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地山(1893—1941)的中篇小说《玉官》(1939)以独特的方式塑造了一位坚韧的女性——玉官。玉官生活的年代是1873年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期。小说的叙事开始于她二十一岁那一年,即1894年。她的丈夫在中日甲午海战中战死,她一个人带着不满两岁的儿子开始独立谋生。时代的诸多巨变仿佛与这位普通女性没有关联,但似乎又处处相关。孤儿寡母,如何独立且内心安宁地活着?活着就是活下去,就是生存下来。《玉官》的第三人称叙事者以平静的语气叙述了玉官四十余年的人生经历,而极少直接写出她的说话,这一叙述特点让人非常好奇。 学术界第一次对《玉官》给出高度评价的学者也许是夏志清,他在1961年出版的《中国现代小说史》中称赞《玉官》“确实是一篇小小的杰作”,并给出了三个方面的理由:第一,“这是在唯物主义泛滥的时代中不可多得的一个重申精神力量的寓言”;第二,“他完全丢开现代短篇小说的常规,毫不犹豫的加插了许多在写实小说中不可能发生的巧合与误认的情节”;第三,“所有的人物和情节都充满着生气,而女主角尤其特出,她所处的那种神圣的背景分明的衬托出她叫人难以遗忘的人性”。①所谓“唯物主义泛滥的时代”一语,带有夏志清式的偏见,在评价《玉官》时完全多余。整体而言,夏志清的评价中肯而有高度。夏志清认为尚洁、春桃、东野以及其他类似的人物,“到底都是寓言性的而非戏剧性的人物”②,言外之意只有玉官才是“戏剧性的人物”。“寓言性”的人物,大意指因过于理想化而概念化;“戏剧性”的人物,大意指因植根于现实生活而富有真实性。 对于《玉官》极少写人物对话这一特点,许地山的夫人周俟松在给《危巢坠简》写的序言中特别介绍过《玉官》。她认为“对话”是一般小说的“写技之必备条件”,《玉官》却“打破这点作风,通篇没有采用”。③不过周俟松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夏志清给出一种解释,认为“为了给这篇故事享有传奇的自由,他甚至于不用对白”④,但没有展开论述。钱江涵曾从玉官发声的角度探讨女性主体建构的问题。⑤笔者以这些已有成果为基础,从玉官的说话问题入手、以叙事的转述为中心,来探讨《玉官》的诗学问题。 一、玉官懂什么话?能说什么话? “玉官那时在闽南本籍底一个县城”⑥,“那时”即玉官丈夫战死的1894年。“闽南本籍”,明确表明了玉官是闽南本地人。“玉官”这个人名,让人很容易想起许地山早期的小说《商人妇》(1921)的主人公惜官。《玉官》中还有本名金杏的“杏官”。玉官、惜官和杏官,都是闽南人,因而会产生一种印象:闽南人称呼女性往往加一个“官”字。不过这是不是闽南方言在称呼语方面的特质,还需要考证。《红楼梦》中写了十二个戏子,每人都以“官”相称,其中也有个叫“玉官”的戏子。不过,许地山笔下的“玉官”跟曹雪芹笔下“玉官”没有任何关系。赛金花给女儿取名“德官”,赛金花和洪钧都是江南人。吴组缃小说《官官的补品》(1932)中男性自叙者的乳名就叫“官官”。这样看来,在口语中以“官”加入称呼语中又似乎是汉语中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 玉官说闽南话,这是毫无疑问的。小说故事开始时玉官“她不认识字”,这不认识的“字”是汉字。玉官入了基督教,成了“圣经女人”。过了几年,在义和团运动之后,她从陈廉处得知了《易经》,自认为有镇压鬼的作用。“此后每出门,她底书包里总夹着一本易经。她有时也翻翻看,可是怪得很,字虽认得好些个,意义却完全不懂!”可见这个时候,玉官能认识一些汉字了。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玉官经历被俘、“游刑”后的一天,她的小叔子粪扫,也就是李慕宁来看她的时候,她正准备读一封信,后来她读了这封信,可见她此时基本能读懂书信了。玉官离开南京时给儿子儿媳“留下一封信”。小说没有明确交代这封信是谁写的,用什么语言写的,但玉官当时在南京几乎没有朋友,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找人写信也不大可能,因此很有可能是玉官自己写的。信的语言应该是汉语。因为玉官虽然懂罗马字母拼写的闽南白话,但她的儿子儿媳不懂。大致可以断定,在汉语汉字的认识上,玉官经历了从不认识汉字到能读懂日常书信语言和写出简短日常书信的变化。这个变化很不容易,因为玉官开始学习汉字时已经二十多岁了。中华民国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都开展过扫盲识字运动,其目的就是让所谓“文盲”能认识两三千个汉字,能读懂日常的语言文字,能书写日用文字如书信和请假条等,大致与玉官的汉语读写水平差不多。可惜小说没有明确记载玉官认读和学习汉字汉语的情形,只是呈现了结果。 玉官在“圣经女人”杏官的家里,见到了“金边黑羊皮《新旧约全书》”,在杏官的鼓励下学习了罗马字母: 杏官不在跟前底时候,她偷偷地掀开那本经书看看,可惜都是洋字,一点也看不懂。她心里想,杏官平时没听她说过洋话,怎么能念洋书?这不由得她不问。杏官告诉她那是“白话字”,三天包会读,七天准能写,十天什么意思都能表达出来。她很鼓励玉官学习。玉官便“阿,卑,西,——”念咒般学了好几天。果然灵得很!七天以后,她居然能把那厚本书念得像流水一般快。 玉官所翻开的“那本经书”即文中提及的《新旧约全书》。“洋字”指罗马字母。这里的“字”指的是字母而不是汉字;字母也不是民国时期颁布的注音字母,而是罗马字母。但是杏官所说的“白话字”是什么字呢?这就需要简要回顾晚清以来传教士在福建和台湾等地所从事的《圣经》翻译工作。 十九世纪来华的传教士翻译《圣经》时,在语体选择上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深文理”,即典雅的文言,针对士大夫群体;第二类是“浅文理”,即浅显的文言,针对读书人群体;第三类是官话,针对广大的普通民众。当然这三类不同的群体只是大致分类。实际上除了这三类语体选择,还有第四类,即用各地方言翻译《圣经》。传教士要向各地的老百姓传教,而这些老百姓——尤其是南方的——大多不识字,也听不懂官话。采用各地方言翻译《圣经》有个极大的困难,即方言中很多词有音无字,能说得出这个词语的音,但在汉字符号系统中找不到对应的字。韩邦庆创作《海上花列传》时,笔下的所有人物都说苏白,但苏白中有些音找不到对应的字,他只好创造了“覅”等汉字。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