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城市史研究具有自己的传统,并随着现代学科发展不断有新的推进。然而作为史学专门分支学科的城市史学却兴起较晚,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在西方城市史学的影响下,在中国史学框架当中,城市史学兴起并推动了我国城市史研究不断走向繁荣。①中国城市的历史演进具有显著的特点,中国城市史研究的成果丰硕且具有自己的特色,中国城市史学已经并可继续对全球城市史学的推进做出新的贡献。 单就城市史学理论来看,已有的理论主要来源于西方学界,中国本土的城市史研究的理论建树则较为欠缺,而外来的理论在解释中国城市史现象时常常存在水土不服的问题。如何从中国本土出发,建构更为完善的城市史学理论,是中外城市史研究者应予关注的重要课题。关于城市史学理论,中国学界可以有所建构,世界的城市史学理论应该具有鲜明的中国性。对于如何立足中国城市历史,创新和完善城市史学理论,笔者略陈浅见,以期抛砖引玉。 一、发掘中国城市史的特殊性,为世界城市史理论的一般性做出贡献 史学理论包括了历史本体理论和史学学科理论两个层面的内容,二者比较而言,历史本体理论占据更为重要的份额,涉及对于历史现象的解释和价值评判,需要不断地建构和更新。城市史学理论同样包含城市史本体理论和城市史学学科理论,城市史学理论的建构也应从两个层面着手进行。城市史的理论是基于已有的认知,通过对于城市历史认识的归纳、概括和推论,进而形成一定的理论体系。已有的城市史理论,受制于当时的认知能力和知识经验,通常是基于部分城市史的史实,或是基于部分地区的城市历史现象而提出的,因而其理论可能存在以偏概全等问题,结论往往并非周延完全,因而需要不断完善和推进。 中国城市史理论可为人类城市史理论的建构和更新提供必要的支持。如考古学家张光直认为需要重视中国早期城市特征的发掘,并进一步指出:“如何解释它这种特性与近东和欧洲的西方文明这一段社会演进特征之间的差异,与由此所见中国历史研究对社会科学一般法则的贡献,正是亟待我们进一步积极研究的课题。”②城市史理论的形成需要有中国城市史样本的参与,否则其理论就难免存在一定缺陷。探究和发掘中国城市史的特殊性,解读这些特性形成的原因,通过与已有域外城市史理论的比较,从不同特性中抽离出更为一般的相同属性,进而重构出更为完善的城市史理论,不仅可以解决一些已有理论无法解释中国城市历史现象,甚至否定中国城市历史事实的问题,而且可以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城市史理论,彰显中国对于世界城市史理论的新贡献,也使得城市史理论的中国性更加鲜亮。对此,可以略举几例阐明。 关于城市起源与形成的相关理论,西方学者强调市场是城市形成的推动因素和必要条件之一,这一理论无法解读中国城市的起源和形成等问题,甚至由此标准推后了对于中国城市历史的判定。事实上,城市的起源与形成在世界不同地区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在中国,可以看到政治因素对于城市起源与形成的直接作用,当然,在政治因素的背后,是农业及市场贸易等经济基础的存在。西方学者城市史理论的形成缺少了中国城市史的样本,因而归纳提炼出的认识具有较大的缺陷。政治因素或者市场因素在城市形成与发展中的直接作用的差异,可能主要在于早期中国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类型与地中海沿岸区域贸易占有重要地位的经济类型的不同,由此出现了区域市场贸易需求程度的差异,东西方的差别在市场贸易对城市兴起的间接作用与直接作用的差别。中西城市起源与形成虽各具特性,但若从更一般的意义上来看,中西早期城市的演进在具有多样性的同时也具有一致性,那就是城市起源于新型功能的中心聚落的出现,至于城市起源的动力因素则表现出东西方社会历史发展的差异。城市的最终形成体现在更高等级聚落的出现,与国家、文明的演进相伴随,形成了从都城到地方城市、再到村落的聚落体系。③ 秦汉以来至近代以前的中国城市大多具有鲜明的政治色彩,政治因素对于城市性质具有深刻影响。这一方面是早期城市传统的延续,另一方面基于郡县制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更加强化了这一特征。传统时期中国缺少明确的“建制”城市,因而需要辨别何种聚落应为城市。“中国的历史城市研究者,常常采用一种不得已的历史城市标准,即凡是历史上曾经作为县一级政府驻地的聚落,就作为历史城市。”④县级以上各级行政中心聚落应视为城市,大多城市属于兼具行政功能的综合性城市,城市既是区域的行政中心,同时也是区域的经济和文化等的中心。城市与乡村既有差异的存在,也有较为相似的一面。古代中国城市的这一特性,不应因为西方学者以其他地区城市属性作为标准,而对中国古代城市的意义有所否定或忽视。如果从更一般的意义上来看,中国传统城市应被视为一种不同类型的城市,这种特性的形成有其特有的成因和意义。中国城市的这种现象并非否认经济因素尤其是工商业发展对于城市演进的根本作用,只是在传统农业社会中,以工商业为主的经济因素对于城市发展的推动是经由政治因素的杠杆而发挥作用的,或者可以说,在中西方历史社会中,经济因素对于城市产生作用的机制有所差别而已。 英国汉学家伊懋可认为唐宋之际的中国出现了“经济革命”,“中世纪在市场结构和城市化上的革命”。美国学者施坚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提出了中国“中世纪城市革命”的论断。关于中国的“中世纪城市革命”,学界有了较为充分的讨论,其中不少学者认为该理论既缺乏史实上的依据,在理论上也可能难以成立。⑤笔者以为,“革命”较之于“变革”,在语义上所指的变化应属于质变。所谓“城市革命”,应是指城市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质变,而“中世纪城市革命”的命题,应被理解为唐宋之际中国的城市发生了质变,具有本质性的变革。事实上,唐宋之际中国社会包括城市确实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如城市中的坊市制遭到破坏,城市商业更趋繁盛,城市的内外形态开始发生变化,但若就其城市性质而言,却并未发生革命性的质变,因而“中世纪城市革命”之说尚难以成立。这一论断过高估计了经济因素在中国传统城市发展变迁中的作用,而古代中国城市深受政治因素的影响,经济因素受制于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往往通过政治因素在城市中发挥作用。当然,若从更一般的层面来讲,经济因素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和根本,中西城市历史毫无例外,莫不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