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是子书发展史上最后的黄金时代,唐代以后,独立的子书著述几不复作,个人著述的主要方式,变为源于东汉、成于魏晋、兴于南朝的文集。然而唐代之后的文集,又以不同方式保留并延续了子书著述的旨趣,如韩愈、柳宗元古文的“杂著”之体,其作因事立文,标题往往不标明某体,与诸子篇章相类,这种现象在唐宋文集中并不鲜见,文章总集亦设“杂著”之体。唐宋至明清,诸多篇幅短小而相对独立的著述,常附属于文集,其中颇有在命名方式上近似于汉魏六朝子书之作。唐代文集中出现的这一现象,近代学者刘咸炘称之为:“自晋以降,文趋于华,子书多似文集,唐诸文人,抗志希古,矫之以质,文集多似子书,次山,矫质之魁也。故其文往往有诸子意,虽杂文亦然,不独《元子》《猗玕子》诸篇也。”[1](P471)“文集盛而子、史专家之沉没于其中者不少,其已成书者可以别出,乃有未及成书而其所作实出类拔萃”[1](P472),以“文集多似子书”概括唐代以降文集中的杂著、杂文有诸子意,并有未及成书的“子、史专家”之作附于文集之中,庶几近之。 从本质上来讲,子书篇章与编入文集的各体文章有着很大的不同,章太炎先生在《文学略说》中以“著作之文”和“独行之文”加以区别:“著作之文云者,一书首尾各篇互有关系者也;独行之文云者,一书每篇各自独立,不生关系者也。……后人文集,多独行之文;惟正史为著作之文耳。”[2](P284)此说指出子书篇章为“著作之文”,相对于“独行之文”而言,经、史、子三部著述通常有一个完整自足的系统,其篇章之间相辅相成,并非独立于整体之作。钱穆先生《杂论唐代古文运动》一文指出:“在韩柳以前,中国文学著述,可分两大类。一曰散文,以勒为专书著述者为主,经史子三部皆是也。其有短篇散作,不为著述专书而有,则别有其应用之途。……盖专家著述,自东汉以下而渐衰,而此诸体乃与之为代兴。”[3](P56-57)韩、柳虽未特意追求子、史著述,但其作往往有别于诸多应用之文,自有其思想学术追求,后世学者亦有视其为一子者①。由此可见,收录于文集的单篇文章,虽与子书篇章有着本质区别,然因作者思想与学术方面的追求及表达的需要,而具备形式上是文集之文,精神上更接近子书篇章的可能。“文集多似子书”恰能概括这种不同著述形式之间互参的现象,并暗含了子书“专门之学”“一家之言”的特质,在著述宗旨的意义上对文集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虽然子书等著述附属于文集的现象,代表了文集兼容其他部类著作,走向了综合性与多样性,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文集自身依照文体序次分类,汇集相关作品的体制。只有当文集突破文体或文类序次分类的传统体制,建立新的体系,从著述宗旨上远绍诸子与子书,或以经世之学为本,或兼容经、史、子、集四部之学,它才能由“专门之学”成就“一家之言”。这样的著作虽名为“文集”,但已远非辞章之作的汇编,从而具有学术著述的意旨。 一、“随事命名,不落体格”:“杂著”与诸子篇章 “杂著”(亦包括“杂文”)之所以成为一种体类,与文体分类后发于实际的文章创作有关,郭英德《〈后汉书〉列传著录文体考述》一文指出:“中国古代文体归类主要采用了‘因文立体’的路数。也就是说,不是先有文类的设定,后有单篇文章的创作和归类;而是相反,先有单篇文章的创作,后有多篇文章因其文体功能或文体特征的相似性而合并归类,并为之命名。”[4](P75)从范晔《后汉书》列传著录传主的各体文章之作开始,即有不明确归类的杂出篇章,如《班彪列传》记载:“(班)固所著《典引》、《宾戏》、《应讥》、诗、赋、铭、诔、颂、书、文、记、论、议、六言,在者凡四十一篇。”[5](P1386)《崔骃列传》记载:“(崔)瑗高于文辞,尤善为书、记、箴、铭,所著赋、碑、铭、箴、颂、《七苏》、《南阳文学官志》、《叹辞》、《移社文》、《悔祈》、《草书执》、七言,凡五十七篇。”[5](P1724)其中,班固《典引》与《宾戏》,在《文心雕龙》与《文选》中,分别被归入“封禅”或“符命”,与“对问”或“设论”之体,而崔瑗《七苏》无疑与肇始西汉的枚乘《七发》一样,隶属“七”体。 《后汉书》列传著录的文章之作,其杂出篇章或数量较少,不宜单独成立一体或一类②,或性质不明,难以归类③。这一现象的意义,不仅在于“杂著”之体的成立是一种文体分类的权宜之计,更在于揭示“因文立体”的文章创作与文体分类规律,不论后来的文体分类如何精密,超出具体的政治和日常应用功能的学术文章写作,更有可能“溢出”文学批评家或文章选家所建构的体系。明代文章选家吴讷对“杂著”之体特性的概括,很准确地揭示了其体的本质特性: 杂著者何?辑诸儒先所著之杂文也。文而谓之杂者何?或评议古今,或详论政教,随所著立名,而无一定之体也。文之有体者,既各随体裒集;其所录弗尽者,则总归之杂著也。著虽杂,然必择其理之弗杂者则录焉,盖作文必以理为之主也。[6](P187) 无疑,“杂著”以议论为主,“杂”在于体制上的不拘一格,即“随所著立名,而无一定之体”,徐师曾则概括为:“以其随事命名,不落体格,故谓之杂著。”[7](P70)不过,主于论说,“随事命名,不落体格”的“杂著”之作,真正具备成为一种有意义的文体,而非收纳不宜细分或难以确定归属文章的“杂项”,则可追溯到韩愈古文。韩集中有杂著六十五篇,不到总数的十分之一,但包括了诸多韩文名篇:如“五原”,序跋类的《读荀》《读鹖冠子》《读仪礼》《读墨子》,解、说之体的《杂说四首》《获麟解》《师说》与《进学解》,传体的《圬者王承福传》,赞、颂之体的《后汉三贤颂》《伯夷赞》与《河中府连理木颂》,记体的《汴州东西水门记》,等等。亦有随所论之事立名,而不标其体之文,如《行难》《对禹问》《本政》《守戒》《释言》《猫相乳》等篇。这部分“杂著”因作者题名未标明文体,后人纂集自然难以归入既有的成熟文体;而从作者的角度看,虽然韩文中“杂著”很大一部分可以细分,议论文(包括假设问答与读书心得)之外,亦有“记”体文,但“杂著”明显有别于书启序、哀辞祭文、碑志、表状等应用性很强的文章,李汉编纂韩集时确立“杂著”一体,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揭示了韩愈以单行的各体散文为专家著述的旨趣。