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存在的本源性基础与历史发展的本源性动力,构成唯物史观的两大核心议题。其中,对本源性基础问题的探索和阐释体现了唯物史观的结构主义分析视域和方法。然而,在一些人看来,唯物史观存在着源自结构分析与主体分析、客观公式与主观公式之间的不一致和冲突的所谓“理论困境”。如何看待这种观点?如何正确理解唯物史观的结构分析与主体分析之间的关系?本文以《资本论》及其手稿为中心,以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人体解剖”为主线,就唯物史观的结构分析与主体分析及其辩证关系予以分析、阐释,在方法论层面彰显唯物史观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内在联系。 一、资本主义经济、政治与文化的历史特殊性 从其静态结构来看,资本主义社会由各种社会关系耦合而成,其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文化关系具有不同于其他社会形态的特殊规定。运用结构分析方法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剖析,需要揭示和说明构成资本主义的各种社会关系的历史特殊性。 (一)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历史特殊性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开始就具有两个特征。其一,虽然说它生产的产品是商品,但是,把它和其他生产方式区别开来的,并不在于生产商品,而在于成为商品是它的产品的占统治地位的、起决定作用的性质。而这一点首先意味着,工人自己也只是表现为商品的出售者,因而表现为自由的雇佣工人,同时,劳动就表现为雇佣劳动。因此,无论是商品生产还是商品经济,都不足以体现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本质特征。工人丧失生产资料,不得不把自己的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的“雇佣劳动制”,才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本质特征。 其二,无偿占有工人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从而实现资本价值的增殖和资本对劳动的剥削,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动机”①。因此,如果说其他生产方式以作为具体财富的“使用价值”为生产目的,那么,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就是作为抽象财富的“剩余价值”。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是一种剥削制度,这体现了资本主义与一切阶级剥削制度的“共性”,但是资本剥削建立在“雇佣劳动”的基础上,而雇佣劳动是一种自由劳动,或者说,是可以自由买卖的劳动,这体现了资本剥削不同于其他阶级剥削制度的“个性”。 总之,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对工人劳动或劳动力的“雇佣关系”和“剥削关系”,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部性质。与马克思不同,在一些人看来,体现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本质特征的是市场经济和私人产权。 问题是,就资本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而言,第一,如果说商品经济是商品生产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形态,那么,市场经济就是发达的商品经济,或者说,是商品经济本身发展的一个特定阶段。二者在本质上是相同的。第二,在历史上,资产阶级确立了商品生产在物质生产中的主导地位,推动了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变,这是资产阶级的重要历史贡献。尽管如此,绝不能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因为市场经济的根本规律是“价值规律”,而资本主义经济的根本规律是“增殖规律”,即剩余价值规律。在资本主义之前的简单商品生产中,市场早已存在,价值规律也早已制约着人们的经济生活。因此,从市场到市场经济的转变不过是一种“量变”,而非“质变”。第三,资本主义不过是市场经济的一种外在形式,一如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一种外在形式。换言之,市场经济既可以采取资本主义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其他社会形式。 就资本主义与私人产权的关系而言,一方面,要把个体私有制与阶级私有制区别开来,前者是“以生产者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后者则是“以剥削他人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作为一种阶级私有制,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以那种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消灭为前提的,也就是说,是以劳动者的被剥夺为前提的”②,“后者不仅与前者直接对立,而且只是在前者的坟墓上成长起来的”③。另一方面,要把资本家阶级私有制与奴隶主和封建地主阶级私有制区别开来。同样是以他人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在奴隶主阶级私有制中,人的身体作为主要的生产资料(即作为一种“物”),为奴隶主阶级所有;在封建地主阶级私有制中,人的身体不再是一种生产资料,土地作为主要的生产资料,为封建地主阶级所有。而在资本家阶级私有制中,为资本家阶级所有的主要的生产资料既不是土地,更不是人的身体,而是实现了自动化的机器体系。 因此,上述观点不仅混淆了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而且混淆了不同性质的私有制。在方法论上,不仅混淆了经济发展中的量变与质变,而且混淆了经济关系的形式与内容。 (二)资本主义政治关系的历史特殊性 从国家的组织形式(即政体)方面来看,资本主义政治关系的总体特点有两个:一是议会民主制或代议民主制,区别于封建主义的君主专制制度;二是基于宪法和法律的社会治理,即“法治”社会,区别于封建主义的“人治”社会。这两个方面具有内在的联系,代议民主又被称为“宪政民主”,就是说,它必须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通过一系列的规则和制度,如选举制度、政党制度等,才能落到实处。 在政治发展史上,民主制并非资产阶级的首创,早在古代希腊的奴隶社会中,民主制就是不同于寡头制的一种政治形式和政治实践。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掀起了民众参政议政的热潮,开启了资产阶级现代民主政治理论和实践的历程。如果说古代希腊民主是一种直接民主制或简单民主制,即自由民或公民直接参与国家治理;那么,现代资产阶级民主制就是一种间接民主制或代议民主制,即人民的统治由民众选出的代表来完成,代表要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的权利、维护人民的利益。现实中,由于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阶级力量对比、政治传统和文化观念等不同,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具体实现形式也不尽相同,由此形成了不同的“民主模式”。 在国家权力结构上,体现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是权力分割与制衡原则,这既表现为中央政府内部的权力分割和制衡,也表现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分割和制衡。就后者而言,一些国家实行联邦制和地方分权制,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共同分享行政权力。而另一些国家则实行单一制中央集权,地方政府虽然承担着一系列重要的职能,但只是中央政府派生出来的机构。就前者而言,在一些国家中,行政权力掌握在内阁手中,内阁由议会中主要政党的全体或大部分联合组成;实行强两院制,议会中的上院和下院共同分享立法权;行政机构与立法机构各自的独立性较强,行政权与立法权也较为平衡。而在另一些国家中,行政权力掌握在内阁手中,内阁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的成员组成;议会作为立法机关由“上院”和“下院”两院组成,但立法权则为其中的一院即下院掌控;内阁与议会相比处于支配和领导地位,行政权与立法权处于不平衡状态。可见,在不同国家中分权制衡原则落实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