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浪潮与风险社会叠加的当代语境下,传统社会治理模式面临复合型危机的严峻挑战。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跨区域蔓延,到极端气候灾害对产业链的冲击,再到技术变革引发的社会结构变化,各类不确定性因素已构成现代社会运行的常态背景,这意味着当今世界正发生着由“进步时代”向“韧性时代”的重大转型。在此背景下,“韧性”已成为高频词,被广泛用于风险管理、社会治理、经济建设、国际交往等领域。可见,“韧性”不再是单纯的学术概念,而成为各国应对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机制,抑或需要从韧性视角来重新审视高效的“进步时代”。因为,“从进步时代到韧性时代的巨大转变,已经触发我们在如何看待周边世界这一点上,在哲学、心理学意义上的广泛调整”①。这种视角的调整,意味着韧性社会的建设迫在眉睫。而韧性社会的建构,不仅需要完善的制度框架、高效的技术支撑与充足的资源储备,更需要与之适配的伦理体系作为价值根基。这种伦理体系并非静态的伦理准则集合,而是能够在风险冲击下自我调适、在矛盾演化中动态平衡、在价值冲突中凝聚共识的韧性伦理。韧性伦理既为韧性社会提供价值导向,又在社会应对风险的实践中不断丰富自身内涵,二者形成相互塑造、协同演进的辩证关系。深入探讨韧性社会的韧性伦理,不仅是摆脱当代社会风险治理困境的理论需要,更是推动社会发展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适应转型的实践要求。 一、韧性社会的伦理特性 “韧”字最早出自《管子·制分》,原文为:“故凡用兵者,攻坚则韧,乘暇则神。”②就是说,用兵打仗时,攻击坚固的敌人会显得坚韧,而抓住敌人的弱点则能出神入化。“韧”字在中国文化中具有深厚的哲学内涵,体现了刚柔并济、张弛有道的辩证思想,强调在坚持原则的同时保持灵活性,在承受压力的同时保持弹性。这种品质对于国家治理和个体完善都是非常珍贵的,以至于中国传统伦理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以协调伦理关系为主导的韧性伦理。 “韧性”(resilience)这个概念在中文翻译中有“恢复力”“复原力”“弹性”等说法,它“最早源自材料科学。例如,某种金属在压力(冲击)之下变形,此后又回到初始状态,则说明这种金属具有韧性”③。后来,经济学常用韧性概念来指称遭遇经济负面冲击后反弹恢复的能力,用统计学的术语来说,就是参数回到了均值附近。从一般意义上讲,“韧性是指在冲击之后做出响应和回弹的能力”④。其实,韧性的产生一般有两个前提:于个体而言是压力,于社会而言是冲击。如美国心理学会将韧性定义为“个人面对逆境、创伤、悲剧、威胁或其他重大压力的良好适应过程,即对困难经历的反弹能力”⑤。而社会不会永远平稳发展,偶尔也会遭遇冲击,从而偏离社会运行的正常轨道和预期结果。冲击可能导致社会突变,也可能放慢社会发展进程,这就需要一定的韧性来化解冲击或危机。时下有诸多术语,如城市韧性、经济韧性、生态韧性、工程韧性、社会韧性、心理韧性、组织韧性等。这是否预示着我们已经进入韧性社会,也许仍需要认真思考。但是,我们所处的时代需要韧性,这是不争的事实。如果“韧性社会”这个概念可以成立,那么笔者所理解的韧性社会,是作为一种能够有效抵御、吸收、转化冲击风险,并在危机后实现自我修复与升级的社会形态,具有适应性强、灵活度高、缓冲空间大、多元开放等特点,其中蕴含着独特的伦理特性。这些伦理特性并非外在于社会结构的伦理附加,而是内嵌于社会运行机制、渗透于主体互动过程、支撑着风险应对实践的核心价值特质,具体体现为共生性、包容性、适应性、协调性四个方面。 共生性意味着从个体本位到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转向。传统工业社会的伦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是以个体本位为核心,强调个体权利的优先性与个体利益的最大化。这种伦理观当然与西方启蒙运动和资本主义逻辑有关,在实现人的解放和推动社会高效率发展的同时,也加剧了个体与个体、群体与群体、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割裂。而韧性社会面对的风险,源自所有社会问题都具有无边界性与连带性的特征,社会风险的传导不再受地域、阶层、族群的限制,任何一个主体的脆弱性都可能成为整个社会系统的风险漏洞,因为“我们不能是既没有确定性也没有自由的人”⑥。而自由的确定性与确定的自由性均需要韧性,这就决定了韧性社会的伦理必须突破个体本位的局限而转向共生性伦理。共生性伦理不是简单的主体间的互利互赢,而是在危机时的“生死与共”,前者是利益共同体思维,后者才是命运共同体思维⑦。所以,共生性伦理首先体现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风险治理中的深化,生命价值至上,以生存为第一要务。只有通过国际协作、资源共享、经验互鉴,才能筑建起抵御全球风险的整体性防线。不但全球治理问题需要共生性伦理,国内治理也应如此,共生性伦理表现为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风险共担与资源互补。这就要求政府通过制定公共政策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应急物资生产,社会组织发挥灵活优势填补服务空白,公民自觉遵守防控规定配合公共治理,这种多元主体的协同行动,正是共生性伦理在实践中的生动写照。