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寅恪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之说,被许多学人奉为读书治学乃至安身立命的不二法则,可是对于陈寅恪究竟如何看待“自由”,或者说陈寅恪心中的“自由”应做何确解,却言人人殊。多年来屡屡与人谈及,均不以拿欧美的“自由”简单比附为然。只是陈寅恪心思细密,语义重叠,而“自由”在古今中外牵连甚广,其中还有若干今典本事,未能完全参透,不能敷衍成文。近日大体完成“新文化运动史”第二部的撰写,需要暂时搁置,以便沉静思索。而“后新文化运动”的历史一开始就刚好涉及陈寅恪“自由”说的相关语境,比照联系,豁然顿悟,于是汇集前人研究及各类材料,参照自己以往的相关文字做一总结,希望澄清错解,重现前人本意及史事本相,进而对近代中国的“自由”与“自由主义”的认识更加深入一层。 一、文心:古今仁圣所同具“自由之思想” 流传最广的陈寅恪“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一语,出自《清华大学王观堂先生纪念碑铭》,铭文写于1929年,旨在将王国维的志事普告天下后世。其正文不过164个字,却三次使用“自由”一词。其词曰: 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斯古今仁圣所同殉之精义,夫岂庸鄙之敢望。先生以一死见其独立自由之意志,非所论于一人之恩怨,一姓之兴亡。呜呼!树兹石于讲舍,系哀思而不忘。表哲人之奇节,诉真宰之茫茫。来世不可知者也。先生之著述,或有时而不章。先生之学说,或有时而可商。惟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① 关于碑文的立意,陈寅恪后来有过详细解释,与理解碑文中“自由”语义相关的主要有三点:其一,立碑时正值国民党在形式上统一中国,而当时出任清华校长的罗家伦是二陈(果夫、立夫)派去的。此事与“自由”的关联在于,按照时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长的蒋梦麟制定的大学组织法,所有大学应实行校长治校,教授治学,原来教授治校的北京大学等校遂改行新法。而清华大学由于受到从外交部改归教育部等因素的影响,大学师生与国民政府以及政府派来的校长之间矛盾尖锐,反而逆势提倡教授治校,以应对外力压迫。②陈寅恪借纪念王国维而表达争取自由于读书治学的重要,可以说是因应时势的一种表态。 其二,所谓“俗谛”,在当时具体是指三民主义而言。进一步深究,则并非泛指三民主义,而是特指国民党推行的党化教育。所谓党化教育,始于国民政府广州时期,当时拟订了党化教育方针。1927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制定《学校施行党化教育办法草案》,要求各省市予以实施。后因党化教育遭到许多学校的抵制,即使实行,也是各有选择取舍,所以1928年5月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通过废止“党化教育”,改为实施“三民主义教育”的议案,不过实质并无变化。由于叶德辉等人死于农民运动以及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南方各地暴力横行,北伐军逼近北京之时,各校教师人心惶惶,或谓王国维死因之一,即因为相关传闻。尤其是盛传国民政府将强制推行党化教育,持异议者纷纷谋划退路。陈寅恪即与吴宓“相约不入(国民)党。他日党化教育弥漫全国,为保全个人思想精神之自由,只有舍弃学校,另谋生活。艰难固穷,安之而已”。③在此陈寅恪未必是反对三民主义,而是不能苟同以三民主义为先入之见,束缚桎梏思想。而从一切俗谛即势必先入为主以至思想不能自由的角度考量,则都在抵拒之列。 其三,昭示天下后世,研究学术特别是研究史学的人,最主要的是要具有自由的意志和独立的精神。兹事体大,相较而言,其余一切都是小事。王国维以死见其独立自由之意志,堪称典范,后来者凡不具备独立自由之精神思想者,均不能且不配读书治学。关于王国维的死因,有殉清说、殉文化说、畏辱说、为罗振玉逼迫说、家变说等,至今聚讼不已,尚无定论。陈寅恪起初亦持殉文化说,认为王国维是即将衰亡的文化所寄托之人。④写于1927年10月的《王观堂先生挽词并序》明确宣称:“吾中国文化之定义,具于白虎通三纲六纪之说,其意义为抽象理想最高之境,犹希腊柏拉图所谓Eidos者。”⑤两年后,则改为王是以生死力争独立精神和自由意志,思想不自由,则毋宁死。陈寅恪不仅本人坚持这一精神,而且以此为尺度裁量同人门生的品格资质。⑥陈寅恪的解释,强调其毕生坚持独立精神、自由思想为研究学术的第一准则,可是并未涉及其所主张的自由究竟是何意。时下一般的理解,自由应是来自近代西方的观念,与平等、民主等相并列,而陈寅恪虽然长期留学域外,文化上却偏重守成,如此坚持自由,自然会引发人们一探究竟的好奇心。 陆键东的《陈寅恪的最后20年》虽然主要是写陈寅恪的晚年,却将《清华大学王观堂先生纪念碑铭》的拓本印在封面,并抓住其强调和一生践行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塑造出一位渴望做纯粹学人的知识分子形象。与此同时,又强调传主并非拥抱西方的思想文化,其内心有浓郁的历史文化情结,对历经数千年演进渐衰的传统文化,有一种至死不渝的眷恋和“与之共命”的信念,⑦似乎将陈寅恪放在与王国维共情的立场。这与陈寅恪坚守的“自由”应当有所协调。 王国维死后不久,吴宓与陈寅恪长谈,对于自己“心爱中国旧日礼教道德之理想,而又思以西方积极活动之新方法,维持并发展此理想”,因而导致内心矛盾纠结,极为悲观。陈寅恪则表示:“凡一国文化衰亡之时,高明之士,自视为此文化之所寄托者,辄痛苦非常,每先以此身殉文化。如王静安先生,是其显著之例。”吴宓认为“寅恪与宓皆不能逃此范围,特有大小轻重之别耳”。⑧此说为吴宓的认识无疑,但未必符合陈寅恪的见识,后者虽早就认识到中国传统的纲常伦理已经随着王朝体制的土崩瓦解退出历史舞台,却对中国文化能够继续开枝散叶充满期待。只是在他看来,中国文化复兴的希望既不在东欧,也不在北美,而是一方面尽力吸收外来文化,一方面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哪怕事实上已经儒表佛里,天竺为本,也要取珠还椟,而不能数典忘祖。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