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数字经济向纵深发展,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价值日益凸显,其在社会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然而,伴随着数据应用的广泛渗透,数据发展带来的安全挑战也愈加复杂和紧迫。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①。这一战略部署为统筹数据发展与安全、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从局部突破走向系统整合、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的新阶段。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始终高度重视数据发展和安全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并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专题研究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从早期提出“利用数据推进各项工作”②,到强调“突破大数据核心技术”③,再到明确“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④,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前瞻性、系统性的战略思想,为我们做好数据发展与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系统梳理习近平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深入理解其生成逻辑、核心要义与实践路径,不仅是理论研究的迫切需要,也是扎实推进数据治理现代化、筑牢国家数据安全屏障、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现实要求。 一、习近平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重要论述的生成逻辑 习近平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是顺应数字文明演进大势、立足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所形成的科学理论体系,系统回答了促进数据发展、维护数据安全的根本原因、路径选择与制度保障等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数字化实践相结合的重大理论成果。其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守正创新,深嵌于“两个大局”交织激荡的宏阔背景,着眼于破解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现实难题与应对全球数字竞争的复杂态势,系统阐释了数据这一新型生产要素的关键作用,以及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辩证关系,为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中国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1.理论逻辑:植根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思想理论沃土 习近平关于数据发展与安全的重要论述,具有深厚的理论根基,体现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创造性运用。其核心在于,将“数据”这一新型要素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分析视域,系统回应由数据引发的生产力跃升、生产关系调适与上层建筑变革等一系列重大时代课题,提出了诸多具有原创性的理论判断。 首先,这一重要论述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生产要素理论的重大创新,明确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战略定位。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强调劳动、土地、资本等是社会生产的基本要素,随着实践发展,我们党相继将技术、管理等纳入要素范畴。进入新时代,数据以空前规模和深度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经济活动全过程,逐渐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力量。习近平高瞻远瞩地提出,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⑤,强调“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⑥。这一论断不仅是对传统生产要素体系的简单扩展,而且是建立在对数据内在特性深刻把握基础之上的战略研判。数据具有非竞争性、可复制性、无限衍生性和高度协同性等特征,能够显著提升其他要素的配置效率,催生新业态、新模式,乃至重构整个国民经济体系。将数据确立为关键生产要素,极大地拓展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时代内涵与实践外延,为我们科学认识和有效引领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 其次,这一重要论述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基本规律,阐明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辩证法思想。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生产力的发展必然要求生产关系发生相应变革,二者的矛盾构成了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数据作为当今时代最具代表性的新型生产要素之一,其爆发式增长,正深刻冲击着现有生产关系、社会结构与治理体系。一方面,数据的自由流动与开放共享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这是其“发展”的核心要义。习近平准确把握这一矛盾,强调要“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⑦。另一方面,数据的集中、垄断与滥用可能引发资本无序扩张、加剧贫富分化、侵犯个人隐私、损害社会公平,甚至危及国家主权与安全,这些正是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具体体现,也凸显出安全问题的严峻性。习近平多次指出,要“处理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⑧。这一统筹观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在数字时代的生动体现,它超越了“唯技术论”和“唯安全论”的片面思维,展现了在释放数据生产力的同时主动调整生产关系的辩证思维。 最后,这一重要论述创新应用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原理,擘画了数字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宏伟蓝图。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以数据为核心的数字经济深刻改变着社会结构与运行机制,这就要求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也必须相应地发生系列变革。习近平指出,“要善用科技,加快建设智慧城市,以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⑨。这实质上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回应数字时代“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课题。同时,他还强调要“切实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强化国家关键数据资源保护能力”“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⑩,明确了法律与制度体系作为上层建筑,必须主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求的现实需要。可以说,从“数字福建”的基层探索,到“数字中国”的顶层规划,再到“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习近平围绕数据赋能国家治理所作出的系列重要论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原理,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辟了新的实践进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