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高等教育评价改革肩负着构建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评价体系、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实现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历史重任和时代使命(刘振天,2024)。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对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做出战略部署。此后,中央政府层面相继出台《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形成了高等教育评价改革的顶层政策设计。在我国当前的治理体系下,地方政府对高等教育评价改革的治理过程和政策实践依赖于中央的顶层设计,但作为“文件传递链”起点的中央政策文件因需要统合不同地区的治理情境,常侧重于方向性、原则性和指导性的宏观叙事,模糊性成为中央政策“不可剥离的属性”(薛增鑫,满小欧,2024),这就意味着地方政府需要对中央文件进行政策内容再生产,即基于中央发布的政策文件精神对本地区相应的中央政策进行细化和更新(刘河庆,梁玉成,2021)。这一过程也是将中央政策意图转化为地方具体治理效能的关键环节。可见,地方政府的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政策内容再生产行为隐含了其对中央政策的精准回应,不仅是当前我国治理体系下政策落地的必要手段,也是避免中央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政策目标在逐级传递中发生“偏移性风险”的重要基础。但是,在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文件传递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出现了只是充当文件“二传手”的现象,发布的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政策与中央政策存在内容高度同质化问题,能动性与创新性不足(秦一帆,2024)。这种“以文件落实文件”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地方政府政策执行的效率(李瑞昌,2012),从而影响国家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政策的治理效能。 为了解省级政府在贯彻落实中央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政策的状况及机制,本文提出了如下研究问题:省级政府在对中央政府发布的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政策的细化和更新程度上有何差异?这种差异会影响政策实践效果吗?省级政府充当中央文件“二传手”或创新先行者的机制是什么?有哪些因素发挥了关键作用? 目前学界对于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政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价值探寻与实践反思两方面,虽然对省级政府的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政策实践有所关注,但未考虑到省级政府的异质性,且以往采用的一些定性阅读和文本计量分析方法很难对政策内容细化与更新程度进行准确测量。有鉴于此,本研究聚焦省级政府对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政策的内容再生产,通过机器学习测算政策内容再生产程度,并进一步运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考察政策内容再生产的影响机制,以期为贯彻落实中央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政策并提高地方政策的适切性提供参考。 二、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政策研究概述 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是现代高等教育治理的重要环节(周洪宇,2020),高等教育评价改革的政策文本则是政府高等教育评价改革理念的具象载体,也是政府推动高等教育评价改革行动的重要起点。目前学界对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政策的研究主要遵循两条路径: 一是价值探寻。主要从宏观层面探析我国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政策的价值导向,侧重于解读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政策的理论内涵。过去根植于高等教育评价中的“五唯”困境是遵循效率化、标准化、方法化、规模化和脱主体化的价值导向(易凌云,2021),虽然“五唯”评价最大限度回应了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国家和社会对教育效益和标准化人才供给的诉求,但内嵌的功利主义思想忽视了人与高等教育的长远发展。近年来,高等教育向高质量发展跃迁,以人为本和教育公平理论重回高等教育场域,立德树人和政学结合成为建构新时代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价值逻辑(周光礼,2023)。具体而言,一是要引导高校聚焦立德树人,将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要立以人才培养指标为主的评价、立以过程评价和增值评价为主的方式,并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二是要引导高校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坚持分类指导、分类评价原则,通过评价指挥棒引导高校牢牢把握重要使命,全力服务新时代多样化需求。可见,关于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政策的价值研究对“为什么要进行高等教育评价改革?”以及“需要改什么”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但研究还停留在对《总体方案》等政策的内容解读与价值内涵分析上,对配套政策以及政策落地过程关注不足,未能回应政策价值内涵如何转化为实际行动这一现实问题。 二是实践反思。聚焦于政策过程,主要探讨我国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政策的发展过程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的配合。对政策发展过程的分析,主要通过政策文本内容回溯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政策的演进轨迹,审视政策变迁规律。对于我国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政策变迁的研究表明,政府在高等教育评价改革中始终发挥着主导作用,但过去的研究多关注中央政府在政策顶层设计中的历时性行为逻辑,并没有将地方政府的政策纳入分析范畴。有鉴于此,近年来有关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政策的研究逐渐拓展至省级政府层面的政策实践。研究者聚焦于政策采纳过程,剖析政策执行的阻滞因素(阳荣威,刘伟豪,2023)。中央政府制定的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政策不可能全面考虑不同地区的差异性,地方政府在执行相关政策时需要从地方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对中央指导性政策进行政策内容再生产,以实现地方政策与中央顶层设计的统合性,以及和地方实际的适洽性(林雪霏,2015)。但在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政策的实际执行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虽然响应快速,却仅发挥了政策“上传下达”的功能,并没有根据地方实际进行政策内容的再生产,政策执行的地方针对性不足,效率低下(秦一帆,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