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中国幅员辽阔,具有地理、文化等方面的多样性,这些多样性使得政府科层组织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更为复杂。近年来,关于国家治理机制的研究层出不穷,如对运动式治理(周飞舟,2009;冯仕政,2011;周雪光,2012)、项目制(折晓叶、陈婴婴,2011;渠敬东,2012;周飞舟,2012;陈家建,2013)、发包制(周黎安,2014)、单位制(路风,1989)、试点制(王绍光,2008;陈那波、蔡荣,2017)、五年规划(韩博天等,2013;陈那波、王穗风,2021)等做了深入分析。然而,对另一种为人们所熟知的中观治理机制——“树典型”或曰“典型政治”的研究相对较少(相关研究参见刘林平、万向东,2000;冯仕政,2003;苗春凤,2012)。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作方法,典型可以发挥动员群众的作用(应星,2024)。和法规、文件等制度化手段不同,树典型可能只需一次领导的视察、一次重要会议的发言,甚至一部颇有影响力的纪录片。如果得到重要领导的支持和上级组织的推动,典型有时可以获得比试点、项目这类制度化运作方式更多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如“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深圳经验”“南街村经验”等典型。这类非制度化运作广泛存在于市级以下各级组织中(相关案例参见折晓叶、陈婴婴,2011;李棉管等,2025),同时也存在于各领域中,如在经贸、环保、医改、基层治理等领域发挥作用,对国家治理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目前,关于典型的研究大多聚焦其生命周期的前半段,即典型的选取、塑造和推广过程,如有研究认为,典型有可能是被权威选取的(钟贤哲,2012),并被话语和资源塑造(冯仕政,2003),继而被宣传和推广(梁琦、田先红,2023)。相较而言,对典型生命周期的后半段,即典型存续问题的关注尚显不足。实际上,对于树典型这一各条块广泛使用的工作方式而言,典型运行的后半段直接涉及典型带动其他单位的情况及其本身的资源消耗情况。因此,有必要把典型的后半段纳入研究视野,从生命周期的角度来深化对典型的认识,进而分析它的作用机制及其如何成为一种非制度化但被广泛运用的工作方式。本文尝试构建“典型悖论”的分析框架,并通过对某边境县边民互市合作的田野调查来分析和回答上述问题。 二、文献综述 (一)“典型政治”与国家治理 1943年,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提出“一般和个别相结合”及“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这是国内最早将树典型作为一种工作方法加以阐述的文献(冯仕政,2003:124)。这一治理方式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既承袭了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传统,又延续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和改革开放以后。 在当代政府组织过程中,“典型政治”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上级政府而言,典型提供了一种在科层组织间高效传递政策意志的策略。首先,“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习近平,2018:365),典型本身就是从人民群众中来的经验,具有群众性和先进性双重性质。例如,列宁在《论粮食税》中提出“模范县”“模范乡”的工作设想,认为在粮食税改革时期,模范县/乡体现了“地方上发挥独立的、熟悉情况的、巧妙的首创精神”(列宁,2017:223),发挥了“简直是有决定意义的历史作用”(列宁,2017:224)。上级政府通过将政策意志总结提炼为群众经验,能够有效减小政策推广的阻力。其次,不像项目制、试点制这类依赖层级运作的治理机制,树典型往往可以绕开复杂的科层体系,减少委托-代理的层级,从而克服中间环节的信息不对称和资源截留等问题,有助于信息的直接传达。例如,“农业学大寨”就是绕开认识不一、发展水平不同的各级单位,让政策意志直达基层的例证。再次,典型提供了一个可代替抽象的政策话语文本的具象化案例,便于地方直接学习与模仿,降低了信息的交易成本。例如,才溪乡作为中央苏区模范乡的扩红典范,长岗乡和兴国县作为土地革命典范(苗春凤,2012),其经验可被各地直接学习借鉴。“因为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总是从亲自看到的、亲自体验到的事情上去理解问题,而不是从我们一般的宣传和口号上去理解问题的。我们必须在工作中突破一点,做出模范,让群众亲自看到、体验到,给群众以典型示范……”(刘少奇,2011:410)最后,“典型政治”的灵活性颇高。如果说各类治理机制是在某个可行的领域发挥作用,那么典型则摆脱了科层制的限制,任何领域都可以较为灵活地产生具有不同优势的典型。例如,试点制和项目制通常是在确定可行性后,选择某一领域进行试验或推动实现目标,而树典型的做法则更倾向于倡导地方自下而上的实践多样性(黄道炫,2019)。 对于下级政府而言,树典型也是一种颇受欢迎的治理方式。首先,如果地方上的某一做法吸引了上级政府的注意力而被选为典型,那么就可以获取更有利的资源位置,无论是对干部个人的晋升(周黎安,2007),还是对组织本身的发展都有利。其次,相比于运动式治理、五年规划等,地方政府在“典型政治”中可主动向上级争取资源和注意力,对自身经验也拥有更大的解释权。 然而,树典型的过程也是典型与其他因素互动的过程。塑造典型的初衷之一是宣传地方经验,而典型在被赋予合法性后往往会根据既定的政策要求重新组织其经验,并在一定范围内做出新的解释。此外,创设者往往也倾向于借助典型的宣传优势来设定宣传议程,使典型成为政策在人民群众中推广的支点。一个经典的例子是20世纪50年代关中地区开展的“学秋香、赶秋香”劳模学习活动。张秋香是陕西省妇联选取的种棉能手典型,“学秋香、赶秋香”运动旨在号召广大群众(尤其是农村妇女)学习种棉经验,增加棉花产量。然而,张秋香本人并不识字,她的种棉技术是农业技术干部传授的,全国各地给她的来信也有专人回复(高小贤,2005)。从这个意义上说,张秋香其实是妇联对广大农村妇女进行动员的一个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