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论 一个人明明觉得做某事是对的,却偏偏没去做,反而做了别的;又或者,他知道某事是错的,却还是照做了。一般说来,这样的行为,便被看作是“不自制”。虽然不自制这个概念的定义,历来有不少争议(Cf.Davidson,2001:21-22,25-25;30,36;Audi,1979:174-180),①但为了讨论方便,我们可以先借用D.戴维森(Donald Davidson)的一个大致说法。他说,一个人A若不自制地做了一件事Y,必须同时符合几个条件:(1)A是有意去做Y的;(2)A相信自己也可以去做另一件事X;(3)在全盘考虑之后,A判断“做X比做Y更好”。(Cf.Davidson,2001:22)在这种情形下,Y便是不自制行动,而“做X比做Y好”这个判断,就是A的“更优判断”,或者,当Y指其他任意事情时,该判断就是A的“最佳判断”。所以说,不自制是一个人违背自己“最佳判断”去行动。 在当代讨论不自制问题时,戴维森的理论影响很大。他说的“更优判断”,是指一个人凭自己的认知能力在“全盘考虑后”(all things considered),做出的一个比较判断——也就是觉得“做X比做Y好”。这里所谓“全盘考虑”,并不是说他真的把所有客观理由都摆在面前细细衡量过,而只是说他根据自己已有的“原则、看法、态度和欲望的总和”所做的权衡。(Ibid.,22,39-40)所以,戴维森所说的“更优判断”,并不表示X实际上比Y更好;同样,“最佳判断”也不表示X真的是最好选择。(Cf.Williams,1981a:125;Davidson,2001:36) 戴维森所谓的“更优判断”或“最佳判断”,可以用来解释两件事:第一,人会做出不自制行动的逻辑可能;第二,为什么这种行动是不理性的。一个理性的人,应当照着他“全盘考虑”之后所做出来的“最佳判断”去行动,这就是他所谓的“自制原则”(the principle of continence)。(Cf.Davidson,2001:41)不自制,就违背了这个原则,所以不合理。可是,近年来也有些哲学家提出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有些不自制行动,其实反而是理性的。(Cf.Audi,1990;McIntyre,1990;Arpaly,2000)因为在某些情形下,行动者虽然判断“做X比做Y好”,但这个判断是错的,而他去做了Y,结果反而更好。这种情况被称作“逆向不自制”(inverse akrasia)。(Cf.Arpaly & Schroeder,1999:162;Arpaly,2000;Hursthouse,1999;Kleist,2009;Fiecconi,2018;Liberti,2024)他们用这个例子来说明,不是所有的不自制行动都是不理性的。 本文从亚里士多德对不自制的理解出发,主张不自制行为本质上就是不理性的。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不自制是人违背了自己的真的实践认知(truepractical cognition)和正确欲望(correct desire)去行动。这个理解建基在他对实践理性的独特看法上:实践理性是人的一种灵魂能力,它的作用(

,operation),是引导人做出符合“属人之善好”(

,human good)的行动。它一方面表现为对“善”“幸福”等伦理规范有正确的认识和欲望,另一方面也表现在依从这些认识和欲望而行动。不自制者虽然认识到属人的善好,却没有在行动中实现它。因此,他的不自制行动,是实践理性的失败,是不理性的。根据这个理解,那些所谓“逆向不自制”的行为,其实不能算是真正的不自制,因此也不能作为“不自制行动可能是理性的”之例证。 第二节分析一个“逆向不自制”的典型例子,借用戴维森所提出的“自制原则”,阐明这类行为是不理性的。第三节转而讨论那些主张逆向不自制为理性行动的看法,并提出一个新的判断理性行动的标准,称为“整全价值模型”(Model of Holistic Value,简称MHV):一个行动只要符合行动者整全的价值观,它就是理性的。在此基础上,本节也将指出戴维森以“最佳判断”定义不自制存在局限。第四节回到亚里士多德的立场,重构他对“逆向不自制”的分析,阐明他为何不把这类行为视为不自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个亚里士多德主义的新定义:不自制就是违背行动者真的实践认知和正确欲望的行动。第五节以亚里士多德的实践理性学说为出发点,提出“正确整全价值模型”(Model of Correct Holistic Value,简称MCHV):理性行动必须符合行动者“正确的”整全价值观。并由此论证,不自制行动本质上是不理性的。第六节讨论B.威廉姆斯(Bernard Williams)“内在理由论”可能对MCHV提出的反驳,并逐一做出回应。最后,总结亚里士多德式的不自制定义、他对实践理性的理解,以及“不自制是不理性的”这一主张的哲学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