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被认为是研究推理的一门学问,这其中或能引起逻辑观念变化的关键是:推理是什么?一个常被人忽视但在古希腊世界占据支配地位的观点是:指号即推理。当人们把A 用作B 的指号时,其实质是由A 出发推出B,此即所谓“从指号出发的推理”,它体现的是人类由熟知现象通往未知真理的探究天性。此种典型属于古希腊人的指号概念在亚里士多德《前分析篇》中有集中论述。美国哲学家皮尔士把外展、归纳和演绎同时作为逻辑学研究对象,最终把整个指号理论视作他的广义逻辑,还坚称他的实用主义准则是一条逻辑原理,这一切都与他深受古希腊指号-推理思想的影响密不可分。关注此种初显于亚里士多德、成型于皮尔士的以“从指号出发的推理”为主题的广义逻辑,不只是历史考察上的兴趣,它可以为当今哲学家正在展开的讨论,如推理是什么,以及人之作为理性动物的本性是什么,提供另一种框架和路径。
/semeion/sign),其要义在于:虽然一种广泛意义上的指号理论在公元前4世纪希波的奥古斯丁那里已经出现,但在之前的古希腊世界,指号往往仅限于自然指号(natural signs),不包括后世所谓的各类约定指号(conventional signs),尤其是语言。这种看法,得到了著名指号学家艾柯等人的支持。(cf.Eco et al.,p.65) 希波的奥古斯丁在历史上第一次把指号理论和语言理论全面融合起来。他认为,作为典型人类文化产物的语言①是由指号(至少是某一类指号)构成的。根据他在《论基督教教义》中的著名定义,指号(signa)是这样一种事物(res),除了它在感官上留下的印象,其本身还使人想到另外某一事物。为了认清此种定义涵盖之广,需要指出:这里的“指号”与“事物”之分并非本体论上的,主要是功能上的,并且具有相对性。虽然不必把一切事物都当作指号,但过去未曾用作指号的事物的确可能在将来被用作指号。(cf.Manetti,chap.10)此种广义的指号概念,是西方中世纪拉丁语盛行时期普遍采用的指号定义,如今国际上流行的自然指号与约定指号之分,很大程度上皆源自于此。我们将此种为人熟知的广义理解称作指号的拉丁概念,以区别于那种经常被忽视却属于原初意义的狭义理解,即指号的希腊概念。 不同于奥古斯丁的广义理解,古希腊世界的指号理论是和语言理论相分离的。其所理解的指号是狭义概念,典型地意谓今天的“自然指号”,即当人们说A是B的指号时,指号A是当下熟知的一种自然现象或事件。譬如,某种面色预示死亡临近,早晨天空的红霞预示着水手要有所警戒,女性胸部分泌乳汁预示将要生孩子,某处发现爪印表示有动物经过这里,发烧等症状的出现表示需要将其作为某种疾病来治疗,等等。②当古希腊人把指号视作自然世界的一部分时,并不意味着任何自然对象都是指号;指号乃一些被特别对待的自然对象,其独特之处在于:由此作为证据,我们可以进行推理,获知更多情况。这就是“从指号出发的推理”(inference from signs)。它并不预设存在着不从指号出发的推理,相反,在古希腊世界,指号就意味着推理,而推理总会涉及指号。就指号作为“证据”(evidence)而言,由于证据原本是指那些较为显明的(evident)熟悉现象,而推理通常就是由熟悉的现象探求新知,因此,推理便意味着把某种指号作为我们认知的出发点:一方面是指号引发了推理结论,另一方面是推理结论对指号这一自然现象作了某种解释。可以看出,这里的“指号”一词存在转喻用法,即有时指某种具有指示作用的东西,有时却用来指整个指示过程。为明晰起见,我们可以借用当代指号学中关于“指号载具”(sign-vehicle)与“指号活动”(semiosis)的区分,把从指号出发的推理过程称作“指号活动”或“指号关系”,而把推理由以出发的指号或证据称作“指号载具”。 如今看来,关于指号的希腊概念过于狭隘。但作为原初意义上的指号概念,它凸显了在拉丁概念中常被忽视或淡化的一个认识论面向,即指号代表人类最常用或至少是最朴素的推理观念。指号(“指号载具”)是那种首先进入我们心中的东西,使用指号作为我们思想和推理的出发点,根本上是为我们的认识和探究活动指明方向。沿着此种认识论定位下的指号概念,我们可以把指号作进一步分类,但无论何类指号,它们本质上都是能帮助我们获知其他事实的事实。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不论什么样的指号,我们都是可以从中发现真理的。”(Barnes[ed.],p.112) 二、亚里士多德论指号-推理:演绎的与非演绎的 然而,对关于指号的希腊概念(即“从指号出发的推理”)之原初性的过分强调,往往被当今逻辑学家解读为古希腊人朴素而不成熟的认识。要回应此种观点,我们只需指出,指号的希腊概念明显出现在逻辑学之父亚里士多德那里。由于逻辑学历来以推理为主要关注对象,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最早且最为权威的逻辑典籍《工具论》对推理与指号的关系有较为集中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