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纽约佳士得拍卖会上,由Obvious创作的肖像画作品《埃德蒙·贝拉米画像》(Edmond Belamy Portrait of Edmond Belamy)以约43万美元高价售出,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幅参加拍卖的AI艺术作品,标志着AI艺术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这一艺术事件迅速引起有关艺术家身份、人类创造力、人机关系的诸多争议。Obvious是一个来自法国的艺术家团体,三位主要成员并未接受过专业美术训练,而是机器学习、商业或经济背景,在创作过程中团队使用了外部程序师罗比·巴拉特(Robbie Barrat)编写的开源算法,这也导致了第一个有关艺术家身份主体性问题的争议,谁是AI生成艺术作品的作者,创作者、开发者还是机器本身,又应该赋予算法开发者什么样的归属权利?更具争议性讨论直接指向艺术创意的原创性和创造力问题,人工智能基于智能算法生成具有新颖性、独创性的艺术作品,传统认知中创造力与思维力是人类所独有的能力,这是否意味着机器已经具有超越人类意向性的可能?有学者指出传统艺术中,艺术家主导创作过程并提供“意向”和“想法”,而AI艺术似乎涌现出某种“机器意向性”,但此过程中,智能机器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具备与人类艺术家相同的感觉、知觉、记忆、想象、思维等认知能力①,是否真正拥有类人的对世界具有指向性的意向性能力?也即是说,本文提出“机器意向性”的关键假设,机器意向性表现为一种算法驱动的形式表征,呈现为一种类人的意向性结构,将启发我们对未来人类与机器关系的深度思考。 一、AI艺术的生成逻辑与技术意向性 AIGC时代人工智能的智能涌现问题受到热议,部分学者指出生成式人工智能标志着“新常人”统治时代来临,其代表的是一种知识渊博的认知平庸者②;与之同时,也有学者持较为乐观态度,认为今天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仅仅是“涌现”式自我进化的初级结果,继续向“新常人”投喂高阶数据,人工智能意识涌现的未来也有可能实现③。目前大部分研究聚焦AIGC时代大语言模型的知识生产问题,如Chatgpt等文本内容的知识生产探究,少有对艺术创意生成的讨论。AI艺术机器生成与文本内容生成存在本质差异,文本生成是智能机器对人类语言结构、语言模式和认知过程的模拟。从技术层来看,而AI艺术中的机器意向性作为一种形式计算的逻辑表征,源于复杂技术系统的算法逻辑与形式表征。 (一)机器意向性问题的源起 意向性是哲学和认知传播学中重要的价值题域,它探讨的是意识或心灵如何与外部世界相关联的问题,强调意识(心理现象、心理活动)与对象的不可分离性,意识在对对象的关涉、指向中才能存在④,主体的感觉、想象、回忆和情绪等具有意向功能。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较早将意向性纳入哲学研究,认为心灵具有在其主体自身建构意向对象的能力⑤,作为布伦塔诺的学生,胡塞尔建立现象学并进一步提出意识意向性,强调从意向性中认知世界的直接体验方式,身体意向性体验则被视为一种宽泛意义上的意识或感知,总是“面向”“朝向”“看向”“关注”或“包含”一个特定对象的立场或兴趣⑥。 在人工智能领域,自艾伦·图灵(Alan Mathison Turing)最早提及机器是否可以思考的问题以来,人工智能是否能够拥有意向性和意识的问题一直是学者们激烈讨论的议题。例如约翰·塞尔(John Searle)在1980年提出的著名“中文房间”思想实验来反驳图灵测试有效性,在这个实验中,不懂中文使用者被关在一个房间里,通过操纵未解释的形式符号来产生答案⑦,尽管房间中的人能用中文做出连贯的反应,但却缺乏对语言的真正理解或意向性。人工智能技术本质是一组算法呈现,也就类似于中文房间中使用者,尽管可以模拟对话形式,但机器并不具备真正的意识或意向性可能。然而,关于机器意向性的争论被视为一体两面的问题,塞尔等学者从生物自然主义角度出发,认为意向性源起于生理层面,并逐渐发展为心理状态和语言行为,但也有学者主张对机器意向性的扩展讨论及理解,如后现象学唐·伊德(Don Ihde)提出的技术意向性、保罗·维贝克(Peter-Paul Verbeek)提出“复合意向性”等,他们认为技术或者机器具有超出设计者意图行为的复杂意向性结构,系统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自主性,它们的行为在设计阶段并不完全由编程预先预测,也不完全由其创建者预测⑧。从超级计算机“深蓝”到Alpha Go击败世界围棋关冠军李世石,再到今天的AI艺术,通过智能算法设计来模拟类人思维,如逻辑推演、知识表征以及创意想象,机器是否能够具有意向性结构值得被重视和讨论。 (二)AI艺术的技术框架与创作机制 对人工智能的意向性探究需要首先回溯AI艺术的技术演进与生成机制。当代媒介理论家列夫·马诺维奇(Lev Manovich)提出对AI艺术提出三层定义法,第一层便是从AI艺术的技术逻辑层。马诺维奇指出“我们可以将著名的图灵测试扩展到AI艺术——如果艺术史学家将计算机训练后创建艺术对象误认为是某个时期的原创艺术作品,且创建的艺术作品绝非对现存人造物的细微复制修改,那么这样的计算机就通过了‘图灵AI艺术’测试。根据这个定义,人工智能创造的艺术是专业人士认可的历史艺术或当代艺术”⑨。简单理解,AI艺术是利用人工智能算法创建、分析和生成的一种新兴艺术,其形态演进与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有着密切关系,基于算法网络和机器学习来模拟人类认知过程是AI艺术创作的底层逻辑。 人工智能的概念于1956年达特茅斯会议首次明确提出,约翰·麦卡锡(John McCarthy)将人工智能界定为“人工智能就是要让机器行为看起来像是人所表现出的智能行为一样”⑩,此后人工智能不断发展并形成自上而下的符号主义(symbolicism)、自下而上的联结主义(connectionism)以及行为主义(actionism)(11)三大派系,对理解当下AI艺术技术框架有重要作用,技术成为划分AI艺术类型的关键。象征主义使用计算机的符号操作来模拟人类认知过程,通过程序设计实现计算机系统的规则运行,英国艺术家哈罗德·科恩(Harold Cohen)被视为AI艺术的先驱,其早期作品融合了象征主义技术路径,典型例如科恩创建的持续智能绘画系统艾伦(AARON),只需要艺术家输入定义规则和形式,智能程序和机器人配合就可以完成纸上的绘画创作。连接主义则遵循自下而上方法,通过模拟人类神经网络结构来实现类脑智能,当下机器深度学习、人工神经网络都是基于这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