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史作为一个新兴的史学研究领域,发轫于20世纪80年代。近些年来,特别是2015年在济南召开的第22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将情感史列为大会主题之一后,情感史研究的发展尤为迅速,对全球范围内的历史学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拟针对这一学术动向略陈管见,探讨情感史的兴起如何更新乃至改造了近现代以来我们所惯常持有的历史认知。 一、情感史研究的三个发展阶段 所谓“历史认知”,简而言之,指人们对过去的理解及其表达方式。其中“认”关乎如何认识过去,涉及历史观的层面,而“知”则指向有关历史的具体知识,依赖历史研究的方法与书写形式加以呈现。二者虽分属不同维度,但彼此交织,难以割裂。由于过去本身已不可重现,今人无论形成何种对过去的看法,皆须借助当下所通行的知识形态予以表达与传递。因此,历史观念与历史研究、书写实践之间,实为一体两面的关系。历史认知既包含对历史存在本质的思考,即本体论(ontology),又涵盖如何认识历史、构建历史知识的方法与理路,即认识论(epistemology)。下文对情感史如何推动历史认知更新的讨论,将侧重前者,但也会兼涉后者,因为两者并不绝对可分。 笔者粗略观察,情感史与历史学的关系,大约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关注的是情感有无历史性的问题。对于人类情感的探究,由于神经医学和心理学的拓展,在二战后得到了较多关注。同时,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也开始关注情感的性质、属性和功用。但若使情感成为历史研究的对象,还需要发现其历史性,也即共时性,因为如果喜怒哀乐、爱恨情仇等情感始终不变,只具有历时性,那么就很难进入历史研究范畴。神经医学和心理学关注情感,恰恰是其历时性和普遍性的体现。扬·普兰佩尔(Jan Plamper)观察到,主张情感具有普遍性的学者“并不否认情感会以不同方式被概念化,但认为情感本身具有一种恒定的、跨历史的并在文化间普遍存在的基础”。譬如一个人面对战火,无论其文明发展的程度和种族文化是否存在差异,都会产生恐惧感。①当然,医学界和心理学界希望找到人类情感的普遍性和历时性,或许反映了其学科的性质,因为这一追索有助于开发出具有普适性的药品和治疗方法。 然而,在人类学和历史学的研究中,学者很快发现情感本身或许有着一定程度的普遍性和历时性,比如古人和今人都会对某些事情不满乃至发怒,但其表现形式与社会和文化形成了一种互动的关系。换言之,情感具有历史性,其表现受制于时空的制约。于是情感史的发展就渐渐进入了第二个阶段,即情感成为社会和文化变化的一个考察角度。美国社会史研究的倡导者之一彼得·斯特恩斯(Peter Stearns)和他的妻子、心理学家卡萝尔(Carol Z.Stearns)在1985年发表了《情感学》一文。他们参照“社会学”和“心理学”,创造了“情感学”(emotionology)一词,强调情感的社会性,即社会常规对人们情感表达的制约。② 这一社会常规自然是历史的产物,会随着历史的变动而变化,因此情感也就带有历史性,成为历史考察的对象。之后斯特恩斯夫妇又合著出版了《愤怒:美国历史中的情感控制之争》一书,仔细描述了美国的社会常规如何逐步改造人们发怒的方式。他们的结论是,随着美国现代社会的建立,人们不像之前那样随意发怒,而是采取各种手段,至少在公众场合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他们的研究试图从情感变化的角度考察现代性,与荷兰历史学家约翰·赫伊津哈(Johan Huizinga)和德国社会学家诺贝特·埃利亚斯(Norbert Elias)的取径颇为相似——前者所著的《中世纪的秋天》描述了欧洲中世纪人们如何随心所欲地表现自己的喜怒哀乐,而后者撰写的《文明的进程》详述了在近代早期欧洲人如何逐渐学会调适情感,礼貌待人,走向文明。③ 2011年,德国情感史研究的领军人物乌特·弗雷弗特(Ute Frevert)出版了《历史上的情感:失去的和发现的》一书,突出了情感的历史性——既然情感可以“失去”和“发现”,那么其历史性自然是显露无遗了。④ 2015年,弗雷弗特在国际历史科学大会上组织了“将情感历史化”(Historicizing Emotions)的主题讨论。这一主题颇具深意,也可以译为“历史上的情感”或“情感的历史化考察”,十分直接地道出了情感的历史性。⑤ 随着情感历史性观念的确立,研究者们出版了大量探讨情感与历史互动的论著,深刻分析了情感在历史中的表现与演变。这些丰硕的成果极大地推动了情感史研究的蓬勃发展,然其具体内容,限于篇幅,在此无法尽述。⑥情感史研究的繁荣,对我们习以为常的历史认知产生深远影响,乃至构成了某种挑战与冲击。换言之,在学者们确定情感具有历史性的同时,也推动该流派进入了以“革新历史认知”为标志的第三个发展阶段。 二、情感史研究与历史认知的革新 情感史之所以能蔚然成荫,关键在于它为我们理解和重构历史注入了诸多新意,其发展的第二阶段(确立历史性)与第三阶段(革新认知)之间,存在重叠与交叉的共生关系。下文将试举数例,具体说明情感史研究如何在其发展过程中,从不同方面更新我们的历史认知。 首先,近代史学的建立基于三段论的历史观,即将世界历史的进程分为古代、中世纪和近现代。这一历史分期方法并非西方独有,也见于其他文明。但毫无疑问,这一历史观的确立,特别是将文艺复兴之后的时代视作一个新时代的开始(英语用“modern age”来表示,而在德语中近现代可直译为“Neuzeit”,近现代史便是“Neugeschichte”),则与西方史学自那时以来的显著变化密切相关。简而言之,这一变化就是将近现代与其之前的时代相隔离,视其为一个崭新的时代,并由此回顾以往,探究和描述历史如何逐步走向进步。前文提到的几部情感史著作,如赫伊津哈的《中世纪的秋天》、埃利亚斯的《文明的进程》和斯特恩斯夫妇的《愤怒:美国历史中的情感控制之争》,大致体现了这样的思路,即将近现代和前近代相对立或对照,以此来体现历史如何在近代获得了巨大的进步。 而另一位情感史研究的先驱人物、美国中世纪史专家芭芭拉·罗森宛恩(Barbara Rosenwein)则试图通过情感研究,质疑和挑战这种历史线性进步的史观,特别是将近现代与前近代对立的“宏大叙事”。她在《如何面对历史中的情感问题》一文中指出,历史观的“宏大叙事”不但见于上述情感史的著作,而且是近代以来许多思想家都倾向于认同的一种历史观念,譬如马克斯·韦伯、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和米歇尔·福柯,都认为近现代与之前的时代有着明显差异。而罗森宛恩认为,我们不能将情感视作一种只有蓄积和释放的“液压”形态,并由此来区分近现代和前近代。她提出“情感共同体”(emotional communities)的概念,认为无论何种时代,人的情感表露方式均有不同,需要视当时所处的“共同体”而定,不应将情感的表露做时代的区分。⑦罗森宛恩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