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是当今哲学界和文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按照《现代汉语词典》中的定义,事件指“历史上或社会上发生的不平常的大事情”①。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一释义已带有一些法国理论的意味,呼应了齐泽克曾经为“事件”概念所下的一个代表性的定义: 我们可以将事件视作某种超出了原因的结果,而原因与结果之间的界限,便是事件所在的空间。循着这初步的定义上行,我们实际上已经踏入哲学的核心地带——因果性正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是否所有的事物都以因果链条相连?一切存在之物是否都受充足理由律的支配?真的有无缘无故凭空出现的事物吗?如果事件的发生不以充足理由为基础,我们又如何借助哲学给出对事件及其可能条件的界定?② 齐泽克的意思是,哲学欲跳过因果链来言说事件,但这是其力所不及的,只会越说越乱。这也应和了德里达的著名命题:言说事件是一种不可能的可能性。德里达曾期望以文学解构柏拉图以降的理性中心主义哲学,我们对事件的言说同样应该经由一条通过文学来言所不能言的道路。 如果说巴迪欧和德里达强调事件之为无所来亦无所去的突发性历史转折或断裂,那么与之相对出现的“反事件”理论则重新拥抱日常生活的世俗情感。由此在事件与反事件的框架之下,我们可以大体划分出两类文学经典:一类是事件性文学,包括索福克勒斯《俄狄浦斯王》、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歌德《浮士德》、麦尔维尔《白鲸》、马尔克斯《百年孤独》、陈忠实《白鹿原》等,这类作品颠覆确定性,抵制常识,以突转的情节安排力挽历史狂澜;另一类是反事件性文学,包括巴尔扎克《人间喜剧》系列、福楼拜《包法利夫人》、乔伊斯《尤利西斯》、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王安忆《长恨歌》等,这类作品或叙写因果报应,或描述日常生活的无奈,或讲述红颜薄命的悲哀故事。前者是黄钟大吕,后者是晨钟暮鼓,但都能给人以难以忘怀的阅读体验。考虑到二者实则边界不明、相互交织,本文主要以巴迪欧、德里达和迈克尔·塞尤(Michael Sayeau)为例,结合国内的相关研究,讨论文学的事件与反事件的三种阐释模式。在这一法国理论与英国批评对峙的局面下,或许能为“文学与事件”这个话题提供新的话语建构。 一 “事件”是巴迪欧的哲学体系的一个核心概念。他认为,事件超越一切常规的因果关系与逻辑结构,无法被现有知识完全理解和把握。巴迪欧在《存在与事件》一书中以“事件”为主题对马拉美的晚期诗作《骰子一掷,绝不会改变偶然》的阐释,应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此诗被认为是最晦涩难解的现代主义诗歌之一,围绕一个海难场景展开,开篇是: 骰子一掷/在任何时间/即便被投入/永恒不变的境遇中/从一场海难的深处/无论/那/深渊/苍白的/满潮的/疯狂地/顺坡而下/不顾死活地滑落/到自己的/一只翅膀上……③ 我们看不见船,它已沉没海底,幸存的船主有意掷出骰子,一卜命运,但在北方这波涛滚滚的冰冷海域中,一切作为皆属枉然。故而马拉美最后写到被遗忘的冰冷的北方星座:它在一个更高的虚空层面上,计数接连不断的星辰般的冲击,那是一张正在成形的算计大网,“守望着/疑惑着/一路滚动/闪耀并深思/直到最终停驻/在某个神圣的终点/每个思想都掷出一颗骰子”④。终究是骰子一掷,掷出了所有的思想。巴迪欧对此的分析是,马拉美的诗作多关注偶发性事件,事件在其留下的痕迹中得到解释。就《骰子一掷,绝不会改变偶然》而言,所有对事件发生地的隐喻都建立在被遗弃的视野和狂风暴雨的大海上,事件发生地化解为虚无缥缈之物,我们既看得见又看不见,此即马拉美所谓行为的“永恒环境”,它是一个无底深渊。这意味着: 事件位的悖论在于,它只能在它被展现的情势中所未展现的东西的基础上来认识。事实上,这正是因为,让在情势中不实存的诸多形成为一是一个独有项,这样,它缩离于情势状态的保障。马拉美开宗明义地通过他的写作展现了这个悖论,在位的基础上——被遗弃的海洋——一种鬼魅般的多,它隐喻了呈现的位点之下并不实存的东西。⑤ 这里的“位”对应的不是空间位置,而是数学意义。“事件位”即事件发生的场所,其中聚集了实在与虚无、空与有、多与一等诸多二元对立,故而事件不是存在本身的显现,无论事件是可计数的还是不可计数的,而是存在的“额余”⑥,是“一的多”⑦,只能通过其抽象形式来思考,并经由介入性实践来揭示。 就《骰子一掷,绝不会改变偶然》而言,巴迪欧指出,天空的“倾斜的平面”,波涛的“嚎叫着的深处”,海天一色,而海船并不存在,它仅是空无的场景,指向自身轮廓,“它是极为可能的不在场的东西”⑧。也就是说,事件不是发生在场景之中,而是包含在场景之中,以及一切可思但不可见的地方,就像船深深埋在海底。所以,马拉美的这首诗对于事件阐释具有普遍意义:“对于所有的事件来说,不同于被其位所具体界定的存在,它缔造了相对于情势而言的事件的废墟,因为这个废墟可以反过来被命名为它内部的空。”⑨换言之,就像当下不可见的船只的残骸可以影射事件的片断,事件最终在诸多场景中的某一个“位”之上得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