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言 《新青年》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一份“核心期刊”,因为高擎“民主”与“科学”这两面鲜明的旗帜,在中国现代思想史、文化史、文学史诸方面作出了重大的历史贡献。《新青年》的前身是《青年杂志》,创刊于1915年9月15日,至今整整一百一十年。1926年7月25日终刊,历时十年十个月零十天。其间明显分为四个时期: 一,上海初创时期。陈独秀主编,作者大多是皖籍人士和陈独秀的友人。因发行寥落,于1917年8月出完第三卷后停刊。二,北京复刊时期。1917年1月,陈独秀应蔡元培之聘,出任北京大学文科学长。1918年1月15日复刊,从第四卷第一号改为同人刊物,原投稿章程取消:“所有撰译,悉由编辑部同人公同担任,不另购稿。”①这一重大决定,直到1918年3月15日《新青年》第四卷第三号才对外宣布,轮流值编者为陈独秀、钱玄同、高一涵、胡适、李大钊、沈尹默。同人还有鲁迅、周作人、刘半农等。沈尹默患眼疾,值编时常请钱玄同、刘半农代编。周氏兄弟一直处于“客师”的地位。这一时期,是《新青年》影响最大、发行量最多的时期。三,过渡时期。1919年6月11日晚,陈独秀因散发传单被捕,被北洋政府拘禁了九十八天。之后,陈独秀被迫离京赴沪,《新青年》七、八、九三卷分别于上海、广州出版,仍由陈独秀主编。因为陈独秀政治理念逐渐变化,《新青年》实际上由中国共产党上海发起组领导,由此引发了原《新青年》同人之间的深刻分歧。1920年3月,新青年阵营已经分化。主编陈独秀成为了中共上海发起组负责人。《新青年》的主要撰稿人变成了李汉俊、陈望道、沈雁冰、袁振英(震瀛)等。四,党刊时期。1923年6月15日,《新青年》改为季刊复刊,瞿秋白主编,内容为“共产国际号”,宣布《新青年》由“中国革命思想的先驱”,成为“中国无产阶级的革命罗针”②。季刊第二集仅刊登曹靖华译契珂夫的剧本《狗熊》,此后文艺作品绝迹。主要作者为彭述之、郑超麟、蒋光赤、任卓宣、任弼时等。1925年4月至1926年7月,《新青年》作为不定期刊物出版了五期,出版过“列宁号”“世界革命号”,1926年7月25日终刊。目前文艺界对于《新青年》的研究侧重于前九卷。这并不包含厚此薄彼、有意切割的动机,只是因为研究的对象和重点有所不同。韩愈在《师说》中讲过:“术业有专攻”。这一点不难理解。 谈到研究,应该说,以1935年赵家璧主编的《中国新文学大系》为标志,对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系统研究至今长达九十年了。有学者统计,“截至2011年,以《新青年》为研究对象的书籍有20种,其中文选类8种,文学思想类10种,出版类1种,通史类的只有《天下第一刊——〈新青年〉研究》(中国文史出版社2007年版)”③。笔者正在病中,身居斗室,不会电脑,无法查阅这海量的先行成果。但案头有一套上海书店出版的《新青年》影印本,从创刊号至1926年7月25日出版的不定期第五号,只能通过细读文本,梳理有关资料,间或发表一些即兴式的读后感。不揣浅漏,求教于大方之家。 二、关于文学革命的理论建设 “文学革命”四字,最早应出现在胡适《沁园春·誓诗》当中:“文学革命何疑!且准备搴旗作健儿。”时为1916年4月。当年胡适雄心勃勃:“要前空千古,下开百世,收他臭腐,还我神奇。为大中华,造新文学,此业吾曹欲让谁?”④ 1917年1月1日,《新青年》第五卷第二号刊登了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正式拉开了“文学革命”的序幕。“刍议”,就是不成熟的意见。胡适跟留美友人讨论同一问题时壮怀激烈,但在国内公开发表自己的主张时使用的是谦词。长期以来,我印象中认为,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偏重于文学形式的改革,有忽视文学思想内容的弊端,跟同年2月1日陈独秀在《新青年》第二卷第六号发表的《文学革命论》相比,有实质性的差别。 重读后的感想是:胡适撰写“刍议”,是提倡用活的语言来创作中国的新文学。这是辛亥革命这类政治革命所未做到的事情。胡适所提出的“八不主义”,其实都顾及到了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一曰须言之有物”。“物”即情感与思想。“二曰不摹仿古人”,即文学要反映“今日社会之情状”,随时代的变迁而变迁。“三曰须讲求文法”。不讲文法,即为“不通”,无法表情达意。“四曰不作无病之呻吟”,这是反对悲观暮气。只有奋发有为,才能“服劳报国”。“五曰务去烂调套语”,是要求表现亲见亲闻亲历之事物”。“六曰不用典”,这条争议最大。胡适明确表示,他并非反对“广义之典”,而只是反对采用拙劣的与内容不切和的“故事陈言”,以解脱自己不能表达的窘境。胡适的新诗《赠朱经农》以洋典故“‘辟克匿克’来江边”入诗,钱玄同先加以反对;后来想到“辟克匿克”指携带食物出游,边吃边玩,符合他跟朱经农在美国旅游时的特定情境,又表示赞同。“七曰不讲对仗”。胡适强调,他不是一概反对骈文律诗,只是反对言之无物、以词害意。“八曰不避俗语俗字”,是为了使白话文学为文学的正宗。这一目标,现在业已达到。有人认为这“八不主义”当中,除“不用典”和“不讲对仗”之外,其它“皆为古人或前人多所言及”。其余就连“不用典”也不是胡适的独创。美国印象主义六条戒律中,就包含了不用典、不用陈腐的套语。窃以为即便如此,胡适在中国当年的历史情境中系统提出,作为一种反对旧文学的主张,仍不失其进步意义,否则就无法解释此文当时产生的巨大时代影响。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是声援《文字改良刍议》的第一篇重要文章。没有陈独秀在舆论界的声望和《新青年》的影响力,胡适的上述主张不可能迅速产生全国性的影响。不过,陈独秀文章中的“革命”二字,“为革故更新之义”,跟胡适的主张在大方向上是完全一致的,所不同的有两点:一,陈独秀以欧洲的历史为例,阐明了政治革命跟文学革命相互促进的关系。二,陈独秀的态度,比胡适更为断制:“有不顾迂儒之毁誉,明目张胆以与十八妖魔宣战者乎?予愿拖四十二生的大炮,为之前驱!”陈独秀所谓“十八妖魔”,指代表旧文学的“桐城派”和明代的“前七子”和“旧七子”。“四十二生大炮”指德制克虏伯火炮,口径四十二厘米,是当时杀伤力极强的武器。陈独秀之所以称胡适为“首举义旗之急先锋”,是因为他对世界潮流及文学发展动向有深刻理解。早在1903年,陈独秀就指导苏曼殊翻译雨果的《惨世界》(通译为《悲惨世界》)。1904年主办了《安徽俗话报》。1915年,又在《新青年》的前身《青年杂志》第一卷第四号上发表过《现代欧洲文艺史谭》,介绍欧洲的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文学。所以,虽然陈独秀当时跟远在美国的胡适尚未谋面,但因志同道合而称胡适为“吾友”。单纯从研究中国古代文学史的角度来看,陈独秀用“贵族文学”“古典文学”“山林文学”概括传统文学不无可榷商之处,但在当时,对胡适提倡“白话文”的支持,已经超出了单纯的文学研究范畴而具有了深刻的思想文化意义,不能因此苛责于前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