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文学之为“入学”,其在内容方面无所不包的开放性以及在当今时代愈来愈凸显的对传播技术的依赖等,文学研究自诞生以来便不断经受各种外部势力的袭扰、浸淫和重置。仅在进入21世纪后二十余年间,文化研究就对文学研究造成了三次影响深刻的理论冲击:美国批评家J.希利斯·米勒(J.Hillis Miller)对德里达多有借重的“文学终结论”①,英国社会学家麦克·费瑟斯通(Mike Featherstone)从鲍德里亚那儿觅得灵感的“日常生活审美化”②,以及丹麦比较文学家斯文德·埃里克·拉森(Svend Erik Larsen)的将文学视为一种文化现象。拉森所引发的对文学和文化之关系的再度关注和进一步探讨,可以概括为“文学的泛化”或“文学的文化化”,它虽与此前对文学的“政治性”和“社会性”等要求相关,但显露出质性的不同,学界也愈来愈领会到文化是更具涵盖力和阐释力的“表接”(articulation)概念③。 文学的边缘化已是既定事实,20世纪80年代的文学盛况早就难以复现,任何“乡愁主义”的模拟都难掩与文学现场的隔膜。如今,纯文学作品既缺乏作者也少见读者,文学基本上泛化在各种由新媒介催生的文化形式上,例如影视、游戏、微视频乃至对社会热点事件的评论。当代文学成为作家与评论家之间的“私事”,文学研究成了为稻粱谋的职业劳动,文学的读者基本局限在职业圈和学业圈之内。简言之,文学似乎与大众、与社会遥不相干。近年来包括文学研究在内的文科领域在大学教育体制内的被挤压更是提醒我们,文学的边缘化已经严重到“生存还是毁灭”的地步。 与文学之边缘化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文化成为国内外学者关切的主题,而且这一趋势还在不断增强。比如,美国政治学家萨缪尔·亨廷顿(Samuel P.Huntington)预言,文明/文化将替代意识形态成为冷战后世界的冲突之源④;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可雅可俗的文化形式或所谓“生活美学”潮流,以及在法兰克福学派眼中带有负面意义的“文化工业”,在生产者和消费者那里置换为各有所得、各乐其得的“文化创意产业”。若仔细辨认会发现,这一切无不与语言、与语言之陌生化使用即文学或文学性息息相关。文学并未死亡,它转而在文化形式中以文化的面目示人。 为了寻找文学所能有的恰切的社会位置,同时也为了促进文化的健康、繁荣发展,更好地发挥文学的文化作用,我们需要重新思考文学与文化的关系,探索侧重二者互动关系的新学科/新方向的可能性,比如“文学文化学”或者“文化诗学”。关于文学和文化的关系,在广义的英国文化研究史中有过一场长久的论争,考察并论衡这一论争的脉络和意义,对于中国当下经受文化研究浪潮冲击的文学研究何去何从,以及文化研究如何从文学研究中汲取营养和力量等问题,无疑都大有裨益。 一、从卡莱尔到利维斯:文学中心主义的文化观 当拉森宣称在当代的全球社会中“文学是一种文化现象”⑤时,被现代性纯文学观念浸渍了一个多世纪的文学研究者一定会感到某种不适。我们坚信文学虽为大众服务,但实现途径则在于“启蒙”:文学源于生活,但它不仅不能混同于生活,甚至必须高于生活,如此才能起到“教化”大众的作用。如果将拉森的宣言置于西方语境之下,可知它其实并非多么具有新意的论断或发现。早在19世纪末,英国文化研究先驱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就已表示文学乃文化之现象⑥,二者不过是同一物的不同称谓。在此必须牢记的是,关于文学和文化之关系,阿诺德之所以不作辨析和区分,是出于文化的精英主义界定和情感趋向。他将“文化”奉为“世上所思所言之精华”⑦,文学更是文化“精华”内部之最为精华的部分。当然,阿诺德对文学也是有等级划分的,譬如,他说并非所有诗歌都堪以“好诗”相称,我们需要的不是一切既有的诗歌,而是从中筛选出来的好诗,其特点是“具有一种能够塑造、支持和娱乐我们的力量”,即西方自中世纪以来一直坚持的真善美的力量,“其他任何东西都无法做到这一点”⑧。若在这一路线上展开论辩,我们的确并无必要把文学称为“文化”,因为二者享有共同的精神内核和驱动力。阿诺德有过这样的说法:“若此将甜蜜与光明作为完美之特征,那么可以认为,文化赋有与诗歌相同之精神,遵从与诗歌同样之法则。”⑨只有在事物间有所区别时才需要采取一种总体性的视角,反过来说,唯有同类事物方可进行比较和辨别。从本质上看,我们无须区分文化与文学,也许至多可以于现象上宣称文学乃文化诸形式之一,或者文学具有文化之功能。 阿诺德以文学为文化或将文学作为文化的核心和精华,并非他未能看出在那个时代已然流行的、与文学/文化不同甚至敌对的大众文化形式,而是精英主义立场使他拒绝将大众文化视作“文化”。阿诺德的“文化”概念是排他性、选择性的,其“文学”概念同样如此。尽管在文化和文学内部很早就有雅俗之分,但阿诺德仅选取雅文化而排除俗文化,仅选取雅文学而排除俗文学,经过其净化处理的文化与文学由此取得了本质性的同一。 文学不仅被处理成文化,而且成为文化的精华、代表和同义语。比如,黑格尔赞美荷马史诗“是母亲的乳汁,养育了希腊民族”⑩,称艺术是“人民的教师”,荷马和赫西俄德是“为希腊人制定神谱的人”(11)。与黑格尔这一观点十分接近,阿诺德也看出在“希腊人最优秀的艺术和诗歌”中,“宗教与诗歌就是一个东西,美的观念和在一切方面都臻于至善的人性的观念赋予其自身以一种宗教性的和虔诚的能量”(12)。阿诺德所说的“宗教与诗歌就是一个东西”,指的也是文学与文化的合一状态。毫无疑问,包括荷马史诗在内的一切文学经典都不仅是文学性的也是文化性的,文学的经典化就是其文化化的过程。如此说来,阿诺德将文学经典等同为文化经典,进而将文学等同为文化,或者说他对文学和文化的净化处理,绝非毫无根据的异想天开,而是基于历史对文学的淘洗。阿诺德有所僭越的是以一己之力为历史代言和开道,体现出一种教徒式的救世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