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健全数据要素基出制度,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①。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以及数据要素价值的实现需要通过“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的三阶递进。学界围绕这一过程,从多维度界定相关概念,并对权属确定、资产入表等资产价值释放的前提条件进行研究。数据资产资本化是实现数据要素价值增值的关键环节,需要深入研究数据资产资本化的逻辑、机制与路径。 一、数据资产资本化的理论逻辑 自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数据增列为生产要素以来,数据要素已经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当前,我国的数据要素政策已经从体系化构建发展到落地执行阶段,挖掘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动其从资产化迈向资本化,不仅有望盘活数据资源、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市场化配置,更是推动构建数字经济新生态的“必由之路”②。数据资产资本化的逻辑体现在: (一)数据资产资本化是数据要素三段跃迁的最高阶段 数据作为生产要素要充分发挥作用,需要经历资源化、资产化和资本化三个重要环节,资本化是数据要素三段跃迁的最高阶段。数据资产资本化是将数据资产转化为资本的过程,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如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数据交易等。数据资产资本化可以通过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相关定义来解读,资本是“价值的一种特殊形式”,通过持续运动与形态转换,实现价值增殖与对投资者的价值返还。因此,数据资本化的核心是通过促进数据要素的充分流动与合理配置,实现要素的价值增值。如果说数据要素的资产化是将相关产权的边界与价值显化,并与经济主体进行绑定,被社会认可为可交易的资产;资本化则是将固定的产权结构解耦,设计成标准化证券、RDA(真实数据资产)等高流动性资产,加快要素周转速度,在公开市场交易中实现价值增值。 “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的三阶跃迁为数据资产资本化提供了现实与制度基础,为数据要素价值的充分释放构建了完整的逻辑链条与实现路径。数据要素的资源化是整个链条的起点,是数据使用价值实现的重要环节,也是后续进行资产化和资本化转化的现实基础。数据资产化是以产权制度与会计准则为依托,将要素规范化为可度量的显性资产,为数据要素的估值、交易、资本化提供了制度保障。数据的资本化则是通过对传统产权进行多层级、多主体的灵活分割,打破传统产权关系中固化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绑定关系,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从而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的潜在价值。 (二)数据要素的价值本质与产权基础是资本化的起点 数据要素的价值来源与产权边界是数据资产资本化的起点,也是数据要素实现价值转化与流通的前提。生产要素是一种投入生产过程、用以生产最终产品并创造价值的商品,数据成为第五大生产要素后需要首先强化其商品属性,这与马克思的商品二因素界定相契合。马克思指出,价值和使用价值是商品的两个基本因素,共同构成商品的本质,其中价值是使用价值的交换依据,使用价值则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数据要素使用价值的核心内涵是通过提供高信息熵的数据来降低系统的无序度(熵值),提升个体及整个经济体的运行效率,其作用机制可通过熵理论得到深刻阐释:“熵”最初在物理热力学中被用于度量系统的无序度,无物质能量交换的封闭系统必然遵循“熵增定律”,将自发向无序度升高、能量分散的方向发展。1948年,香农在信息论中提出“信息熵”,开启了对信息不确定性的量化分析,即揭示准确估计一个不确定事件所需要的最小信息量③。熵理论可以为解析数据要素的使用价值提供理论依据,具体表现在两个维度:第一,在决策路径层面,数据要素经过资源化成为可使用的数据产品后,一方面可以为用户的决策提供重要参考,通过大样本统计测度缩小置信区间,提升个体进行最优决策的概率,降低个体决策的不确定性,缩小个体熵值;另一方面,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的普及,为更多用户提供最优决策参考,从而推动社会层面的决策分布向最优路径收敛,最终降低经济体的总熵值。第二,在资源分布层面,大数据可以为企业拓宽触达客户的渠道,缩小市场主体间的信息差,扩大头部企业的市场份额及管理边界,实现资源向高效率企业有序集聚,降低资源分布的无序程度(熵值),带动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整体提升,而在某个最小熵值上,社会将有望在竞争与垄断间获取最优效率的均衡。 数据资产的价值体现社会属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深刻揭示了价值的本质来自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劳动者的活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李明星等指出,客观的数据包含了对特定事物的主观认识与分析,为生产活动改造客观事物提供参考,因此也凝结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④。胡莹和黄滢对劳动内容进行剖析,认为数据的价值不仅包含企业通过采集、清洗、标注等环节生成结构化数据而投入的显性劳动,还包含大量用户在使用平台及服务时付出的隐性劳动。因此,数据要素价值本质上是“原生劳动凝结”与“次生劳动增值”的双重叠加,不仅需要考虑以平台为代表的数据处理与运营商在数据加工环节的劳动投入,更需正视平台用户的隐性劳动贡献⑤。当前,部分平台在为用户提供服务时,往往通过信息共享协议无偿获得用户信息,“通过产品和服务的等价掩盖了消费者被迫提供的信息等价”,攫取了数字时代的新型剩余价值,侵害了用户的隐私权及合法权益。因此,应该通过数据资产的资本化构建数据价值收益的共享机制,实现数据价值分配的合理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