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退役军人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强军兴军事业。这一重要论断,既深刻指出了退役军人的战略属性,也对退役军人人力资本开发与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将个人发展置于国家安全、军队建设和集体使命之中,其人力资本形成路径、职业能力结构和社会身份建构均展现出有别于一般劳动者的特点。当其服役期满、重回社会时,直接面临着从军事组织体系到地方社会体系、从军队职业场域到民用劳动力市场的剧烈变迁,必然存在适配性不足的状况。若缺乏行之有效的专属人力资本开发管理,不仅会大幅衰减退役军人前期军事培育投入的“军事—社会”综合回报率,更将导致规模庞大的退役军人群体陷入“低就业质量”与“低职业发展水平”的“异化困境”,被市场经济“甩出”轨道,与社会发展主流“断裂”,增加成为“无机会群体”的风险。因此,对该群体实施系统性的人力资本开发与精细化管理,不仅有利于履行国家承诺,兑现社会补偿,更能激活国家人才资源,将军事人才存量转化为社会发展增量,使该群体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 一、范式转变深层逻辑 退役军人人力资本开发与管理,是党和国家对特殊人力资源实施再识别、再补偿、再配置与再增值的制度性安排,体现了对退役军人兑现奉献补偿、价值补偿、权益补偿的国家意志。受历史惯例和国家经济条件影响,我国退役军人人力资本政策长期体现为一种以补偿和安置为核心的治理范式,其制度逻辑主要围绕对军人服役牺牲奉献的制度性回应展开,重点集中于岗位分配、经济补助、优抚保障和就业扶持等制度性待遇兑现。这一模式在特定历史阶段对于强化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社会发展繁荣、维护军人群体权益、构建坚如磐石的军地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关注重点停留在“身份补偿”,对退役军人人力资本的再开发与市场能力的重建缺乏系统性的制度安排。这种兑现模式,甚至一定程度上容易形成退役军人的依赖性与被动性,使其与社会适应和社会融入等再社会化的深层目标偏离。 从制度层面看,新时代,党和国家通过制度性安排,为退役军人构建了涵盖“政治、经济、社会、教育、文化、心理”等多层次、多领域、多维度的“接驳环境”。但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导致的全球化竞争加剧以及经济结构不断迭代,退役军人人力资本的管理和利用方式面临着重大挑战。一方面,教育发展提高了普通劳动者人力资本水平,劳动力市场竞争加剧;另一方面,人工智能、自动化和数字平台等新技术重塑了社会结构,改变了劳动力市场需求,以往依靠单一人力资本的岗位需求“断崖式”下降。在这一背景下,通过传统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岗位安置或短期职业介绍等方式,难以实现退役军人高质量融入社会发展的目标。因此,必须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目标,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需求,结合退役军人群体特征,加大退役军人人力资源开发力度,运用改革创新精神推动退役军人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积极为退役军人干事创业、施展才华搭建平台,努力把每一名退役军人安置使用好、培养塑造好、作用发挥好。 从群体层面看,退役军人人力资本具有多重属性,能够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应当看到,服役经历所形成的坚韧品质、组织协调力、执行控制力、抗压韧性、团队协作和风险应对等独特素质禀赋,是其进入社会职场的重要“敲门砖”,也符合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高韧性、高执行、高自律”实务人才的个体特质需求。但也要看到,少部分的军事专用技能、岗位经验和职业资格也具有鲜明的专属场景壁垒,难以在短期内完全匹配市场岗位需求。故此,需要通过思想引领、教育培训、就业支持等制度性安排,对退役军人人力资本进行多维度投资,实现更精准的识别、更快速的转化、更高效的增值,促进该群体的社会适应和社会融入,使其成为社会发展的增量。 从价值层面看,新时代以“投资性赋能”为逻辑的退役军人人力资本开发与管理新范式,通过思想引领、教育培训和就业服务,使退役军人获得了尊崇、保障和发展机会,有效提升了退役军人人力资本价值实现水平,促进了社会价值再创造。在这一过程中,退役军人人力资本价值得到充分体现,职业吸引力得以有效增强,反向支撑起征兵质量、服役稳定性和军人职业荣誉体系,从而形成了服役激励、退役保障和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当前阶段突出问题 当前,国家已通过制度性安排将退役军人工作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在教育培训、就业安置与权益保障等方面不断加大政策供给、持续强化工作统筹。但从实践运行看,具体的政策设计与执行层面仍存在若干结构性瓶颈,对退役军人人力资本开发与管理造成深层次制约。 首先,退役军人人力资本识别与管理机制仍不健全,军地之间的信息断裂问题依然存在。军人职业经历、训练成果、岗位任职、技能积累等核心信息,尚未在军地之间形成稳定的衔接机制和统一的结构化档案动态更新机制,使得劳动力就业市场中的退役军人能力画像模糊、匹配依据不足、培训精度失准、市场认可度不高。这种人力资本信息链条的断裂,不仅增加了劳动力市场匹配成本,也削弱了政策精准投放的机制条件。现阶段,衔接军地、覆盖全国、统一标准的退役军人就业大数据服务平台仍未建成。 其次,军事职业能力向民用职业标准的转换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能力价值转译存在制度性障碍。由于军事岗位能力与国家职业标准、行业岗位标准之间尚未形成体系化对接,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所形成的技能和经验,在地方职业体系中缺乏明确的对照标准和评价接口。评价工具和认定规则的不适配,进一步加剧了退役军人从军旅场域向地方职场转移过程中的制度摩擦,导致退役军人在进入社会就业市场时面临“能力存在但无法证明、经验丰富但难以认证”的现实困境。至今,军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在地方衔接认定工作中,依然存在依据不全、标准不一、执行欠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