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探讨人工智能在中国哲学研究中的应用。场景不同,这个问题可大可小。比如,就AI在各学科中日益广泛的应用与影响来说,本文要谈的实在是一个小问题,因为现代大学在知识生产上有明确的专业分工,所以中国哲学的研究是否需要AI,这个问题的意义与价值最多不会超出人文研究的范围。但是,对关切中国哲学未来走向的人,甚至对关切人文研究在未来学术版图中是否有位置的人,如何看待AI的应用又是个大问题。因为随着AI在非人文专业的广泛落地,可能逐渐显露出的一个朴素的事实是:传统人文研究不会因为AI的发展受到冲击,但与AI保持疏离,就会在未来装备AI的学科竞争中受到冲击,尤其是进一步拉大与工程科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知识生产效率上的差距,并由此导致人文学科在未来的大学建制中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当然,在人文研究中引入宽泛意义上的数字技术已经颇有历史,但仍然是一个小众与非主流的学术领域;而对哲学研究来说,AI会对当下与未来产生何种影响,除了诉诸想象,始终是缺乏判断依据的问题。因为“依据”首先要从应用AI的工程实例来看,但哲学家们想的太多而做的太少。 为此,论文尝试以中国哲学为例来说明AI能做什么。但这个示例可能引起担忧,因为中国哲学曾遭遇所谓合法性质疑(比如,否认中国思想中有哲学,或反对用“哲学”称谓中国本土思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再谈论AI的应用,会不会把本来就不清楚的问题变得更复杂呢?未必!因为来自中国思想的素材是否具有名为“哲学”的合法性,这个问题之所以是有争议的,正在于“中国哲学”这个概念实际被默认为中国思想中的哲学,也就是说,被当成对中国本土思想资源的一种类型描述——但这既不是唯一解,也不是正确解,因为无论赞同还是反对中国思想属于“哲学”,这些判断要有意义,前提是存在名为“中国哲学”的专业学科。因为询问中国思想中有无哲学,问的正是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中国思想)是怎样的(有无哲学)。因此,合法性质疑的阴霾挥之不去,将使我们对一个确凿的事实视而不见,即中国哲学首先是一门学科,而且这就是“中国哲学是什么”的标准答案。否认这个标准答案的人,可以拒绝与之讨论合法性问题,因为如果不是为了界定中国哲学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就不会提出中国思想是不是哲学的问题,可见合法性质疑本身就不合法。但另一方面,承认中国哲学首先是一门学科,合法性质疑固然合法,却可以在学理上被消解掉。因为说中国哲学是一门学科,就是说这门学科不同于其他学科,是以哲学的方式研究中国思想——而要害在于,以哲学的方式研究中国思想,这并不蕴含研究对象本身必须能被称为“哲学”,因为现代学术的基本特征是只有专属某一学科的研究方式,没有专属某一学科的研究对象,所以,中国哲学这门学科研究的对象,即中国思想,其是或不是哲学,对于这门学科的知识生产并不重要。那么真正值得讨论的就不是合法性问题,而是对中国本土思想资源的研究,作为中国哲学的学科行为,能不能被视为一种哲学研究?其与文学研究、历史研究或其他学科研究有何区别?判断的标准是什么? 这些问题,不论如何回答,性质上是一个现代学科具有何种专业性的问题。但讨论中国思想是不是哲学,却把研究者的注意力从一种学术研究是不是“哲学研究”的专业性,转向了其研究对象是不是“哲学”的合法性。我的观点是,合法性之所以可争议,是因为它高度依赖人们对“哲学是什么”的不同理解,但这个问题至少在目前还没有标准答案。与此相反,关于“哲学研究”是什么,作为对学科行为的描述,则必须有标准的(至少是被广泛接受的)回答,否则就等于瓦解了哲学作为专业学科的专业性,也就否定了哲学在现代大学中的建制身份。所以,还是从学科的观点看,真正重要的不是“哲学是什么”,而是“哲学研究是什么”——前一个问题仅关涉哪一种类型的思想能被称为“哲学”的合法性,但后一问题完全不同,认为其关涉专业性,在于其询问的是哲学或中国哲学的“学科行为”是怎样的。①当然,“学科行为”这个表述有点抽象,具体一点说,问题应该是在哲学或中国哲学的名义下从事研究,是基于怎样的行业标准与规范进行实操?或者更直白一点,就是专业领域的研究者们怎么“做哲学”?而当问题被表述到这样直白时,就可以谈论AI的应用了。因为只要涉及“做”,不论什么学科都要有怎么去“做”的工程考量;那么AI作为当下最强劲的工程方案,对“做哲学”有无助益,就是值得思考的问题。②而本文选择中国哲学进行示例,正在于合法性质疑的存在反而有助于彰显“做哲学”在工程上的独立意义,因为中国思想是不是哲学,并不妨碍进行以之为对象的哲学研究,所以下文要谈的就是在实际研究中,AI能做什么? 工程视角:哲学家做什么 人们对“哲学是什么”有不同的理解,可能就在于这是一个纯粹的哲学问题,允许不同尺度的思考与谈论;但是,哲学研究是什么却不只是哲学问题,更涉及工程问题,因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未必决定性地依赖对“哲学是什么”的理解,却一定要观察被视为“哲学家”的那类人(无论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究竟在做什么,“做”正是一切工程问题的核心。 那么,就让我们从“哲学家做什么”这个问题谈起。这是个老问题,但若视为与“哲学是什么”层次不同的问题,则又是个新问题。因为多数情况下,“哲学家做什么”这个问题往往被伪装成“哲学是什么”的问题。比如人们常说哲学是理性的事业,但这与其说是来自对哲学本身的抽象界定,不如说是来自对哲学家做什么的经验观察,因为“事业”必须有诉诸实操的、可辨识的行动表征。而要谈论这些表征,先要将哲学家想什么和做什么区别开,因为哲学家所想的东西很不相同,但所做的事情却高度相似——那就是,无论这一群体在思想上有哪些不可调和的分歧,都无碍他们去“做”同一件事,就是为其所想的东西做论证。所以,无论对论证的理解是精确还是模糊,将“做论证”视为“哲学家做什么”的主要工作,因而视为“理性事业”的行动表征,大概是经验上最为显著的特征。就连存在合法性争议的中国哲学的领域,也时常能看到研究者对论证之重要的强调。这一重视论证的态度要追溯到冯友兰,他在为中国哲学研究开创学科范式的名著《中国哲学史》中,明确将哲学界定为依逻辑地讲道理。③而这与其说是对“哲学是什么”的界定,不如说是对“哲学家做什么”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