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美的一种含混界定 尽管黑格尔的哲学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短暂地影响过英美哲学,但从总体上看,他仍被认为是一位势力范围局限于欧洲大陆的哲学家。在欧陆哲学范围内,关于“美是什么”的黑格尔式定义,既是对前现代美学和早期现代美学的批判总结,又意味着后期现代美学的渐进开启,甚至还预示了当代美学的可能方向。 依据黑格尔《美学》中译本,“美因此可以下这样的定义: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①。这一界定的德语原文为“das Schöne bestimmt sich dadurch als das sinnliche Scheinen der Idee”②,它在法译和英译中呈现出多种不同形式的表述。这一定义聚焦于艺术作品,此外还有一个可以作为其补充的界定:“艺术作品”是“精神在感性事物中的显现”③。黑格尔无疑想要给出一个关于美的确切定义,然而这一界定包含着明显的矛盾和极度的张力。他一方面把美(das Schöne)称为“美的理念/观念”(Idee),认为它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特殊形式的理念/观念,即理想,美和“美的理念/观念”由此被视为一回事④;另一方面,至少根据诸多译者的理解,他事实上又把美或美的东西(des Schönen)和“理念/观念”的“感性的/感官的/感觉的”(sinnliche)“显现”(Scheinen)等同起来⑤。无论如何,该定义通过一个极度含混的命题呈现给我们,其中的每一个关键词都充满歧义。 就中译本而言,至少有如下两个值得注意的问题。首先,在Idee的翻译问题上,“理念”和“观念”两个概念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在涉及前现代哲学家柏拉图时,我们无疑用“理念”更好,因为它是心外的精神实体;涉及欧陆早期现代哲学家笛卡尔和康德等人时,则用“观念”更佳,因为它是精神活动的产物,也因此位于心内;但在黑格尔那里,用两者似乎都可以,因为它既可以是作为精神实体的心外理念,又可以是作为精神活动产物的心内观念;综合来看,“理念”的适用范围小于“观念”,如果强求术语统一,应选择“观念”。“理念”虽然只能就高,但它的意义可以通过区分绝对观念和相对观念、天赋观念和后天观念、客观观念和主观观念得到体现;“观念”当然可以被拔高为理念,但它也包括理念不能表达的想法或点子之类的意思。其次,按朱光潜对sinnlich的理解,它指“可用感官觉察的”,为简便起见,他一律将其译为“感性(的)”,认为它与“精神性(的)”对立,实即“物质的”⑥;但是,“可用感官觉察的”与“感性(的)”并不完全等同,“感性”与“精神性”也不完全对立,而“物质的”与“可用感官觉察的”“感性的”很难说是一回事。说到“精神”或“精神性”,中译本有时将Geist/esprit/spirit译为“心灵”,有时译为“精神”,这其实也导致了理解上非常大的差异。有国外学者将Geist译为spirit(精神),尽管他同时承认,在规范的德语中,它指的是mind(心智)⑦。事实上,《精神现象学》英译本中的Geist也有这两种不同的译法,它们代表了或是偏情感或是偏理智的倾向。我们更愿意将Geist译为“精神”,同时强调,不管心灵还是精神都有纯粹与不纯粹之分。 如果从法文和英文转译来看,这一定义至少引出如下问题。首先,它偏重的是“美”还是“美的东西”(“艺术”还是“艺术作品”),抑或二者是一回事?至少柏拉图不会承认二者是一回事。其次,它涉及的是“感官”还是“感觉和情感”甚或“感性”,它们之间也有一些精微差异。比如康德理解的感觉只与感性内容相关,与感性形式根本有别;又比如梅洛-庞蒂承认的感性其实是知觉,他认为感觉概念包含原子主义倾向。再次,定义中突出的是静态的“外观”还是动态的“显现”乃至“显示”?是一般的“现象”还是“表(面现)象”甚或“幻象”?感性体现为心理学意义上机械的反映/反射还是现象学意义上或主动或被动的综合?无论如何,这一定义都融入了诸多差异甚或相互冲突的内涵,从而形成一种难以为分析思维所容忍的辩证张力。当然,这种含混带来的意义并非全然消极;相反,它反而可能发挥极为积极的作用。新黑格尔主义者鲍桑葵曾计划“尽可能写出一部审美意识的历史来”⑧,而我们若能创造性地误读黑格尔关于“美”的这一含混定义,便有可能“符合逻辑地”且“逻辑与历史相一致地”,勾勒出审美意识漫长的演变历程。 围绕理念/观念展开的学问被命名为“感性学”(Äesthetik),这看起来有些自相矛盾。黑格尔就认为这个名称“实在是不完全恰当的,因为它的比较精确的意义是研究感觉和情感的科学”,并且表示: 就是取这个意义,美学在沃尔夫学派之中,才开始成为一种新的科学,或则毋宁说,哲学的一个部门;在当时德国,人们通常从艺术作品所应引起的愉快、惊赞、恐惧、哀怜之类去看艺术作品。⑨ 谢林在《艺术哲学》中也表示,多数人都视艺术“为情感慰藉、闲情逸致、忧愁排遣、赏心悦目”⑩。就其本意而言,美学与审美意识是同外向的感觉和内向的情感密切相关的,且最终涉及的是情感。在早期现代哲学中,英国经验论对感觉经验的强调可谓理所当然。休谟将知觉作为哲学探究的起点,并将其区分为印象和观念:前者包括初次出现在心灵中的感觉、情感与情绪,后者指它们在思维与推理中留下的微弱意象(11)。然而,欧陆唯理论把感觉和情感抛在一边,或者说纯化了它们,比如笛卡尔哲学就是以怀疑从感官或通过感官获得的所谓最真实、最可靠的东西为起点的(12)。梅洛-庞蒂赞同舍勒的说法,即若要靠近实际的自然经验,休谟的“自然”需要一种康德式的理性,而霍布斯的“人”需要一种康德式的实践理性(13)。在这样的比照中,隶属莱布尼茨-沃尔夫欧陆唯理论传统的鲍姆嘉登把“感性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哲学学科,便算不上离经叛道,因为他并未偏离对感觉与情感的纯化。他并不主张铲除低级认识能力或感性,因为低级认识能力不需要以暴力压制,而是需要稳妥的引导(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