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现代社会中,教育被视为促进公平与社会流动的关键机制,而父母教育参与则被广泛认为是影响教育过程和结果的重要因素之一。1960年代,著名的《科尔曼报告》(Equality of Educational Opportunity)揭示,学生的教育成就更多地受到家庭背景因素的影响,而非学校资源本身(Coleman,1968)。这一发现引发了学界长达数十年的讨论。随后的研究延续并拓展了这一问题意识,主要形成了两种观点。一方面,有研究发现,学校教育尤其是给弱势群体提供的支持性学习环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合家庭出身所带来的劣势,学校扮演着“平衡器”的角色(Downey et al.,2004)。另一方面,也有大量研究指出,学校通过师生互动、课程设置、评价标准等机制,复制甚至强化了原有的不平等,推动了“阶层再生产”(Bourdieu & Passeron,1990;Carlaco,2014;Lareau,2011)。 制度化的家校合作措施作为一种规范化的制度手段,可以通过塑造规则、资源分配和社会期望等,为不同社会群体的父母提供平等的家庭教育参与机会(Epstein,2001)。这些措施通过在家庭与学校之间建立制度化的桥梁,能降低弱势阶层家庭的参与门槛,弥补其在资源上的不足(Hornby & Lafaele,2011)。通过制度化的家校合作,弱势阶层家庭不仅能够获取信息、资源和技能,还能在学校体系中获得认同,从而更有效地支持子女的教育发展(Marschall & Shah,2020)。此外,家校合作措施通过将父母参与标准化为社会期待,可以弱化个体资源差异对教育参与的影响,使家庭教育参与成为普遍的社会实践,而非优势群体的特权(Ishizuka,2019;Schaub,2010)。家校合作体现了学校作为“平衡器”的能动性——回应社会期待,引导不同阶层父母参与家庭教育。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也可能形成新的不平等机制,从而强化优势阶层家庭在教育竞争中的结构性优势。 在此背景下,学校通过制度化方式推动家校合作,被视为影响教育公平的关键环节,也成为教育社会学研究的重要议题。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通过多项政策推进家校合作,将家庭教育参与作为教育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陈鹏、康韩笑,2021)。例如,2015年10月出台的《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学校建立家校沟通机制,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并强调家庭教育在学生成长中的重要作用。此外,2021年10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家庭教育的制度化进一步提供了法律保障,明确了父母在子女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并要求政府和学校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性服务。但是,制度化的家校合作措施能否有效缩小不同社会经济地位家庭的父母教育参与差距以及如何促进青少年的发展,仍然需要深入的实证研究。 从新制度主义的视角出发,本文将学校层面的家校合作制度化措施视为关键的组织性因素,探讨其能否通过提供结构化、规范化的参与机会,减弱家庭社会经济背景对父母教育参与行为的影响,以及这种措施能否影响青少年的发展。具体而言,本文基于中国教育追踪调查数据,聚焦以下三个核心问题:第一,在控制个体和学校其他相关因素的前提下,家校合作措施能否有效提升个体层面父母教育参与水平,包括父母与子女的交流、父母对教育的监督、家庭文化活动的参与以及对课外活动的投入?第二,这些制度化措施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究竟发挥着何种作用,是缩小了不同社会阶层的父母教育参与差距,还是加剧了原有的不平等?第三,家校合作措施是否对青少年的认知发展、社交能力和心理健康等关键发展结果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 二、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父母教育参与是指父母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子女的教育,其内容涵盖多个维度,如父母对家庭学习环境的关注、父母与子女的交流、父母对教育的监督以及父母对子女课外活动的投入等,反映了父母对子女成长与发展的全方位支持(Grolnick & Slowiaczek,1994)。以往研究表明,父母教育参与对子女发展有重要作用。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的大量实证研究发现并强调父母教育参与对儿童成长的积极作用(Hoover-Dempsey & Sandler,1995;Robinson & Harris,2014)。父母的积极参与不仅有助于提升学生的学业成绩,还能够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培养其社会情绪能力,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Fan,2001;Hill & Tyson,2009;Tan et al.,2020)。 全球化和经济发展催生了更加复杂的教育需求和竞争压力,进一步强化了父母教育参与的重要性。在20世纪中后期,工业化国家中父母教育参与以家庭内部为主,而随着教育资源的普及和学校功能的扩展,家校合作逐渐成为父母教育参与的重要推手(Epstein,2001)。而越来越多的研究也对其展开了反思。一方面,尽管父母参与有助于提升孩子的各种表现,但过度参与也会带来潜在的负面作用(Li et al.,2023;李昂然、潘芷迪,2024)。另一方面,父母教育参与可能加剧教育不平等,尤其是社会经济地位不同的家庭之间的不平等。在收入和财富差距拉大的背景下,高社会经济地位家庭能够通过购买更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和服务,进一步提升子女的竞争力;而低社会经济地位家庭则可能因经济和时间成本压力,参与水平下降(Doepke & Zilibotti,2019)。这种差异加剧了教育结果的不平等,也使得教育过程中的父母参与成为社会分层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