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是历史唯物主义事业的展开,历史性也被广泛视为其重要维度。然而,这一问题仍有再阐释的必要性。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对《资本论》中应用的方法理解得很差”①,其中也包括未从根本上把握历史性原则。历史性原则首要地指向社会历史的“事情本身”,即事物在感性现实中的存在。它在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中获得本质性的规定,即将劳动作为把握感性的社会现实的本质性内核。但在西方左翼学者对马克思思想的系统性阐释中,历史性往往在繁复的理论运演中最终被简化为在人类历史之整体性视野下对资本主义之特殊性和暂时性的简单肯认。例如,德国新马克思主义阅读、英美新辩证法学派等价值形式学派以“社会形式”为核心概念,在资本主义这一特定历史情境中展开对价值形式的逻辑性分析,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从“形式”角度凸显出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特性,却导致了对生产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基础性地位的否定。即便看到了生产劳动之于“历史性”的重要性,人们也往往并未在实际的分析中真正给予其在存在论上的核心地位,从而导致向形式主义的“回归”。正如开放马克思主义以“开放”的方式扭转对价值形式的“封闭”阐释,从主体实践的角度理解价值形式乃至其他经济范畴,却并未真正摆脱将现实抽象的生成机制定位于交换领域的终局。可见,对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阐发必须立足于其历史性原则。为此,本文将立足于《资本论》开篇的“商品”章,首先阐明马克思价值形式分析如何在历史性原则的基础上敞开社会现实、展开自身的分析进路,在此基础上,考察其如何在历史性原则下突破“客观逻辑”对主体维度的阻塞,为人类解放敞开一个“历史性”空间。 一、“面向事情本身”:马克思价值形式分析的“现实”前提 “商品”章开篇有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②商品既是财富的元素形式,又是《资本论》的分析起点。那么,这是否意味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商品作为资本主义社会历史的“起源”并由此出发展开分析呢?换言之,《资本论》的分析理路是否就是从“商品”这一基本范畴出发建构经济事实、发现经济规律呢?答案是否定的。此处马克思的用词是“表现为”而非“就是”:“单个的商品”是对“财富的元素形式”的表现,“庞大的商品堆积”是对“社会的财富”的表现,前者并不能分别与后者画等号。这意味着,“商品世界”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呈现在人们面前最“显著”的社会事实,但它并不是社会历史的“事情本身”。因此,商品的确是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起点,却并非规律建构的“起源”。真正的起源绝不是某种先验的确定性原点,而是指向“分析”所要敞开的社会历史的“事情本身”,即“社会现实”。具体而言,政治经济学批判以“庞大的商品堆积”这一社会事实为出发点回溯社会现实,也就是回溯被“庞大的商品堆积”所“表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论》开篇第一句话,马克思就暗示了其政治经济学批判蕴含着“面向事情本身”这一历史性原则的首要内涵,它是价值形式分析深入并把握“现实”的前提。 具体而言,马克思以商品的“价值”为分析起点。它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思维客观,也是资产阶级社会中最基本的“事实”,因此成为古典政治经济学最基本的范畴。乍一看,马克思和政治经济学家的出发点是一样的,但他们的分析方向呈现着他们在历史性原则上的根本性差别。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商品”章最后一节中说道: 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这些形式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给劳动产品打上商品烙印,因而成为商品流通的前提的那些形式,在人们试图了解它们的内容而不是了解它们的历史性质(这些形式在人们看来已经是不变的了)以前,就已经取得了社会生活的自然形式的固定性。③ 政治经济学家从最基本的经济范畴出发建构经济事实,马克思却并不局限在经济领域的“一亩三分地”,而是面向整个人类生活,思索人类生活形式。这一研究范围上的表面差异源于他们在存在论上的本质分殊。政治经济学家遵循从特殊性材料中提取普遍性共相,并以此作为个别物的确定性根据的“传统”路径。这一理路体现着观念论的“存在即理念”范式,即理性的自我投射。也就是说,抽象的、不变的范畴被视为具体的、流变的感性世界的“起源”,而前者对后者的绝对有效性使得范畴的抽象形式吞噬了与之内在关联的现实内容。政治经济学并未离开近代理性形而上学的地基,因而只能透过经济范畴看到孤立的、个别的经济事实。换言之,政治经济学先在地划定自己的研究界限而“专注于”经济领域,它所“发现”的经济规律本质上是理性的先验建构。而早在青年时期,马克思就批判以黑格尔为代表的近代理性形而上学从未走出意识的内在性。他认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④在马克思看来,范畴绝非独立自存的先验原点,而是在人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历史性地生成的。因此,马克思和政治经济学家在研究对象上的区别并不仅仅关涉如何选取研究领域的问题,更为根本的是,他不似政治经济学那般囿于人的理性和知性范畴之中,而是超出经济范畴的界限分析其如何在人的现实生活过程中生成,回溯作为“事情本身”的“起源”。这意味着,马克思的价值形式分析并不停留于知性范畴规定下的社会事实层面,而是深入到感性的社会现实中展开分析,这是一个前范畴、前理性的存在论境域。 由此,虽然政治经济学家和马克思都以“价值”为分析起点,但在存在论上的分殊使得他们的分析理路在历史性原则上本质性地区别于彼此。当政治经济学家把“价值”视作确定性的“起源”并依照同一律逻辑建构经济体系时,他们实则停留于“事情本就如此”的“事后”平面,在经验现象意义上剖析资本主义社会事实的“内容”,这就把社会历史看成超感性的和非历史的。马克思则把“价值”范畴看作感性的历史生成过程的“结果”而非“起源”,他从“事后”出发深入到感性的社会现实中,回溯使这一抽象的理性范畴得以生成并成为社会生活的“天然”形式与思维客观的历史性条件。换言之,他首先将被人们误认为“天然如此”的社会事实接纳下来,并将这一凝固的、静态的历史“沉积物”展开为动态的、生成性的现实运动,从而在其中回溯使得社会事实呈现为如此感性的社会现实。这深刻地呈现着马克思的历史性原则的“面向事情本身”意涵,即超越意识的内在性,敞开感性的社会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