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的方法论问题是理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科学性的核心议题,其与黑格尔哲学的关系更是学界论争的焦点。围绕“逻辑”与“历史”的关系问题,学术界形成了关于《资本论》方法的不同阐释进路。其中,以“体系逻辑”为特征的阐释路向,认为黑格尔的《逻辑学》与《资本论》的逻辑具有同构性,坚持以黑格尔的思辨逻辑解读《资本论》,对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及其现实特征进行抽象的逻辑概括。而历史辩证法的解释路向则批驳对《资本论》的逻辑学化解读,关注资本逻辑掩盖下的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强调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历史感与现实感。虽然以上两种阐释路向都拓宽了对“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方法的认知与解读维度,但依然未能科学阐明马克思如何批判性地改造黑格尔的思想资源,从而实现“逻辑”分析与“历史”考察的真正统一。因此,为了有效推进“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方法的研究,本文将基于《资本论》这一文本,一方面通过挖掘《资本论》中的“黑格尔因素”来呈现“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形成理路,澄清两种阐释路向产生分歧的根源;另一方面通过重新审视《资本论》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分析,实现“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论自觉。 一、《资本论》方法阐释的“体系逻辑”与“历史辩证法”之争 《资本论》方法阐释中的“逻辑”与“历史”之争,体现为体系辩证法与历史辩证法两种阐释路向的分歧。体系辩证法的阐释路向“在于关注黑格尔的《逻辑学》及其如何切合(fit)马克思《资本论》的方法”,[1]3并将资本主义社会视作一个由诸多具有内在关联的范畴所构成的体系性总体。这一阐释路向认为马克思的叙述方法继承了黑格尔的思辨逻辑,批驳恩格斯将《资本论》的方法概括为“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指出这种线性逻辑的概括是对《资本论》的误读。但是,由于体系辩证法在本体论意义上过度强调“逻辑”的重要性,面临着将马克思“黑格尔化”,将《资本论》“逻辑学化”的质疑。[2]172而在历史辩证法的阐释路径看来,体系辩证法只是对黑格尔思辨逻辑的模仿,仍然是在概念层面进行逻辑推演,未能真正切入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矛盾。持历史辩证法观点的学者认为,《资本论》是具有内在逻辑连贯性的历史叙事。马克思揭露了资本逻辑对现实个人的剥削,科学论证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暂时性,彰显了宏大的历史视野。这一解读方式通过引入“历史性观念”,有助于弥补《资本论》哲学阐释中历史视野的空场,并与头足倒置的思辨逻辑划清界限。然而,它依然存在着消解马克思方法内在逻辑性的潜在倾向,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资本论》方法的科学性。这两种阐释路径的理论缺陷在于:未能厘清马克思“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方法中“逻辑”与“历史”之间的关系,从而削弱了马克思方法的科学性与整体性。因此,本文将聚焦于《资本论》语境中“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方法的解释差异,揭示马克思这一方法中“逻辑”与“历史”的内在统一性。 为什么在“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方法的解读上会出现体系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的争议呢?为了回答这一理论问题,我们必须回到“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方法出场的最初语境中进行考察。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的书评中,恩格斯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叙述方法概括为“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恩格斯认为,“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型性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3]603马克思本人未曾直接使用“逻辑与历史相统一”这一术语,但在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中始终贯彻这一方法。他一方面强调从现实历史出发,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历史进程的考察去挖掘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规律;另一方面,强调要在思辨逻辑中构建起一个科学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体系。然而,恩格斯的这种概括引发了后世学者的不同解读。持体系辩证法阐释路向的学者重视马克思的逻辑分析,批判恩格斯的概括将逻辑仅仅视为对历史过程的修正反映,将逻辑与历史的关系简化为一种线性的对应关系。而持历史辩证法阐释路向的学者则认为,恩格斯的概括突出了历史的优先地位,强调逻辑应服从于历史进程,其理论更侧重于历史具体性而非抽象的逻辑演绎本身。正是对恩格斯这段话中“逻辑”与“历史”关系的不同理解,形成了“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方法的两种不同阐释路向。 基于上述经典文本的论述,一些学者以体系辩证法的阐释路向对马克思的方法进行“逻辑”化解读,形成了以下几种代表性的观点。一是将资本主义的发展历程与社会现实抽象成逻辑范畴,以此形成对资本内在逻辑的总体性理解,构建一个“纯粹资本主义社会”。通过对《资本论》进行“概念化”解读,将资本运动理解为不受外部干预的、固有的自我运动,因而不能真正触及资本主义社会现实。[4]8-9二是批驳线性的叙述逻辑,强调马克思的叙述方法在逻辑层面上的清晰次序。《资本论》的辩证法是在内在关系中把握现象的,其中各个范畴的排序并非依据因果关系所形成的线性历史链重现决定的,而是在纯粹的逻辑体系上进行阐述的。[1]71三是主张将历史与逻辑置于不同层次上进行分析,使之得到合理的解释,批判将其归结为“神秘的同一性”。资本的内在逻辑虽然在现实的历史发展进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对资本逻辑本身有效性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还依赖于我们已经在什么程度掌握了资本的内在逻辑理论”。[4]33总之,体系辩证法的解读模式注重对黑格尔逻辑学因素的承继作用,从资本主义现实中抽象出内在逻辑规律,但是这种抽象的逻辑只有与现实历史相联系才能揭示资本逻辑的本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并不是将其抽象为概念范畴进行逻辑推演,而是基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历史进行的科学分析。如果背离资本主义社会具体的历史条件,仅仅在抽象的逻辑中进行思辨玄想,其结果不仅是将《资本论》解读为对黑格尔逻辑学的形式模仿,更会从根本上忽视资本逻辑得以生成的历史前提。这种纯粹的概念推演,因其悬置了现实基础,无法触及资本主义社会的真实运行规律。对马克思“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方法进行“逻辑”化解读,虽然有助于把握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结构,却切断了逻辑与历史发展进程的紧密联系。在这种阐释路径中,马克思原本基于资本主义社会现实进行的深刻批判,被扭曲成一种纯粹思辨的意识形态分析。究其原因,体系辩证法片面夸大“逻辑”的作用,未能深入考察马克思这一方法中历史因素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