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希腊起,以共同与开放为明面理据,以平等与自由为核心理据,因认定劳动实践场域必然受外在权力与私己欲望的操控而难以让人以“复数性”的、“单纯作为人”的自由主体身份与他人平等共在,西方公共性主线叙事从来都将劳动认定为私人性的。这种根深蒂固的“劳动私人性”认知,构成解构人类文明公共本质的认知藩篱。它不仅扭曲了劳动作为人类存在方式的本真意义,更使得关于公共性的理论叙事沦为悬浮于现实根基之上的观念建构。劳动公共性在马克思理论视域下的证成,既是人类扬弃异化实现“真正共同体”的必经之途,更是重塑文明价值秩序的时代性命题,其理论穿透力彰显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现代性困境的永恒批判张力。 一、劳动内涵及其与公共性辩证关联的三重诠释 在马克思那里,首先“作为满足一种需要即维持肉体生存的需要的一种手段”①,劳动“是人们从几千年前直到今天单是为了维持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从事的历史活动”②,是人类文明存续的生命必然性前提,也是一切历史展开的必然物质前提。马克思关于劳动的这一层次的诠释符合着人们对于劳动最直观的观念印象。在劳动的一切功用当中,劳动最为直白的功用便是满足人们的生命必然性需要。作为满足生命必然性需要的劳动,是一切文明最为重要的展开内容。 劳动的这一维度涵义在近代工业革命前几乎是人类多元化的传统文明形态对于劳动认知的基本共识。即便在现代社会,对劳动所作的这一维度的诠释仍在阿伦特那里被视为劳动活动的本质属性。对劳动的理解,随着近代工业革命的来临与资本逻辑的勃兴,进入了另一个维度。在以国民经济学为代表的近代西方思想体系中,作为财富创造的“真实源泉”与商品价值的“普遍尺度”,劳动被赋予了生产性内涵。在马克思的劳动视域中,“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③。将“劳动物化在商品中,物化在物质财富中”④,是生产性劳动在“人与物”关系上的客观表现。不可否认的是,劳动确实具备生产性功能。马克思视域中的劳动亦表达着同国民经济学类似的“生产性劳动”的概念内涵。 马克思对国民经济学的根本超越之处在于将劳动置于社会关系中,从公共性的维度将“人与物”的物质生产同“人与人”共在的生产关系关联起来,指出近代以来“能增加物的价值”的生产性劳动,不过是资本逻辑支配下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劳动——“从资本主义生产的意义上说,生产劳动是这样一种雇佣劳动,它同资本的可变部分(花在工资上的那部分资本)相交换,不仅把这部分资本(也就是自己劳动能力的价值)再生产出来,而且,除此之外,还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⑤。在更为广阔的历史视域内,自私有制以来的一切生产方式,就其所体现的劳动本质而言,都是强迫进行剩余劳动的劳动。这种强迫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以前的生产方式所共有的。 通过对劳动与生产关系内在关联的公共性澄明,在马克思劳动概念这一维度的诠释中,劳动既包括生产性劳动,也包括非生产性劳动在内的所有劳动形式,其之所以呈现不平等与非自由的实践特性,之所以是“私人性”的,非劳动本身的、“强迫进行剩余劳动”的生产关系才更应该被“问责”。在此基础上,劳动和生产关系内在关联的澄明,也为将身处共在生产关系中的劳动与人类文明的运行逻辑和历史形态变迁联系起来提供了公共性的话语诠释空间。在这一维度的劳动内涵诠释中,“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在每个历史地出现的社会中,产品分配以及和它相伴随的社会之划分为阶级或等级,是由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怎样交换产品来决定的”⑥。劳动“生产”出来了人类社会中的阶级或等级,而在作为生产关系总和的经济基础之上,“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⑦。 将劳动置于“人与人”共在的生产关系中,在澄明使劳动成为“私人性”的、生产关系维度归因可能的过程中,通过对劳动与人类文明的运行逻辑和历史形态变迁内在关联的诠释,劳动之于公共性而言的逻辑地位获得了极大的提高。那些被视为公共性的公共领域内的公民身份与公共权力、言谈行动与交往等共在形式,理应归属于法律的、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是人们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体现。当劳动实践场域中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等被认定为这一切公共性共在形式生成、发展与变迁的现实基础后,公共性话语范式再无法将劳动贬抑为私人性后仅对其进行简单粗暴的排斥或悬置,在单向度的叙事逻辑中让公共性只围绕公共领域来进行论说。作为公共性共在形式之现实基础的劳动开始“强势介入”公共性的逻辑体系,成为建构与诠释公共性话语范式不可或缺的基本维度。 在马克思那里,劳动不单满足着人们的生命必然性需要并生产着物质性的社会财富,不单只与人类文明的运行逻辑和历史形态变迁存在内在关联,在物质生活与经济文明之外,劳动还“生产”着原本被视作与劳动无关的精神生活与政治文明——所谓“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形式”⑧。劳动不单“生产”着“人”之外的客观生活与文明世界,还生产着“人”本身——“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⑨,甚至“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⑩。这一切都是人类在个体的亲身实践中或者依托于个体的亲身实践方能持续生成创造出来的。当马克思将这种实践的本质归结为劳动时,马克思视域内的劳动概念便已然超越以往任何时代的理论智识对于劳动的理解,使劳动概念的适用范围获得了最大程度的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