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作为一种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社会现象,民间寄养(customary adoption)是指“一种为照料孩子而进行的安排,这一安排通常在具有亲戚关系或属同一社区的亲生父母和养父母之间开展”(O' Halloran,2021:906)。在这种寄养实践安排中,被寄养者明确知道自己的寄养身份,认识亲生父母,且与原生家庭及其社区保持联系。伴随着寄养实践的展开,原生家庭-寄养家庭-被寄养者的三角关系逐渐形成,“寄养三角”(adoption triangle)作为寄养实践中的基本关系结构受到研究者的普遍重视(Triseliotis et al.,2005;Javier et al.,2007;MacDonald,2016;Gill,2017;Meng,2024)。中国和西方社会中的民间寄养实践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其基本特征包括公开性、亲生父母和养父母互相认识,以及在亲戚间或同一社区内部进行,等等(O’Halloran,2021)。 民间寄养在中国有漫长的历史,且与传统中国社会的家庭和亲属关系特征相匹配(Johnson,1993;Levy,1963;Wolf & Huang,1980)。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中国基层社会,民间寄养实践在当时的生育政策下大规模复苏,不少家庭将孩子暂时寄养在亲戚家,以实现生育目标。研究者将这种现象视为想要一个儿子或两个以上孩子的家庭应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策略(陈心想,2004;Greenhalgh & Li,1995;李银河,1993)。同时,一些学者将这一现象与“消失的女孩”“被隐藏的孩子”等一胎化政策的非预期后果联系起来进行了探讨(Johnson,1993,2002;Shi & Kennedy,2016;Kennedy & Shi,2019)。总体来说,既有文献呈现了民间寄养形成的文化、社会和政策背景,反思了人口转变过程中生育政策对寄养实践产生的影响,同时也分析了不同历史阶段民间寄养的不同形式(Lid et al.,2004;Johnson,2004;Johnson et al.,1998;Zhang,2001,2006a,2006b)。然而,既有文献重心在于描述和解释寄养实践何以出现及其不同模式,较少关注寄养实践中家庭和亲属关系的动态变化。 基于在我国北方江离县①的田野调查与深度访谈,本文聚焦计划生育背景下的民间寄养实践,尝试对寄养三角中家庭与亲属关系的复杂变化做出解释。经验观察发现,从寄养期到后寄养期,寄养三角中的关系常变动不居并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本文尝试回答的核心问题是:为什么寄养三角中的家庭与亲属关系具有高度不稳定性,且会朝着不同的方向转变?换言之,为什么寄养实践中形成的寄养三角关系有的处于相对融洽的状态,有的则充满了矛盾和冲突?基于泽利泽的关系工作理论(Zelizer,2005,2012),本文认为,寄养三角中的关系标记实践和互动过程共同形塑了寄养期和后寄养期的关系状态。具体来说,在计划生育政策背景下,原生家庭与寄养家庭通过“搭钱”与“搭功夫”的协作模式,分别以经济支持与日常照料为媒介标记了一种基于血缘伦理与亲属义务的暂时性合作养育关系;在这一过程中,被寄养者往往会形成对寄养家庭的情感偏好,并且基于和原生家庭的不同互动而形成有差别的情感联结。伴随着被寄养者回到原生家庭,寄养三角中的参与者可能会基于血缘或情感而对其中的家庭与亲属关系赋予不同的意义,并在彼此的关系标记和互动协商中不断调整关系状态。在后寄养期,原生家庭父母的关系标记实践与亲子互动对寄养三角关系走向产生尤为重要的影响,寄养三角关系由此得以延续、重构甚至出现破裂。 二、文献回顾与分析框架 (一)中国社会民间寄养的延续与变迁 关于中国民间寄养的早期研究主要集中在传统社会中不同形式且具有明显性别差异的寄养实践。男性寄养通常以过继的形式出现,目的是延续家族血脉。更具有正当性的过继发生在有较近宗族关系的家庭中,比如将侄子过继给叔伯。然而,从外人即非同宗族甚至非同姓家庭中收养儿子的现象同样广泛存在(Baker,1979;Waltner,1990)。受传统社会规范与儒家伦理的影响,过继不仅是仪式性的,也强调养父母和过继者之间的道德责任、感情纽带以及经济义务。而传统社会的女性寄养多和婚姻安排相关,俗称“童养媳”。这种将寄养实践和婚姻安排联系在一起的习俗减轻了延续家族血脉的经济压力,同时也影响了传统社会的亲属结构和家庭组织(Wolf & Huang,1980)。 关注中国民间寄养的学者大都认为,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农村的寄养实践受到计划生育政策的较大影响(Chen et al.,2015;Johansson & Nygren,1991;Lid et al.,2004;李钢等,2020;Ryznar,2016)。从80年代开始,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与民间生子偏好产生矛盾,一些孩子在“计划外”出生(Goodkind,2011;Naftali,2016),他们很可能一出生就被隐藏起来。研究发现,那些漏报或被隐藏起来的女孩是中国“消失的女孩”们重要的组成部分(Shi & Kennedy,2016;Kennedy & Shi,2019),她们在1岁之后可能会被登记户口,重新出现在官方统计数据中。 20世纪80年代,地方政府尚未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农村的非正式寄养也没有被明令禁止(Zhang,2006a)。有两个或更多女儿的家庭通常将女儿寄养在亲戚朋友家,以躲避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并获得生育儿子的合法机会。有儿子的家庭则通常不再冒险生孩子,而可能选择收养女孩,以实现“儿女双全”的理想家庭结构(Johnson,2004;杨彦,2004)。在此类寄养实践中,被寄养的孩子通常知道自己的特殊身份,并且和原生家庭保持联系。在暂时性的寄养生活结束后,被寄养的孩子大多会回到原生家庭,同时也会与寄养家庭成员保持联系(Meng,2024)。 基于既有研究,我们可以看到寄养实践如何被人们置身其中的社会结构和文化传统所塑造(MacDonald,2016)。尽管这些研究证实了民间寄养实践在中国广泛且持久存在,但鲜有研究将重心放在这一实践过程中的家庭与亲属关系上(Johnson,2004;Johnson et al.,1998;Zhang,2001,2006a,2006b)。此外,被寄养者的声音往往被忽视,寄养实践中的家庭与亲属关系亦被视为寄养现象的背景和条件而非研究对象。比如,张卫国的系列研究指出,除了作为应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策略,对女孩的收养和寄养同样可能基于经济和情感的考虑(Zhang,2001,2006a,2006b)。不过,他的研究旨在解释收养和寄养现象的社会成因及其带来变化的新情境,较少关注寄养实践中错综复杂的家庭与亲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