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讨论现代汉语“主动宾句”(即SVO句)的切分问题。文章首先通过句子片段测试和意义原则等判断标准,对S|VO切分和SV|O切分进行了成分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本文认为,S|VO切分和SV|O切分不是100分与0分的对错判断,而是98分和80分的倾向关系。按照这个结论,SVO句应以三分的扁平结构作为起点,再考虑实际的语用因素和韵律因素,最终既可以实现为S|VO切分,也可以实现为SV|O切分。文章进而讨论了与结构切分相关的三个重要议题,分别是:与成分统制相关的约束关系判定,与论元结构相关的主动宾题元角色倚变现象,与结构依赖原则相关的语法结构设计方案。我们认为,在基于扁平式SVO结构的体系下,上述议题都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并不会造成语法分析系统的混乱。
无论是经典的结构主义语言学,还是后来盛行的生成语言学,都坚持层层两分的原则,将S|VO切分看成是唯一可能的分析方式。比如,Chomsky提出的最基本的转换规则就是①:
把(4)中的VP代入(3),就得到了“Sentence-→NP+[Verb+NP]”。显然,这是对句子作S|VO的切分。汉语语法分析体系同样如此。例如,吕叔湘就说:“主语和宾语不是互相对待的两种成分,主语是对谓语而言,宾语是对动词而言。”②朱德熙在评价中心词分析法的时候也讲到:“中心词分析法看上去好像不管层次,可是由于宾语是作为谓语的连带成分看待的,所以事实上仍然是把SVO句分析成S|VO,并没有打乱层次把它分析成SV|O。”③不过,这两位大家都没有讨论分析的细节,没有说明选择S|VO切分而不是SV|O切分的具体理由。 近几年来,汉语语法分析有了新的眼光和观念。沈家煊接续陆志韦的讨论,认为像“我们先读论语孟子”这样的句子,(5)和(6)两种切分都是可以接受的④。
沈家煊的着眼点在阐述汉语语法分析的大局。允准例(6)这种SV|O切分,有利于阐述“动主名谓句”“名动包含”“音形义一体”和“对言语法”这一系列从小到大的汉语语法分析的新观念。不过,沈家煊也没有从分布细节上讨论SVO句的切分问题。 熊仲儒对例(6)的SV|O切分方式提出了反对意见,认为如果从语音分析和语义分析的角度看,例(6)的切分有一定道理,但是从句法分析的角度看,例(6)的切分是错误的⑤。熊仲儒着重从“成分测试”角度说明了S|VO切分的合格性。但遗憾的是,在对S|VO切分作成分测试时,并未同时测试SV|O切分的可行性。 本文打算重新全面评估汉语SVO句的切分问题。重要的一点是,由于过去S|VO切分过于“深入人心”,我们就需要先摆脱预设,不作事先的认定。所以,本文将在分布验证的基础上,依据各项切分标准详细且客观地开展我们的讨论。 2.SVO句的切分测试 2.1 句法切分的句法测试标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展开讨论之前,我们有必要将句法切分的主要原则和测试标准一一列出来,再将它们一一应用到SVO句的切分判断上。 目前通行的句子分析法是“直接成分分析法”(Immediate Constituent Analysis),该方法由描写结构主义语言学派提出,在汉语语言学界通常被称为“层次分析法”。直接成分指的是直接组成某个结构成分(一般是两个)中的一个成分。直接成分分析一般要求层层两分,并切分到词为止。分析结束之后,句子由大到小的直接成分便一清二楚,整个句子的“层次结构关系”(constituency)也一目了然。在句子结构分析上,除了一些功能性语类和空语类的设置之外,生成句法学与结构主义语言学在分析技术和分析精神上基本类同。 为了不跟一般意义上的“成分”混淆,本文将层次分析中得出的“成分”称为“结构成分”(constituent)。 本文以范继淹、陆俭明、Carnie和熊仲儒四家的论述为代表,提取相关的成分测试标准⑥。其中,范继淹和陆俭明代表了经典结构主义对现代汉语句子的切分观念,Carnie和熊仲儒代表了生成句法学的切分观念。在将这四家提出的切分原则和测试方法整理合并后,我们可以得到如下七条原则或标准,分别是:1)句子片段测试;2)意义原则;3)系统性原则;4)移位测试;5)并列测试;6)插入测试;7)替换测试。 下面,我们结合这几条原则和标准,对SVO句进行切分上的成分测试,评判S|VO切分和SV|O切分的优劣。 2.2 句子片段测试 句子片段测试(sentence fragment test),Carnie称为“独立成句测试”(stand-alone test),熊仲儒称为“问答测试”。这个测试方法指的是,如果一串词可以被用来单独回答问题,那么这串词很可能就是一个结构成分。请看Carnie举出的例子⑦:
可以对例(7)的片段进行提问。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