统哲学所追寻的这一本原,在从笛卡尔开始的现代哲学那里,获得了一种新的意义——不是指就事物自身而言的第一者或在先者,而是指就认识而言的最先被给予者。于是在笛卡尔那里,“我思”由于是最先被给予认识者的,所以“我思”就成了本原或第一者。但这个“本原”并不必然是就事物自身而言的“本原”,后者在笛卡尔那里最终仍被归诸上帝。在本文所讨论的胡塞尔现象学中,“意识”或“自我-我思”既构成了就认识而言的最先被给予者意义上的本原,也构成了就事物自身而言的第一者意义上的本原,即一切事物均被认为是“意识”或“自我-我思”的构造性成就。 既然本原问题之于哲学如此根本,那么厘清了时间与本原之关系,也就勘定了时间在哲学中究竟占有何种地位。我们将把考察范围限定在胡塞尔现象学的时间理解上。之所以作此限定,是因为其对时间与本原之关系的理解,进而对时间之时间性或时间之原初形态的理解,在西方哲学史上构成了一次根本转折。 在传统西方哲学史上,时间往往被视为非本原者;反过来,哲学所追寻的本原又往往被视为非时间者或超时间者。比如在柏拉图哲学中,作为本原的理念是超时间或无时间的,而时间作为天体的运动则与宇宙或天体一道属于被造的派生物。(参见柏拉图,第1236-1237页)又如在亚里士多德哲学中,时间作为“关于前后的运动的数”(亚里士多德,1982年,第125页)是物理学或自然哲学的研究对象,不属于作为本原的存在或实体;反之,作为本原的存在或实体则既不运动也无时间。在康德哲学中,时间作为先天的感性直观形式参与现象的构成,是现象的可能性条件,但其自身则既不属于物自体,也不属于超越感性的理性主体或自由意志。在黑格尔那里,时间“作为外在于自身存在的否定性统一”(黑格尔,第40页),虽然体现了作为绝对精神之发展动力的否定之否定规律,但毕竟仍被限定在自然领域,是绝对精神在自然这个阶段的一个环节,因而在作为本原的绝对精神返回自身后必然要被扬弃。可见在传统西方哲学之主流中,时间并不具有本原地位,而本原也与时间无关。 但事情到了现象学则为之一变:在胡塞尔、海德格尔、列维纳斯等现象学家那里,时间往往与本原、开端或根据处于本质的关联之中,甚至时间自身在某种程度上也被赋予本原地位,被视为构造一切的最终源泉和绝对的自身被给予物,因而实质上成为现象学所要回到的最终实事(当然这一点在不同现象学家那里又有不同体现)。简言之,在现象学那里,本原时间化了,时间本原化了。本文的目的即以胡塞尔对时间与本原之关系的理解为例,探讨现象学的时间学说。 二、本原:从自我-我思到时间 一般认为,在胡塞尔的超越论现象学中,构成世界之最终本原的乃是现象学还原之后的自我-我思,或意识流及其自我。这在胡塞尔现象学中当然有其根据。因为在胡塞尔看来,一切事物都是意向性意识通过意义给予(也写作“意义给与”)而构造出来的“意义统一体”。用他本人的话说就是:“一切实在都是通过‘意义给与’而存在”“一切实在的统一体都是‘意义的统一体’”。(Husserl,1976,S.120;胡塞尔,1992年,第170页。着重号为原文所有)所以,“世界本身以作为意义给予之领域的绝对意识为前提”,意识及其自我或“纯粹体验的河流与这些体验的纯粹自我”(胡塞尔,2022年a,第370页)所构成的统一体就成了“绝对本原之存在领域”(Husserl,1976,S.120;胡塞尔,1992年,第172页。中译文略有改动),成了哲学自古以来所要追寻的“本原”。 但问题是,通过现象还原所达到的这一被称为绝对本原的意识及其自我,真的就是最终的本原、真正的绝对吗?还是说,它在一种最终的本原和真正的绝对中另有其根源?这就引出了本文以之为视角的本原与时间的关系问题。实际上,在明确实行了现象学还原的《纯粹现象学通论》(以下简称《观念I》)中,胡塞尔就已经对意识及其自我的本原性或绝对性作出了某种保留,并指出以超越论的意识及其自我为绝对和本原只是对某个真正最终的本原和绝对保持沉默的产物。他说: 我们将指出,我们先前的论述在某种程度上对一整个向度保持着和必定保持着沉默,以免混淆了首先只在现象学态度中看到的东西和这个尽管是一个新的向度却构成了一个自足研究领域的东西。我们通过还原产生的超越论“绝对”实际上并非最终物;它是在某种深刻的和完全独特的意义上被构成的东西,而且它在一种最终的和真正的绝对中有其根源。(Husserl,1976,S.182;胡塞尔,1992年,第235-236页。中译文略有改动,着重号为引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