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Narrative)是西方文论中的重要概念。从词源看,“Narrative”源自拉丁语Narrativus(意为“讲述故事”)与Narrare(意为“叙述、告知”),其本义为“叙述(故事)”,与当代西方文学中的“叙事”含义接近。1987年普林斯所编的《叙事学辞典》释其含义为:“叙事是一个或多个叙述者向受述者(一个或多个)讲述一件或多件真实或虚构的事件。”①艾布拉姆斯在《文学术语汇编》中解释Narrative为:“一个叙事就是一个故事……包括事件、人物以及人物的语言和行动,而这些内容都是由叙述者讲述的。”②从词源本身和文学领域的阐述中,西方文学中的“叙事”概念偏向对事件的讲述,核心要素是“讲故事”。西方叙事学解构叙事意义,关注符号与叙事产生关联的过程,这一点对我们阐释中国叙事概念的起源应有所启发。 古今学者多论及中国传统文学中的“叙事”具有其独特性:第一,“叙事”与史书创作关系密切,唐人刘知幾《史通·叙事》篇专论史家叙事之笔,③宋人真德秀《文章正宗》提出“叙事起于古史官”。④第二,中国文学中的“事”与古人的哲学思维与伦理观念相关。扬雄《法言·问神》说道:“事得其序之谓训。”⑤傅修延强调中国古代的“叙事”是“有秩序地记述”,⑥浦安迪(Andrew H.Plaks)提出古人对“事”的观察角度——“中国叙事文学和中国哲学一样,是用‘绵延交替’及‘反复循环’的概念来观察宇宙的存在,来界定‘事’的含义的”。⑦第三,中国文学的“叙事”概念具有宽泛性和流动性,杨义提出“语义学上,叙与序、绪相通,这就赋予叙事之叙以丰富的内涵”,⑧董乃斌揭示其超越故事框架的宽泛性,⑨谭帆通过语义考辨论证“叙事”概念的多义衍生,⑩周剑之提出的“泛事观”则重新定义诗歌意象的叙事功能。(11)这些研究共同指认中国叙事的本质特征:相较于西方以故事为核心的叙事传统,中国叙事始终与抒情表意、伦理教化深度交织,且随文体类型与历史语境发展而不停演变。然而,既有研究在溯源过程中忽视了叙事行为与理论概念存在历时性错位:一是将“叙事”起源简单等同《周礼》“序事”(职官行政术语);二是忽视了先秦史书中“记事”一词所隐含的叙事形态和承担的叙事功能;三是未充分辨析“序事”“记事”以及“叙事”范畴所蕴含的伦理价值。本文围绕着叙事行为、叙事符号和范畴所指这三个核心要素辨析“序事”“记事”“叙事”概念的具体内涵以及分合关系,以此揭示传统文学中“叙事”概念的文化内涵和思想史意义。 一 《周礼》中“序事”的礼制内涵 既有研究在梳理“叙事”概念的渊源流变时,都会指出“序(叙)事”一词最早出现在《周礼》中,然而多数研究者多采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序”“叙”通用的说法,(12)将“序事”与“叙事”的概念混为一谈。(13)杨义在《中国叙事学》溯源“叙事”概念时,亦言中国古代“叙事常作序事”,但已指出此时的“序事”“表示的乃是礼乐仪式上的安排,非今日特指的讲故事”。(14)杨先生只列举了“春官”和“乐师”“掌序事”之法,如果梳理出《周礼》中所有的“序事”一词,会发现周代“序事”之法并非单纯的时空顺序上的安排,而是礼制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逻辑,其背后象征着“天人同构”“礼法合一”“等级秩序”的治国理念,亦隐含着“程序化”“系统化”“象征化”的思维方式。 实际上,在东汉以前,“序”字并无“叙述”之意。从字形和语义上来看,《周礼》中的“序事”与现代研究中的“叙事”(即叙述事情或讲述故事)在内涵上有着显著的差异。“序事”一词在《周礼》中首次集中出现,首先是礼乐之官掌“序事”: 掌衣服、车旗、宫室之赏赐。掌四时祭祀之序事与其礼。若国大贞,则奉玉帛以诏号。大祭祀,省牲,视涤濯;祭之日,逆齍,省镬,告时于王,告备于王。(《小宗伯》)(15) 乐师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小舞……凡乐掌其序事,治其乐政。(《乐师》)(16) 《周礼》所载“序事”实为礼乐仪式的秩序安排。小宗伯职掌“四时祭祀之序事”(《春官》),通过卜日、省牲、视涤濯、告时、告备等仪式程序,使祭祀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乐师“掌其序事”则体现为钟鼓陈列方位与演奏次第的精密设计,形成仪式空间的声教秩序。二者共同指向“序事”的本质,即祭司阶层通过程序性次第将抽象的礼制转化为可操作的仪式实践。这种“序事”非现代意义上的叙述事件,而是礼乐制度具象化的演绎。乐师“陈列乐器及作乐之次第”、小宗伯“祭之日逆膂省镌”是一种空间政治的隐喻,通过仪式空间中的方位序列(如钟鼓陈设方位、祭品摆放次序)象征君臣、贵贱的等级关系。 其次是史官掌“序事”: 大史掌建邦之六典,以逆邦国之治……正岁年以序事,颁之于官府及都鄙,颁告朔于邦国。(《大史》)(17) 内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诏王治,一曰爵,二曰禄,三曰废,四曰置,五曰杀,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夺。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以逆会计。掌序事之法,受纳访以昭王听治。(《内史》)(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