此外,韧性社会的共生性伦理还延伸至人与自然的关系层面,体现了自然法则与伦理法则的统一。工业文明时期养成的人征服自然的伦理观,加之资本逻辑的驱动,导致了生态系统的破坏,由生态失衡引发的极端气候、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又反过来成为威胁社会韧性的风险源。“在人与自然的同质性中二者仍有本质上的差异性,并包含着相互干涉与抗争,但在整体上二者是一起生存的”⑧。韧性社会的伦理体系正是强调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价值理念,将生态保护从工具性目标提升为本体性价值。这不是为了短期经济利益而被动应对生态风险,而是将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平衡作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例如,中国推进的“双碳”战略,不仅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家承诺,更是将生态伦理融入社会发展规划的具体实践,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体系、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同,从根本上增强社会应对生态风险的韧性。 包容性意味着以尊重差异化解社会脆弱性。社会脆弱性的根源,不仅在于物质资源的匮乏,更在于制度与文化层面的排斥性。当某一群体因身份、地域、能力、收入等因素被排除在社会发展进程之外时,该群体不仅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薄弱,其潜在的不满与矛盾还可能在危机冲击下被激化,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引爆点。因此,韧性社会的伦理体系必然具有包容性特质,这种包容性不是对差异的简单容忍,而是将差异视为社会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度设计与文化建构,保障所有群体的平等权利与发展机会,从而减少社会内部的割裂与对立,增强社会系统的弹性。中华文明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如儒家认为“物之不齐,物之情也”⑨,道家强调“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⑩。这样的包容性成为中华文明绵延五千年的文化密码。包容性在制度伦理层面,体现为公共政策的普惠性与差异性相结合。普惠性强调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确保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平等享受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这是增强个体风险抵御能力的基础。而差异性则强调政策的精准性,针对弱势群体的特殊需求制定倾斜性政策,避免一刀切式的治理导致新的社会排斥。例如,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国家不仅通过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还针对农村残疾人、留守老人、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制定专项帮扶政策。这些政策的背后,正是包容性伦理的支撑。因为它承认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发展差异,通过制度干预弥补这种差异,避免农村地区与弱势群体在风险来临时成为最脆弱的一环。在文化伦理层面,包容性体现为对多元文化与价值观念的尊重。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文化共生的社会,不同族群、职业、代际的群体,往往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念与生活方式。韧性社会的包容性文化伦理,强调和而不同的价值理念,通过构建对话与沟通机制,促进不同文化群体之间的理解与认同。例如,在我国城市治理中,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融入问题,不仅通过户籍制度改革放宽落户限制,还通过开展“新市民文化节”“社区邻里节”等活动,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文化表达与交流的平台,让他们感受到城市的接纳与尊重。此外,还通过在学校教育中融入多元文化内容,培养青少年的文化包容意识,从代际传递的角度构建包容性的文化氛围。这种文化层面的包容性,能够减少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之间的隔阂,增强社会凝聚力。因为包容本质上是社会宽容,而社会宽容“就是社会成员、诸集团间的相互宽容,相互平等接纳,彼此对异的尊重,就是社会自身的多元化存在”(11)。有了社会包容,当危机来临时,就能够基于共同的社会认同携手应对,避免因文化差异而产生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