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学自诞生至今已近180年,其作为独立学科的地位仍待巩固,随着传统民俗事象的式微,许多国家的民俗学研究甚至遭遇颓势。①相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引导、学术期刊的平台支撑与高校学科建设的体系化推进等多重力量协同作用下,中国民俗学正蓬勃发展,学科地位持续提升,社会认知度亦不断拓展。2021年,教育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这一举措不仅为民间文化研究群体拓展了职业发展的多元路径,更为学科共同体搭建了跨领域对话平台与系统性知识生产场域。②尽管中国民俗学研究已取得丰富成果,且不乏将当代文化事象纳入研究范畴的学术实践,然其研究范式仍受限于传统民俗视角,未能全面审视“民”的主体变化及其导致的“俗”之形态演变。 具体而言,在流动性与媒介化的新社会文化语境下,民俗之“民”已突破地缘共同体的稳定边界,演变为由本地居民、外来移民、游客、网民、数字游民等多元主体构成的流动性实践群体。这些主体积极参与多样的民俗活动,塑造着民俗认同,其文化认同既可能是短暂的情感联结,亦可能引发文化的根本性变革。与之相应,民俗之“俗”的形态亦发生改变,从传统民俗、当代民俗到流动民俗、网络民俗乃至未来民俗,其生成逻辑、存续场域与功能价值均呈现出现代化转型。当前民俗学研究相对固化的学科范式与边界拓展的不足,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对民俗嬗变本质的深度理解。从跨文化比较视野观之,国外民俗学界因坚持传统研究范式而与现代社会语境脱节所引发的学科危机,也间接揭示了中国民俗学面临的潜在隐忧。因此,本文拟以新社会文化语境下“民”与“俗”的变迁为切入点,结合现代新民俗的多类形式,考察新兴民俗实践群体的文化认同,解析新型民俗形态的存续逻辑,并从现实情境、研究对象、学科边界等维度揭示民俗学研究的结构性挑战,及其学科现代转型的理论路径。 一、文化语境变迁背景下对民俗文化的再思考 西方学界将民俗视为历史遗存的解释范式,已难以适配当代社会情境。我们需要从社会文化整体变迁的视角出发,打破对“民俗本体”的传统认知局限,更加关注文化实践主体的动态建构过程,并高度重视流动性社会和数字媒介时代所带来的民俗变迁。这无疑也是民俗学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传统社会及一般认知中的民俗文化 从威廉·约翰·汤姆斯(William John Thoms)提出的“大众古俗”(Popular Antiquities)和“民众的知识”(the Lore of the People),到人类学、民俗学家界定的“古代遗留物”,再至理查德·默瑟·多尔逊(Richard Mercer Dorson)、阿兰·邓迪斯(Alan Dundes)等美国民俗学者构建的“趋向传统”或“拥有共同传统”的民俗概念,西方民俗学始终将“俗”界定为具有历史纵深的古老或传统的文化现象。③这种认知将“俗”抽离于“当世之民”的实践场域,研究焦点更多集中于文化形态的历史存留性,而非“民”这一实践主体及其对文化的动态建构。因此在“谁是民”与“什么是俗”的民俗学核心议题上,西方理论将“民”框定为“乡民或野蛮人”“匿名群众”或“有共同传统的共同群体”,相应地,“俗”则被赋予文化稳态性、社群归属性与历史积淀性等特征,形成了相对静态的认知框架。 相较之下,中国民俗学研究呈现出不同的问题意识,其对民俗内涵的把握深嵌于中国具体的政治历史语境。“民”的概念在不同历史阶段经历了从“平民”到“人民”再到“广大群众”等表述的演变,体现出官民分野的阶层属性差异,而非西方理论中过去与现在、文明与野蛮的二元对立。这种差异源于中华文明的历史连续性,以及注重文化活态延续的人文传统。由此,中国民俗学研究倾向于在民众生活情境之中展开考察,关注重心不仅是民俗作为文化结果的“是什么”,更在于民俗作为生活过程的“如何发生”。④高丙中《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一书,深入探讨了民俗是习惯性、功能化的社会生活,强调其普遍模式和生活文化的特点,从而对民俗学的学术传统进行了拓展。他提出的“在俗之民”概念,推动民俗学范式实现了从“面向过去”到“关注当下”的转变,将“民”从被动的文化承载者还原为实践主体。⑤ 传统民俗与当代民俗是不同历史阶段的产物,在生成逻辑与存在样态上存在本质差异。王霄冰将“民俗”界定为“一个共同体中的大部分人以传承、革命或认同的方式所维系的、具有相对稳定结构的日常生活实践,其意义在于记忆、建构或相互交流共同体的生活文化”,这一定义揭示了民俗内涵的历史演进。从前工业化时代到工业化时代再到后工业化时代,民俗赖以存续的社会基础发生深刻转型,新型民俗关系转而建立在文化认同的再生产之上,催生作为身份标识与文化资本的“民俗主义”现象。⑥然而,由于民俗主体边界的日益模糊导致当代民俗快速迭代,其存续形态与传统认知形成鲜明分异,“后现代民俗主义是否构成新民俗”这一核心问题仍存广泛争议。由此产生“研究范畴越宽泛而研究对象越狭窄”的悖论,相关研究渐趋保守。当前研究仍以传统生活形态中的民众为核心对象——此处的“民”仍是集合概念,预设为稳定群体。即便近年来城市民俗学有所拓展,但其关注重点既非城市本身,亦非城市市民,而是携带乡土传统进入城市的少数群体。⑦这种研究取向将难以回应人口流动、文化杂糅、数字媒介全面渗透下的民俗实践新样态。 (二)流动性社会中“民”与“俗”的演变 在全球化与城市化深度推进的流动性社会,传统民俗的存续场域与社会基础正经历剧烈震荡,民与俗的互动逻辑呈现出与固态社会截然不同的样态。这种嬗变首先体现在“民”的主体性特征与认同形态的深刻分化上。无论是城乡日常通勤、跨区域务工迁移,还是跨国人口流动,都在持续突破传统地域性限定。根据最新统计,2023年我国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达到612.5亿人次。当个体从熟人社会的地方性知识中抽离,他们的视野、交往方式和娱乐选择不再受稳态共同体封闭空间的限制,而是在更广阔的技术和社会网络中进行拓展、交互与重构。这种流动不仅强化群体异质性,更凸显了个体主体性。原本均质化、集合意义上的“民”逐渐被具有差异化需求与表达能力的个体取代,民俗实践从集体无意识的惯习传承,转向基于个体选择的协商性互动。⑧与此同时,文化认同的逻辑发生转变,现代社会中人们的认同不再是对既定文化形式的固守,而是通过选择、循环与重组文化要素的动态过程,支撑认同连续性的是能够进行变化的活动和能力。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